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上夯爆的一則新聞是,郵局存款超過100萬不計利息,很多存戶今天才知道,其實這已是10多年來的「老規定」,但到底是為什麼呢?

 

 

中華郵政表示,如果是存在郵政存簿儲金(亦即活儲)的話,因為「利息免稅」,所以依規定最高計息的上限金額是100萬元,超過100萬元的活期存款,將不予計息。

 

 

 

郵局活存是這樣,那很多婆婆媽媽很愛的定存呢?定存也有規定,依存款期長短各有不同利率,但定存金額以500萬元為基準,500萬元以內的利率,比500萬元以上的為高。

 

 

 

郵局存款超過100萬元不計息,金管會官員表示,主要是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9條規定,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同法第20條也規定,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中華郵政表示,郵政公司後來訂定的存款規定是:存簿儲金最高計息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存簿儲金按日計息,一年以365日為基礎,每半年結息一次,結息日為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除公教戶外利息所得免扣所得稅。

 

 

 

郵政公司說,活存給息金額限制的規定已經有10多年了,除了在網站上有公告外,在存簿儲金的內頁第一頁,也有明確書寫,告知儲戶,只是很多儲戶都沒有注意看,才會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不只如此,定存也有規定,因存款金額相當多,為鼓勵儲戶投資,減少存款,加上景氣因素,目前整體利率是偏低的,郵局的定存金額以500萬元為基準,亦即500萬元以內的利率比500萬元以上的為高。

 

 

 

金管會表示,存款計息門檻是否再調整,依規定須由郵局提報交通部後,洽中央銀行、金管會同意,因涉及免稅,等於擴大免稅額度,恐怕也要財政部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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