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10:17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華南銀行女襄理張秀米盜用客戶存款1.5億元被諭令500萬元交保,張女籌不出保金裁定羈押;台北地院裁定書指出,張秀米領銀行高薪,名下又有2房產,有逃亡能力與動機,她涉犯違反銀行法7年以上重罪,裁准檢方聲請。
裁定指出,張秀米涉有聲押書所載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檢察官提出張女自白書、黃姓證人筆錄、客戶遭挪用借貸表、客戶帳戶明細、對帳單、傳票,證明張女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張秀米犯罪所得破億,涉犯的是最輕本刑7年以上銀行法重罪,基於人性畏罪的心理,她有逃亡的可能性。
法官審酌認為,張秀米長年於銀行工作,領有高額薪水,名下並有2處不動產,除了有逃亡動機,也逃亡能力,有理由認為她有畏罪逃亡之虞。
張秀米辯稱,盜領是她一人所為,夫婿翁明鈞並不知情,不過,張女自90幾年間陸續挪用約1億5000萬元款項,翁明鈞身為豐茂公司實際負責人及資金調度者,從未過問鉅額借貸條件及還款情況,與常情有違,顯見張女與翁間互為維護,2人的供詞也有避重就輕之嫌。
裁定指出,本案由華南銀行查覺後,張秀米即有銷燬證據資料的行為,有滅證之舉,如果她未來為脫免刑責與共犯進行勾串,本案事實就陷於晦暗,因此裁定張秀米與翁明鈞都羈押、但不禁見。
濫用客戶信任 盜10餘大戶存款
〔記者錢利忠、陳梅英/台北報導〕華南銀行爆發重大內控疏失!先後於萬華及新生分行擔任理財專員的襄理張秀米(已調回總行配合調查),深耕客戶多年,同事稱她為「土地婆」,不過,張女14年前開始,濫用客戶對她的信任,勾結外鬼填寫提款單,直到今年4月有客戶對帳,發現存款餘額異常,通報華南銀行後才爆發此盜領案,總計張女14年來盜領10多名大戶存款1.5億元。
900萬交保無著 夫妻與小叔聲押
台北地檢署昨傳喚張女及其丈夫翁明鈞、小叔余明滄等3人,依業務侵占、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諭令張500萬元交保,翁、余各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但3人覓保無著,改聲押未禁見。
檢方獲報,張秀米涉嫌從2005年開始至今,利用接觸多名大戶的機會,勾結丈夫等親友,以填寫提款單或借貸等方式,侵吞10多名大戶的存款,每名受害存戶至少損失上千萬元,不法所得流向其丈夫擔任董事、小叔擔任董事長的豐茂國際公司,張秀米則出任該公司監察人。
檢方調查,張秀米直接將不法款項從客戶的帳號轉匯至豐茂國際,每筆匯款都被留下單據紀錄,成為鐵證。
據悉,張秀米昨庭訊時,對於被控盜領客戶存款一事,承認部分犯行,辯稱因豐茂公司虧損,她才利用客戶的信任,鋌而走險盜領,翁、余2人否認犯行。檢方勘查華南銀行提供的相關物證後,考量3人涉犯7年以上重罪,且覓保無著,改將3人聲押,另已凍結與3嫌相關的帳戶。
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大額提領50萬元,銀行就須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每天大額提領名單都會更新,但張秀米涉盜領大戶存款的犯行長達14年,期間竟從未被發現,金管會將進一步調查銀行有無內控疏失。
張秀米勤於接觸並深耕客戶多年,認識不少萬華區的大戶;她原負責存放款業務,於2003年轉任理專,憑著聊天及勤勞拜訪客戶,短時間內累積出豐厚的人脈,她還時常與大戶們分享國際金融動態,深獲大戶信任。
華南銀:主動展開調查
華銀表示,華銀是在今年4月25日進行客戶關懷行動中,提醒客戶主動對帳、了解資產時,客戶發現異常檢舉,華銀隨即在4月26日展開內部調查,同時通報金管會、移送檢調。華銀表示,已對張女提出法律上追訴程序,客戶權益受損部分,若未來調查歸責於銀行部分,華銀絕對會負起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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