2018/04/16
尋找證據
【廖珮君╱台北報導】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疑似繞道海外、再回台大買彰銀(2801)持股「超限」,被金管會抓到了。據透露,金管會已掌握李世聰疑似透過海外信託基金大買彰銀,外傳持股最高恐達12%,超過10%須事先申請門檻,研擬開罰最重處分恐是拔掉李世聰的彰銀董事資格。
依現行規定,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投資銀行業,持股超過10%、25%、及50%,均須事先申請核准。據了解,目前李世聰等關係企業握彰銀持股約9%,而李又透過親友等關係人,繞道海外大買彰銀,已超過10%需事先申請核准的天條。
金管會可做3道處分
依規定,李世聰買彰銀超過10%,未申報的投資部位,金管會可做3道處分,一是超限持股須限期出清;二是超限持股不具表決權;三是可處李世聰最重1000萬元罰鍰,甚至檢視接受下單的外資券商,是否違規。
目前李世聰在彰銀是以「李氏投資」的名義,擔任法人代表董事。據了解,金管會最重可引用「銀行負責人資格條件」的消極資格,去認定李世聰不誠信、不正當,解除李世聰董事資格,但不影響「李氏投資」在彰銀的一席董事。
其次,依規定,若接受李世聰關係企業下單的外資券商,知悉最終受益人是李世聰、且知悉持股將超限卻未申報,證期局可處外資券商罰鍰,甚至是最重可註銷該外資FINI(外國機構投資人)身分。
透過海外信託基金
據了解,彰銀上屆改選時,就曾盛傳李握彰銀持股超過10%,但無證據;而李世聰也曾向金管會申請想買彰銀持股達15%,但最終卻遭金管會「勸退」。
據透露,金管會這次掌握其主要手法是透過海外信託基金(如私募基金),委託下單給外資券商,再透過外資券商下單投資彰銀。
據了解已請證交所,徹查一段時間透過外資託管帳戶或從海外信託基金等交易彰銀的狀況,並將相關資料做彙整、查證。
知情人士說,海外信託基金背後可能是「多人信託」,需細分這些人或公司「誰和李世聰有關」就是一大工程。
【李世聰繞道海外 掌控彰銀股權流程示意】
1.透過相關企業、親友等在海外註冊成立信託基金
2.將買賣股票價金存入信託基金,交受託管理人管理
3.信託基金以外國法人身分透過外資券商下單買賣彰銀股票
4.買進彰銀股票後存放境外法人投資專戶
5.實際掌控彰銀逾10%股權,規避事前申請門檻
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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