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 | 暗黑真相網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79號 |
公司狀態 | 解散(109年03月20日新北府經司字 第1098018276號) |
018年8月 | 暗黑真相網有限公司 設立,負責人為林育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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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指美女營業員被包養 「暗黑真相網」挨告又輸了
「暗黑真相網」曾撰文指美女營業員洪慈憶被包養,被高等法院判賠6萬元還要道歉,而桃園市漢英高中創辦人駱展龍不滿暗黑撰文影射已婚的他有「55歲紅粉知己」,提告向暗黑真相網公司及負責人林育詩求償50萬元並要求道歉。新北地院今判該公司及林男須連帶賠償駱男15萬元,還要在網站刊登道歉啟事30天、刪除相關圖文。
駱展龍提告主張,自己是漢英高中創辦人、漢英教育集團總裁,在教育界春風化雨30年,不料今年3月聽朋友說網路上有關於他的謠言,駱男上網搜尋自己名字,赫然看到第一則連結標題竟是「假貴族學校與55歲撈女的故事│暗黑真相網」。
他點入文章後,發現該文章描述他「在撈女的眼中,駱展龍絕對是一個好TA(他),因為他手中既有資源,也有創造資源的能力,而這樣的男人,除了正宮之外,還有其他交往對象」,文章還指駱男有一個相處長達10年,每月零用錢10幾萬台幣,配車配房的55歲紅粉知己,文末還搭配漢英高中女學生照片為附圖,甚至要求讀者必須點擊付費訂閱方案,才能看完整故事。
駱展龍認為教育人員最重清譽,暗黑真相網卻捏造不實謠言,詆毀他與漢英高中的名譽,駱還指出暗黑真相網也曾在另一篇「第一次包養就上手」的文章,引用美女期貨營業員洪慈憶的照片,令外界以為洪女也被包養,洪女提告後已獲賠6萬,顯示暗黑真相網是以誹謗他人來招攬生意製造財富。
駱男因此要求暗黑真相網及負責人林育詩連帶賠償50萬元,還要將相關文章、圖片移除。
法院審理時,林育詩都沒出庭也沒提出答辯書狀,法官勘驗文章內容,發現其中並無任何消息來源說明,或是相關查證的連結,僅由林育詩單方陳述,因此認定林的文章已使駱展龍的品德、操守、專業等社會評價受到貶抑,審酌雙方資力後,判林育詩、暗黑真相網連帶賠償15萬元,還要在網站刊登道歉啟事30日、刪除相關圖文。還可上訴。
據了解,經營該網站的暗黑真相網公司已解散,目前清算中。(饒偉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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