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凱玲疑似擔心菲國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才願意回相對安全的台灣投案,後續將解送回台中地檢署,不過她的哥哥,主嫌杜禹翰仍舊逃亡海外

 

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名義在台非法吸金達新台幣2億907萬元,案發後潛逃出境的主嫌之一的杜凱玲,傍晚在台非司法聯手將其押解返台歸案,對於記者詢問是否對不起被詐騙的人,杜女先是聽不清,後來只淡淡地說,「不了解」,對於媒體追問回台灣是覺得對不起被害人,還是因為害怕新冠肺炎,她則是沉默不回應。

 

調查局表示,在調查局駐菲律賓法務祕書、移民署駐菲移民秘書及菲律賓移民局三方透過情資分享密切合作,成功在109年2月17日下午,在馬尼拉市逮捕杜女,後來因為台非之間大量航班中斷,才拖延至今日,杜女在菲律賓移民局(BID)執法人員的押解下,搭乘長榮班機BR-272班機在下午5點5分抵達桃園機場,由於菲律賓仍疫情嚴重,杜凱玲下機後,調查局人員準備防護衣、口罩及防護面罩等讓她穿上,並用酒精消毒消毒她的雙手,隨後告知當事人權益事項並上銬,再押解到台中地檢署歸案。

 

調查局國際事務處科長賀宗正表示,杜凱玲與兄長杜禹翰及先生許仁德等人,從105年4月至105年11月間,對外宣稱杜禹翰及陳昆聯分別為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之總裁、副總裁,集團旗下設有台灣大坵島國際開發等公司,以投資「詠澤泰RICH水牛島土地開發案」,並保證提供高額利息及推薦獎金名義,對不特定民眾吸收資金,違法吸金達新台幣2億907萬元,因涉嫌違反銀行法遭到新北市調查處偵辦移送,但是杜女已經在105年10月26日出境赴大陸上海市,並輾轉逃往菲律賓,遭台中地檢署於去年6月25日發布通緝。

 

賀宗正說,杜女因菲律賓封城,因此先關在菲律賓的監獄中,延宕至今天才押解回台,調查局也已事前確認其健康狀況無虞,另一名主嫌杜禹翰目前仍在逃,將持續透過駐外單位與各國執法單位合作,儘早緝返歸案,至於其他嫌犯則已逮捕歸案。

 

2019-12-04 20:37:5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杜禹翰(通緝中)成立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於台灣成立大邱島國際開發公司等公司,由女子劉元芳、妹婿許仁德等人負責業務,2016年4月起招募會員,涉嫌誆稱取得菲律賓水牛島的開發案,投資賭場、高爾夫球俱樂部、度假村等,可以發大財,保證每月利潤18%,還能拿到最高200%的分紅,吸引上千人投資,吸金總額高達2億1587萬餘元,再把錢化整為零,兌換成83萬餘美元(折合台幣2500萬元),夾帶到菲律賓藏匿,台中地院今天依反銀行法判處劉女徒刑3年8月,許男依洗錢等罪名判刑4年8月。

判決書指出,杜禹翰(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由台中地檢署通緝中)成立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並於台北市成立大坵島國際開發公司、雙龍國際科技公司,由女子69歲劉元芳擔任講師與業務負責人,胞妹杜凱玲(通緝中)、妹婿許仁德(44歲)等人,在台灣招攬會員投資,這群騙徒從2016年4月起,誆稱大坵島公司與雙龍公司從事菲律賓博弈產業,經營項目包括新能源標案、菲律賓水牛島的不動產開發,已取得菲律賓水牛島市政府開發許可,建有國際機場、國際碼頭遊艇俱樂部、高爾夫球場、五星級飯店、渡假村、水上主題樂園、商城、賭場等,「錢景亮麗,獲利豐厚」,保證每月有18%獲利,還能每週領紅利,最高可領投資額的200%,吸引民眾投資。

