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智科技:公司經核准調整107年度現增發行股數暨補償作業相關事宜
(108/04/22 09:14:5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60)見智-本公司經核准調整10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暨補償作業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04/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申請調整發行股數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4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2603號函核准。
3.因應措施:
為確保本次認購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後

一、本公司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為確本次認購之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特訂定本補償方案。

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本次現增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三、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8年04月24日止。

四、申請方式:
1. 於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巳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以書面方式表達無繼續認購意願,並檢附認股繳款書收據@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7年04月24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以郵戳日期為準)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
2. 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檔案未齊全者,視為維持原認購意願。

五、應退還股款之方式:
1. 超過認購股數之原股東及員工退還股款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仍有認購意願者,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可認購股數所繳納之款,計算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 - 調整後可認購股款) X 【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

2. 無認購意願之應退還股款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本次現增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
(註1):以108年4月17日台灣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註2):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退還。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經一○七年第五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7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37350號核准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金管會證期局108年1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2218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在案。

緣因本次現增案適逢整體社會經濟環境公司洽談合作合資案與影響,間接影響股東及員工之繳款意願及特定人認購意願,以致於本次增資款無法足額到位。為避免影響原已繳款之股東權益,經本公司一○八年第五屆第一次臨時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發行價格仍為每股新台幣10元整,總募集金額修正為30,000,000元。為保障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茲承諾若有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者,本人願依本公司所訂之補償方案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陸 迺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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