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外界對市場派三圓建設董座王光祥買大同股份資金來源提出質疑,認為甚至可能引發國安疑慮。對此,王光祥1日大動作出示申報資料,並委由律師發表「兩聲明」、「兩反駁」,說明資金來源皆從自有資金及向國內銀行借貸,與中資無關。
根據王光祥委任律師提出兩點聲明中指出,一、大同公司由股東檢附持股資料,即可知悉王光祥是以自有及部分借貸資金購買大同股票,不僅持有超過2年,資金來源清楚明確,且經主管機關嚴密查核。
第二、三圓建設轉投資三圓青島公司所有資金,均為三圓青島股東出資或借貸且全數投入青島建案使用,王光祥從未用以購買大同股份;台灣三圓建設刻正持續辦理出售三圓青島股權程序,三圓青島建案也正常施工;相關進度均經三圓建設迭次以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針對購買大同股票資金來源,王光祥也以兩點反駁回應,第一、三圓青島股權交易尚未完成,和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購買大同股票的資金完全無關。
投審會2012年通過三圓建設青島投資案,三圓建設2017年底公告經董事會決議,處分三圓青島開發公司27.53%股權,原本交易對象是上海仲盛建設;但2018年辦理交割發現中國法令規定「純中資」企業不能與境外公司交易,因此透過易居集團仲介,將股權賣給外商CASCO OVERSEAS LIMITED,三圓建設於2018年5月28日、9月5日及9月28日公告相關進度及變更交易對象。
而CASCO OVERSEAS LIMITED是一家註冊BVI的外商公司,曾計畫在美國那斯達克上市;仲介這項股權交易的易居集團,是在香港登記的公司,都與中資無關。
三圓建設和CASCO OVERSEAS LIMITED的交易仍在進行,王光祥投資大同股票已交割完畢,正足以證明兩者資金無關。
其次,王光祥購買大同股票資金來源,一是自有資金,二是國內銀行貸款,且107年已依法向金管會申報核備完成,和中資完全無關。
依證期局申報資料,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投資的羅得、三雅、競殿投資公司於107年5月18日申報共持有大同股票23萬4,050張,占大同股權10%,正式成為大同大股東;107年10月29日再度申報持股增加為25萬7,954張,占11.02%。
王光祥買大同股票資金來源,都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相關規定,向金管會和證期局充分申報,且副本同時知會大同公司。其中清楚揭露王光祥資金來源只有兩種:一是自有資金,二是向國內銀行貸款,都和中資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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