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廣豐(1416)23日宣布改以賣斷方式,將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以46.8億元賣給國壽,未來將不再參與經營、聚焦發展營建事業。雖然處分利益估達2.74億元、挹注每股盈餘1.48元,但在扣除2.61億元土地增值稅後,實質收益僅約0.12億元,僅挹注每股盈餘約0.07元。
由於廣豐新天地的租賃等相關收入為廣豐目前主要營收來源,處分後短期營收將明顯下滑,加上獲利挹注不如預期,致使廣豐今(26)日開盤後失望性賣壓湧現,直線下殺至跌停價13.15元,截至10點半成交量已暴增近3倍。三大法人上周合計賣超572張。
廣豐董事會去年3月通過子公司寶豐處分廣豐新天地,並經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先規畫採售後回租方式繼續經營,並在二期位址開發引進醫療產業計畫,惟隨後經建議改以賣斷方式賣給國壽,未來不再回租經營,二期開發計畫亦將中止。
廣豐表示,處分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後短期合併營收雖因此下滑,但就此可大幅降低負債、減輕利息負擔及改善財務結構,並擁有更充裕營運資金發展核心事業。未來將以營建事業為發展重點,並持續尋找餐飲物業管理、醫療健康事業等新投資契機。
廣豐(1416)今(2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宣布子公司寶豐改採賣斷出售方式,將位於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以46.8億元出售給國泰金(2882)旗下國泰人壽。預計未扣除土地增值稅的處分利益約2.7億元,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估算,最多可挹注每股盈餘約1.46元。
廣豐發言人陳素靜表示,後續將按契約與國壽辦理交割事宜,暫無明確完成時間表。廣豐2020年前三季自結合併營收1.61億元、年減20.77%,為近6年同期低點。上半年稅後虧損1.89億元,每股虧損1.02元,較去年同期轉虧、為近18年同期低點。
廣豐為求營運轉型、充實長期轉型營運資金,董事會去年3月通過子公司寶豐處分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案,並經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原擬採取售後租回方式繼續經營,並在二期位址開發引進醫療產業計畫。
廣豐表示,寶豐委任世邦魏理仕台灣分公司,以售後回租條件陸續辦理公開標售、與買受人個別議價。經寶豐、世邦魏理仕與個別買受人協商議價後,決議參酌世邦魏理仕提議,將處分案調整為賣斷出售,並洽定由國壽買下,寶豐出售後將退出、不再回租經營。
廣豐指出,寶豐已於23日與國壽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等相關文件,總交易價款為46.8億元,雙方將按契約書約定方式履行後續相關交割作業。由於處分案改採賣斷出售,廣豐先前規畫的售後租回計畫將不再適用,在二期位址開發引進醫療產業的計畫亦將中止。
廣豐表示,處分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後,公司短期合併營收雖因此下滑,但處分資產變現償還貸款後,除將大幅降低負債、減輕利息負擔及改善財務結構外,亦將擁有更充裕營運資金,可集中資源發展核心事業。
廣豐表示,未來計畫將營建事業做為未來發展重點,延續「廣豐」品牌價值驅動下一波成長,同時將尋找餐飲物業管理、醫療健康事業等新投資契機,持續評估瞄準良好投資標的,藉此增添獲利、創造新營運價值,故對合併營收及股東權益不會有重大影響。
(時報資訊)
廣豐:子公司寶豐為求營運轉型等,擬於處分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後租回該購物中心全部
(109/03/09 1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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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16)廣豐-本公司之子公司寶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85條處分不動產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 1.事實發生日:109/03/09 2.公司名稱:寶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豐」)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寶豐全部股份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及寶豐分別於109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出售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即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全棟建物及土地之不動產)。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3月9日下午2時30分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聞稿內容如下: 為求營運轉型、活化資產並充實長期轉型之營運資金,本公司及寶豐分別於109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出售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並擬透過公開標售方式徵求買受人。 寶豐將於處分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後租回該購物中心全部,以購物、休閒、娛樂、飲食、文化等五大機能,持續滿足民眾日常生活及闔家休憩需求,以保留及傳承良好管理商場經驗及維持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對大眾之服務。 此外,針對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第二期建築,本公司將聘請邱文祥醫學博士籌組專業顧問團隊,進行醫療產業之市場及法令可行性評估,以期增加公司整體營收及提升獲利能力。 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雖屬寶豐之主要資產,並非本公司直接持有、亦非本公司個體財務報表所認列之資產,但由於寶豐為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為求慎重及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擬將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出售案提請股東會討論。 本案擬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寶豐暫定以不低於新臺幣肆拾伍億元以上之價格(實際底價仍應按處分當時市場客觀情況定之),並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至於出售方式,授權寶豐依公開標售方式徵求買受人,並與買受人協議售後租回。本案如有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本公司為求慎重,本公司之併購特別委員會已就本案委請獨立專家展譽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秉程會計師出具不動產估價合理性複核意見書,針對本案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提報於董事會及股東會。 投資人應注意,本案須經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將於完成公開標售確認買受人及履行合約相關條件後始得完成。本公司將依本案實際進行情況,依法進行相關決議並辦理公告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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