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時序入夏,6月1日起台電將實施夏月電價,6段電價漲幅為13-27%。而租屋族要注意的是,行政院消保處今年初修訂相關規範,房東電費收取不可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價格,以今年級距表來看每度6.41元。
民眾對我國住宅電費計算方式通常是「霧颯颯」,台電是採行分段累進計算,像住宅用電有6大級距,若用電300度將適用到2級距價格,120度以下以1.63元計算、121到330度以2.38元計,前120度要195.6元,後180度要428.4元,因此300度的電費為624元,與一般在租屋,總度數收取每度固定價格不同。
台電也傳授秘訣,租屋族可以先檢視全體房客的總用電量,就可知道電價涉及到哪些級距,也能算出房東繳給台電的電費,在進一步與房東協議每度電合理的收費價格。
根據台電統計,全台有1260萬為表燈非營業用(住宅)用戶,但500度以下用戶為大宗,高達1078萬戶、占比為85.4%,1001度以上的住宅用電大咖者,僅佔30萬戶,也就是會觸及夏月電費天花板(一度6.41元)者,僅佔2.6%。
住宅用電夏月6段電價價格。(台電提供)
2019-05-30 09:1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保障租屋族不再遇上惡房東,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一早在line群組宣布,6月1日起有3大租屋新制上路,包含: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和電費不得超收。
蘇貞昌透過line表示,6月1日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政府正式規定:1.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2.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3.電費不得超收。
蘇貞昌說,鄉親家裡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蘇揆還在line群組製作吸睛的長輩圖,提醒租屋族注意。
為了預防惡房東坑殺消費者、張淑晶事件重演,且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行政院消保處在今年2月25日公布6月1日即將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上都有明確規定,一旦遇有租約內容與「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未合部分,可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為防止包租業超收及拒不返還押金爭議,明訂押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押金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
而在電費不得超收部分,合約中若明訂「電費」若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時,其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以避免包租業藉由收取高額電費,謀取不當利益。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life/928105?from=Copy_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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