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掏空案火燒到公股多位高層主管,台北地檢署偵辦該案,查出前合庫董事長、現任第一金董座廖燦昌,疑似以私人交情配合張綱維需求,施壓基層人員違法放貸,造成合庫虧損。廖燦昌也於中午時間將請辭遞交財政部長辦公室,也獲得批准,成為此案首位下台的公股行庫高層。
至於還會不會牽涉其他人員?財政部官員指出,仍在釐清整個事件當中,目前得知是幾位行庫高層遭到起訴,不過還在起訴階段,會不會換人還不知道,之後依照行政院的指示做妥適處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航掏空案,查出前合庫董事長、現任第一金董座廖燦昌,將公股銀行資金供作私人交際人情,配合張綱維之需求,無視授信規章與鉅額授信風險,以董事長之姿召集各級主管,施壓合作金庫銀行基層作業人員違法放貸遠航,導致合庫虧損,今天一併並將廖燦昌起訴求處重刑。
同案起訴包括合作金庫總行授信管理部副總黃伯川;合作金庫總行授信管理部協理陳世卿;合作金庫台北分行協理林文理;合作金庫台北分行授信部經辦人員孫玉美;合作金庫銀行總行授信管理部經辦人員呂明昇。
據調查,張綱曾向安泰銀行核貸「安泰-樺福貸款案」申貸7億8000萬元,以及「安泰-樺壹貸款案」,向安泰銀行貸款8億元,核貸款用於清償台灣銀行、遠東銀行對遠航公司之重整債;另向安泰銀行核貸「安泰-銘漢貸款案」,再向安泰銀行貸款5億5000萬元,將核貸款用於清償兆豐銀行對遠航公司之重整債權。
安泰銀行於遠航公司重整完成後,欲降低對樺福集團約21億餘元的授信金額,因「安泰-銘漢貸款案」到期,張綱維無力償還本金,安泰銀行便向要求張綱維於6個月還款,另覓其他金融機構承貸償還全數貸款。
張綱維於遠航公司重整期間,因債信不佳及風險過高等情,土地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均予以拒絕,因此改向相識十餘年之友人、時任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廖燦昌商請協助核貸。
廖燦昌受張綱維請託後,施壓相關部屬進行評估,營業部人員發現遠航關係人資金往來複雜,對遠航公司正常營業存疑,營業部未再進行授信程序。
張綱維見合作金庫無下文,安泰銀行貸款期限將至,再請託廖燦昌改派配合度高之單位承辦,廖燦昌基於授信案務必儘速通過,未予詢問營業部原因,召集受其提拔晉升的總行副總黃伯川,新任授信管理部協理陳世卿會商,決定指派林文理之台北分行承作核貸。
林文理為迎合廖燦昌及黃伯川增貸指示,額外增加授信額度予遠航公司,經取得廖燦昌認可後,確認遠航公司授信案總額度22億5000萬元,後續相關承辦人員須於此既定框架下,均以急件辦理作業程序,損害合作金庫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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