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網
 

記者陳穎亭/台中報導

「面板大廠」友達台中員工宿舍驚傳偷拍狼!台中后里廠區一名呂姓主管,覬覦一名正妹同事美色,竟在108年9月間趁隙複製對方的門禁卡,悄悄潛入對方香閨裝設針孔攝影機,再用手機連線天天偷窺正妹同事洗澡,更離譜的是,呂男發現自己形跡敗露後,又再度潛入房內「滅跡」,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祕密等罪,判處呂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鏡周刊》報導,友達光電后里廠區一名呂姓主管,108年9月某日,發現用餐時間組上得正妹同事小希(化名)仍在忙碌無暇吃飯,就假好意說可以去員工餐廳幫忙先點餐,於是小希把放有識別證及宿舍門禁卡的證件套交給呂男,豈料呂男早在一個月前,就已經在網路上購買「門禁卡拷貝機及針孔攝影機」,得手複製的門禁卡以後,就趁小希不在家時,潛入香閨在浴室燈罩內偷裝遠端WiFi針孔攝影機,連續偷窺將近一個月之久,直到同年11月某日,浴室燈泡壞了,小希打開燈罩準備要更換燈泡時,竟赫然驚見迷你鏡頭,才發現自己恐遭人偷拍,但因為當時趕著上班,她只好先把針孔攝影機拆下藏在棉被中,等下班回家再報警處理。

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呂男,此時又打開遠端監控,發現連線不上,得知形跡敗露後,確認小希在上班,他就再度潛入屋內把針孔攝影機拿走,小希返家後發現針孔攝影機消失,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檢警事後調閱友達宿舍門禁刷卡紀錄及監視器畫面,發現犯案之狼竟是平時會噓寒問暖的已婚呂姓主管。台中地院審理時,呂男雖然坦承不諱,但小希認為其行為極度惡劣,不願與他和解,最後依竊錄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等3罪,判處呂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x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易字第99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呂君賢 選任辯護人 蘇文俊律師 黃鈴育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祕密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 第595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呂君賢各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宣告刑及沒 收。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日。 犯罪事實 一、緣呂君賢及劉貞(真實姓名、年籍資料詳卷)係位在臺中 市區路000 號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廠(下稱 友達公司)之同事。呂君賢先於民國108 年8 、9 月間,先 在蝦皮拍賣網站上購買門禁房卡拷貝機及針孔攝影機1 組( 含鏡頭及天線、32G 記憶卡1 張、電源供應器2 個),並趁 幫忙劉貞代為刷餐點之機會,取得劉貞之識別證及宿舍 感應卡,再以其購買之門禁房卡拷貝機複製劉貞之宿舍感 應卡後,基於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窺視及竊錄他人非公開活 動、身體隱私部位之犯意,於同年10月間某日,未經劉貞 同意,擅自持拷貝之宿舍感應卡進入劉貞位在友達公司之 A1 027室宿舍(地址詳卷,下稱系爭宿舍),無故將其所有 之針孔攝影機1 組,安裝在系爭宿舍浴室之天花板燈罩旁, 並在其所使用之手機安裝針孔攝影機專用APP ,以連接WIFI 之方式觀看影像,接續窺視、竊錄劉貞沐浴、如廁等非公 開活動及褪去衣物後之身體隱私部位,儲存在該針孔攝影機 內記憶卡(已刪除),呂君賢再將所竊錄、儲存之影像轉儲 存在其所有之電腦卡內供己觀賞(已刪除)。 二、呂君賢於前揭窺視及竊錄行為繼續中,復基於無故侵入他人 住宅之個別犯意,各為下列犯行: (一)於108 年11月15日,無故侵入劉貞之系爭宿舍內查看針 孔攝影機狀況。 (二)於108 年11月19日,無故侵入劉貞之系爭宿舍內為針孔 攝影機更換電池。 三、嗣劉貞於108 年11月22日上午9 時許,在上址浴室內發現 ,自行拆除後暫時藏放在宿舍棉被中,惟呂君賢見犯行敗露 ,於前揭窺視及竊錄行為繼續中,再基於無故侵入住宅之犯 意,於同日某時許,趁劉貞出門上班時,取走針孔攝影機 內之記憶卡並銷毀之,復刪除儲存在其電腦內之影像,待劉 貞報警後,始循線查獲上情,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物( 無記憶卡)。 四、案經劉貞訴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報告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喔…喔… 的頭像
喔…喔…

熱血流成河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