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大同的陸資好多家?!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1日證實上周才剛傳來新事證,買大同的陸資「不止二家」。目前金管會正在積極查證,被問及是否能在農曆年前有結果?顧立雄說:「儘快!」
金管會稍早二度查獲陸資化身外資到台股買大同股票,且資金來自同一陸資,第一次是2017年5月5日,當時查出的陸資龍峰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以外資身份投資大同股票,持股4.06%,被金管會開罰60萬元,且限制股東權,要求6個月內在公開市場上賣出。
第二次則是2017年12月5日又查到龍峰國際透過加拿大籍帳戶,繞道香港券商後,又以外資身份持有大同股票8.78%,加計龍峰持有的部分,一度高達18.5%,政府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罰60萬元外,也用證交法開罰,共計罰582萬元,一樣要求6個月內釋出股票。
這次是2018年11月接獲檢舉,指又有陸資繞道香港以外資身份來狙擊大同,要求金管會清查持有大同4%股權的花旗銀託管大華繼顯(香港)投資專戶、持股3.58%的永豐銀行託管永豐金證券(亞洲)投資專戶、持股3.08%的花旗銀託管元大證券(香港)投資專戶、持股7.44%的渣打銀行託管帕米爾思資本香港帳戶、有6.67%的匯豐銀行託管金英証券(香港)。
原本顧立雄有把握在2018年12月底前查證清楚,進行裁罰及限制股東權,但在2019年第一週再出現新事證,且據顧立雄透露的訊息,原本檢舉的陸資假外資應為二家。但新事證可能真的是「萬箭齊發」,多個假外資帳戶一起狙擊大同股票,印證顧立雄先前表示,「陸資無所不在」。
顧立雄已確定續任金管會主委,他承諾儘速在農曆年前對大陸陸資案查清楚,且對外說明,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修改,將這種陸資未經合法管道來台投資的案件,罰鍰上限由60萬元拉高到2,500萬元,且可連續罰,直到改善為止。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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