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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林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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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9/2426143.htm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號稱「銀行界劉德華」的某外商銀行林姓副總裁外遇,被許姓妻子發現電腦中藏有15.8G的性愛影片,其中林姓分行女經理的影片就占了40支,許女憤而提告求償,林女遭判賠30萬元。不過,由於許女當時到林女辦公室大罵,「香腸好吃吧」等,並向媒體公布影片內容,許女也反告許女侵害隱私及名譽,而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則判許女得賠償15萬元。

回顧案情,許女2019年7月間先從林男包包內發現旅館牙刷,追問下,對方坦承自網路約砲但沒成功,並切結若再犯,同意支付妻子10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到了2020年疫情期間,許女用林男的電腦上網買口罩時,發現有女子「英文名+姓名」為檔名的資料夾,共15.8G的性愛影片,甚至連自己也在其中。

經仔細檢查後,許女確認影片時序是從兩人結婚後,間接證實林男婚後仍持續外遇其他女子,而其中林女與林男交往頻繁,且兩人對話內容也極為鹹濕,包括「我要X爆你的子宮」、「你等一下記得要吃止吐藥喔」、「準備口腔脫臼」。許女事後則針對兩人提告求償,一審分別判林男、林女須賠償100萬、30萬元。

不過,由於許女當時氣憤之下,與一名曾姓友人跑到林女辦公室質問,並在裡頭大罵,「你們一起去報名EMBA唸書,唸到床上去,出國偷情」、「你是用鮑鮑換包包嗎?」、「香腸好好吃吧, 每一餐便當都有一根香腸。」事後還將林女個人資料等提供給媒體,林女對此也憤而反告侵害隱私、名譽。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女提供林女各資給媒體部分,確實侵害了林女的隱私及名譽,但事件起因為林女破壞許女婚姻在先,許女要求她道歉未果,才向媒體爆料此事,法官最終判許女應賠償15萬元確定。

 

林姓外商銀行副總裁偷腥,許姓妻子用他的電腦替小孩買口罩,赫見以女生名字命名的資料夾,其中林姓分行女經理拍了40支性愛片;許女提告求償,一審判林、林女分別賠100萬、30萬元。林女不甘許女到辦公室質問,譏她「便當都有一根香腸」、向媒體爆料她的淫聲浪語,也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女侵害隱私與名譽,得賠15萬元。

 

林姓男子有「銀行界劉德華」稱號,2016年和許姓英文家教結婚,育有1子,2022年4月離婚。林姓分行女經理聲稱與林在他結婚前就交往,後來才知道他結婚,因工作得常見面,感情上難以斷開連結,與林有失當行止。

 

許姓女子表示,前夫的資料夾存放許多與林女的鹹濕對話,像是「我要X爆你的子宮」「妳等一下記得要吃止吐藥喔」「準備口腔脫臼」,甚至還埋怨「陰毛很長該剪了」,林女則說「等你來」。

 

2020年5月19日,許女在曾姓女友人的陪伴下,到林女公司洽談室談判,林女指控對方以高分貝音量斥她「你們一起去報名EMBA念書,念到床上去」「妳是用鮑鮑換包包嗎?上位嗎?」「香腸好好吃吧? 每一餐便當都有一根香腸」,還把她的個資提供給媒體,侵害她的名譽權與隱私權。林女稱因此事件而被迫離職,因此向許女、曾女求償161萬元。

 

許女、曾女抗辯當天洽談室的門是關閉的,她們沒有要侵害林女的隱私或名譽;因媒體連繫她才接受採訪,僅提供林女的姓氏、工作、就讀EMBA等資訊,與低頭、戴口罩的側面照,一般人無從識別身分。

 

高院民事庭認為,如果許女、曾女真有意侵害林女名譽,何必進到洽談室談話?只需要在銀行大廳或走出洽談室大聲指責即可,林女主張兩人共同侵害她名譽權與隱私權無據。而林女主張「被迫離職」,但提出的證據只有主管要她開會,不准許請求賠償薪資損害。

 

事件起因是林女破壞許女的婚姻,許女要求她道歉,林女矢口否認而讓許女氣憤不已,許女向媒體爆料,高院認為這部分侵害林女隱私與名譽,判林女應該賠償15萬元,雙方都不能再上訴。

 

而許女因配偶權遭侵害而向林姓前夫、林女求償的訴訟,目前仍在高院審理。

 

 

【財經時事】夫偷拍10女性愛影片 外銀副總裁妻出面怒控|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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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

台灣金融圈爆偷拍性愛光碟醜聞,一名林姓外商銀行副總裁頂著「高富帥」的愛妻形象,實際卻背著妻子偷吃,甚至還瞞著妻子偷拍性愛影片,林妻憤而大義滅親向檢警告發。 林妻向本刊透露,丈夫拍攝的性愛影片數量多達15GB,光看完至少也要花上一整天,被偷拍的受害者含她在內至少有10人,甚至有些影片中女性是在不清醒狀況下被偷拍,「我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變成偷拍性愛影片的女主角…我出面爆料,就是擔心還有其他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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