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0 14:18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走在路上不時可以看到,有住家陽台上掛了一個「自售」的招牌,甚至還有人上網賣房子;屋主會自售無非是想要省仲介費,但是房子動輒上千萬元,隨隨便便跟人家買房子,真的很怕吃虧上當,少了仲介這個「第三方」,買方想要省下數十萬元仲介費,得掌握跟自售屋主買屋三大風險以及破解方式。

 

根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透過房屋仲介公司賣房,買賣成立後,房仲會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通常為賣方4%,買方2%。

假設一間房子2000萬元成交,屋主要付出80萬元仲介費,確實是一筆可觀的數字,這也是為什麼屋主選擇「自售」;買家要省下這40萬元,則必須了解跟自售屋主買房屋有那些風險,以免因為一個不小心,遭到有心人士誆騙。

風險一、價錢談不下來的破解方式,先查實價登錄再開殺;賣家要支付給房仲的買賣價金4%省下來了,理應在賣價上有所讓步,開口殺價之前,記得要先查詢「實價登錄」,了解行情,因為一般透過房仲買賣的交易,仲介都會提供相關資料,但是要買自售屋省錢,這個功課就非自己動手做不可。

風險二、假冒屋主賣屋的破解方式,調閱「謄本」確認賣家身分;不要以為幫你開門賣屋的就是屋主,過去曾發生房子借給親戚住,親戚卻冒名賣屋,等到付了幾萬元訂金之後,就人間蒸發,才發現屋主根本不是當初開門帶看房子的人。建議買自售屋的買家,可以自行去調閱「建物登記謄本」,確認賣屋者就是屋主本人。

風險三、賣方捲款而逃的破解方式,履保專戶不可少,驗屋完成再撥款。

買賣房子最重要的,一定要找代書協助,在正式交屋前,把錢存在履保專戶中,如果賣方仍有未償還的房貸餘額,買方的銀行會先撥款,代償賣方的房貸,剩下的金額一樣會存在履保專戶裡,等到交屋當天驗屋,完成所有手續後,買方拿到權狀確認無誤後,代書就會通知履保公司將履保專戶裡所有的金額,一次匯款到賣方的指定帳戶,完成一手交錢一手交屋。這樣買方可以避免支付價金後,賣方捲款潛逃,拿不到房子;賣方也可以避免還沒有拿到款項 ,房子卻被代書過戶給買方,雙方都能得到安全成交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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