這群人至2016年11月為止,短短約8個月,吸金總額高達2億1587萬餘元,共有上千人投資受騙,杜禹翰與許仁德企圖規避檢調機關查緝,遂化整為零,將贓款兌換成美金,從2016年5月至8月,分成5次夾帶至菲律賓藏匿,總金額為82萬餘美元,相當於新臺幣2500萬餘元,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018年8月搜索,全案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女與許男都矢口否認涉案,劉女辯稱「我是第一個投資」,辯護律師則說,劉女投資金額高,又拉攏親友投資,也沒有參與公司營運,是本案的被害人,許男辯稱「我只是(杜禹翰的)司機」,法官認為,證人(被害人)都指證歷歷,不採信兩人的辯詞,兩人都違反銀行法,許男並觸犯洗錢防制法,劉女判刑3年8月,許男判刑4年8月,可上訴二審。

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老闆杜禹翰,在台設立大坵島開發公司、雙龍國際科技公司,佯已取得菲律賓水牛島市政府開發許可,邀民眾投資博弈事業,先後向上千民眾吸金2億1587萬餘元,台中地院今天依違反銀行法將雙龍集團台北地區業務負責人劉元芳判刑判刑3年8月,杜的妹婿許仁德判刑4年8月。而在逃的杜禹翰由中檢通緝中。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杜禹翰(中檢通緝中)為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實際負責人,陸續在台北市松山區設立大坵島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台北市中山區設立雙龍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劉元芳(女,69歲)於2016 年4 月8日,參加雙龍集團在台推行的投資方案後,即擔任雙龍集團台北地區業務負責人及講師,綜理雙龍集團台北地區之招攬投資業務。

 

許仁德(44歲)是杜禹翰的司機,且是杜凱玲(即杜禹翰的胞妹,由中檢通緝中) 的配偶,負責雙龍集團在台招攬投資收取投資款、發放紅利等業務。

 

劉元芳、許仁德等人,對外宣稱杜禹翰為雙龍集團總裁,該集團旗下設有大坵島公司及雙龍公司,大坵島主要發展項目為菲律賓的博弈產業,雙龍公司主要發展項目為新能源標案、菲律賓水牛島不動產開發。

 

已取得菲律賓水牛島市政府開發許可,建有國際機場、國際碼頭遊艇俱樂部、高爾夫球場、五星級飯店、渡假村、水上主題樂園、商城、賭場,整合多方資源開發,錢景亮麗,獲利豐厚可期等內容,並自2016年4 月8 日起,陸續台中市太平區賀緹酒店及北市西華酒店等處所,舉辦投資說明會,由杜禹翰、劉元芳等人對不特定民眾講解。

 

推廣以投資菲律賓水牛島之博弈事業及土地開發等為名而由雙龍公司發行的投資方案,並保證每月有18%獲利,採周領利潤方式發放紅利,迄領滿200%為止,投資方案則分級為每單位新台幣3萬5000 元、10萬元、16萬5000 元及35萬元等,並可分別領取8%、10% 、12% 及15% 等不同級別推薦獎金。

 

杜禹翰等人即藉此以雙龍公司名義向不特定民眾招攬投資,並分別以大坵島公司所申設的國泰世華銀行慶城分行、雙龍公司所申設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等帳戶收受匯款,暨由杜凱玲、許仁德等人收取現金,迄至 2016年11月間止,吸收資金達2 億1587萬餘元。

 

杜禹翰及許仁德吸收投資者資金後,為規避檢調機關追緝資金流向,由許仁德依杜禹翰指示,陸續自大坵島公司的銀行帳戶提領款項,並兌換成美金,先後攜帶美金83萬2000 元,出境至菲律賓,再交杜禹翰,以此方式隱匿、掩飾吸收資金去向,非法進行洗錢。至去年8月16日,檢調前往劉元芳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

 

劉元芳及許仁德否認違反銀行法,劉辯稱「我是第一個投資的,投資杜禹翰」,是本案投資被害人之一;而許辯稱「我只是司機而已」,單純受命於杜禹翰等人,對杜禹翰等人所為招攬投資業務一概不知,法官不採信,將兩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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