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16:06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慶富公司承造海軍「國艦國造」共6艘獵雷艦標案,前年卻爆出涉詐貸63億元,造成海軍解約,害聯貸銀行團慘賠131億元,檢方依銀行法、洗錢等罪起訴董事長陳慶男共5人。高雄地院今天下午4點宣判,陳慶男重判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妻子陳盧昭霞判1年半、前執行長簡良鑑判6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罰金2億8000萬。可上訴。
顧問李維峰,慶洋投資、慶峯水產公司皆無罪。
陳慶男目前另涉海科館詐貸案遭羈押,但他先前向雄院表明今天不願到庭聆聽宣判,並未現身;陳偉志在去年5月棄保潛逃,雄院沒入500萬元保釋金,並發布遭通緝,待落網再繼續審理。
檢調查出,資本額僅5億多元的慶富,標下總金額逾349億元的獵雷艦案後,為獲得銀行聯合授信,調借集團公司內部現金、並向銀行詐貸5億多元,先後4度涉虛偽增資到40億元,辦完增資後隨即將錢轉出。
不料,慶富疑似無力負擔獵雷艦標案的履約、預付還款保證金,還同時在中國大陸投資事業,又尚未取得銀行聯貸案,陳慶男、陳偉志及簡良鑑等人以紙上公司「AZ」、「OK」、「HS」、「L3」與慶富簽的虛偽合約,向台中商銀、元大、新光、一銀詐貸,申請過渡性融資共21億多元。
但慶富疑仍資金缺口過大,造艦期間繼續以紙上公司開立的假造艦採購合約、發票,向一銀等9間聯貸銀行團,共詐得42億573萬多元。檢調當時清查,這些款項實際上竟只有2億5680萬元投入造艦用,約21億元流向不明。
檢方去年2月起訴痛批,慶富讓海軍逾十年的國艦國造獵雷艦案心血付之東流、所有損失由聯貸銀行團承擔,對陳慶男求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陳偉志求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簡良鑑求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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