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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丁允恭「毀我人生」 記者前女友曾為愛失態遭新聞圈封殺

今天(9日)《鏡週刊》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時任高雄市新聞局局長時與女記者交往卻劈腿、逼墮胎,甚至還公器私用在局長室拍性愛片。其實,出面爆料的前女友Y女在新聞圈內也相當有名,卻是因精神狀況不佳、行為過激而為人知,在今天新聞露出後,不少同業感嘆,「以前只是八卦她到底怎麼了,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她真可憐!」

丁允恭前女友Y女向《鏡週刊》控訴,2014年與丁允恭才第2次見面就被強行舌吻,丁還向她告白「我沒有結婚、沒有女朋友,我很喜歡你,你可以當我的女朋友。」但兩人交往後Y女卻發現丁早在2013年就訂婚,還與至少2名女性有曖昧關係。Y女更控訴,丁允恭常要求她穿著清涼性感到高雄新聞局約會,兩人會在辦公室性交甚至拍攝影片,讓她自覺「好像妓女一樣」,而且丁讓她2年內墮胎3次,費用甚至是跟同業借的。

Y女在向週刊爆料時,激動的控訴「他已經把我的人生都毀了!」而根據《CTWANT》掌握到的Y女職涯軌跡,此話並沒有過於誇大,Y女向週刊自述因為丁允恭的要求,所以特地北上擔任電視台黨政線記者,之後她決定與丁分手卻遭死纏爛打,對照當時消息,Y女進入該電視台後一開始表現良好頻繁出現在螢光幕前,但之後行為漸漸脫序,身形也突然爆瘦,且精神狀態不佳,有時會在工作中恍神,甚至出現一些過激的舉動,電視台主管與同事都勸她去就醫,並讓她請長期病假。

從電視台離職後,Y女轉任網路媒體記者,但狀況依然沒有改善,還是出現在電視台工作時一樣的情況,因此不久後她也失去這份工作。而至此,Y女狀態不佳的情況已在同業間鬧得沸沸揚揚,眾人或多或少都聽過她的消息,新聞業界人人自危就怕錄用她會惹禍上身,Y女形同遭到封殺,求職處處碰壁,最後只能黯然出國沉澱。

但《CTWANT》詢問曾與Y女共事過的資深同業,多表示Y女工作態度積極認真,「是個正常人但感情很不順」,而綜觀Y女職涯,不是相關學系的她從學生時代就以校園記者的形式積極參與新聞工作,之後擔任電視台的地方記者,顯然對於記者一職相當有熱情,就連狀況不佳的時候,求職也都脫離不了新聞圈,當時不論電視台、網路媒體都有收到她的履歷,且從記者到社群經營到網路節目製作她都願意嘗試,如此積極的態度足見對於新聞媒體的熱愛。

在今日週刊爆料曝光後,不少新聞同業想起Y女過去的行為,兩相對照,感嘆「記得當時大家私底下議論紛紛,只覺得這個女孩子到底是怎麼了,不同媒體的主管還私下相互傳遞消息,討論千萬別用到這個人,以免惹禍上身,現在只覺得她好可憐。」

如今Y女已返台就業,不但換了名字,也將狀態不穩定時的工作經驗從履歷中抹去,顯然極力擺脫丁允恭對她的傷害,但必須轉換跑道已無法在新聞圈中求職,也難怪她會對週刊記者控訴「丁允恭毀了我的人生」。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7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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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受訪回應強調,兩人的「性關係是發生在下班後或午休時」,沒在上班時間發生逾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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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涵之2020-09-10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日前遭前女友爆料,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任內曾多次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還長期劈腿、逼女方墮胎。新聞曝光後,丁允恭瞬間聲量暴衝,超越近期備受關注的美豬、口罩國家隊等議題,也逼得丁立刻請辭總統府發言人一職。

藍委要陳菊調查前愛將

對於丁允恭的行徑,藍委葉毓蘭直呼不可思議,無法忍受此人居然曾代表總統和行政院長發言。葉毓蘭認為,丁允恭在高雄市政府,把新聞局局長室當成炮房,在行政院、總統府的日子是否有進行「改造」運動,政風單位應該查明。

除此之外,葉毓蘭表示,丁允恭當時是新聞局長,和新聞記者搞在一起,明顯觸犯刑法第228條假藉職權與機會性交罪,呼籲司法機關介入調查,民進黨政府也應啟動政風調查。葉毓蘭質疑,當時女記者向陳菊檢舉時,陳菊輕輕放過,還推薦丁到府院就職,有無護短縱容失職?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指出,丁允恭是由前高雄市長、現任監察院長陳菊邀請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現在就來看監察院長陳菊會如何查辦?」

紀惠容:思考從什麼角度切入,考慮啟動調查

對於藍委紛紛要求調查,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丁允恭身為高層公務員,卻沒有自我節制,甚至在辦公室的行徑有違公務人員操守。紀惠容指出,政治人物劈腿屢見不鮮,只是必須了解丁允恭是否有利用權勢進行這樣的行為,以及劈腿過程中與前女友是否有相關的利害關係,都要深入了解。

紀惠容出身於勵馨基金會,是以消彌性侵害、性剝削及家庭暴力對婦女、兒少的傷害,被視為婦權運動的先驅;顯然丁允恭所涉及的桃色風暴,屬於她的專長領域,被藍委點名後,紀惠容也表態,考慮啟動調查。

不過,紀惠容也說,考量立案調查一定要有力道,所以還在了解案情,並思考要從哪個角度切入,未來也希望多找一位監委一起調查。換句話說,先不管能否立案,監察院要以什麼名義調查丁允恭,目前還未確定。

范雲要管理者關心;賴品妤暗酸蘇貞昌

由於丁允恭的桃色風波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女權代表人物范雲受訪時表示,辦公室發生大家認為不該發生的事情,若這屬實,辦公室不管什麼層級的管理者,都應該要關心。至於權勢性騷擾的部分,范雲說,她從婦女團體出身,可以引薦相關人士提供協助。

同樣積極為女權發聲的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則暗酸行政院長蘇貞昌,對於蘇指丁允恭是個很有才華的年輕人,因為個人私領域的事情辭職,他覺得好可惜。賴品妤認為,有實力、有才華不代表能對其他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砲轟丁允恭拖垮了整個政府團隊。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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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家齊 吳東祐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爆發桃色糾紛,在野黨立委就點名,女權團體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范雲,怎麼都沒有出聲?范雲被逼上火線回應,強調事情還沒釐清,不便多做評論,倒是認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前一天感嘆浪費了丁允恭的才華,是出自友情考量,但自家立委賴品妤倒是直接開轟。

民進黨立委范雲:「辦公室發生大家認為,不該發生的事情,如果證實的話,那當然說我覺得這是,各辦公室的管理者,不管是哪個層級應該注意的事情。」

 

這是在說丁允恭的事,昔日長官陳菊應該負責嗎,女權運動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范雲,事隔一天被逼上火線,談談最擅長的幫女性發聲,但講到行政院長蘇貞昌,只感嘆可惜了丁允恭的才華,范雲這麼說。

 

民進黨立委范雲:「選擇站在不同的立場看事情,那這點我想蘇院長,應該是跟丁允恭個人認識很深,所以會有這樣感受。」

 

 

【性別相關新聞】 「你本來應該要保護的對象,你竟利用這關係去欺負他...」 新北衛生局林姓女職員悲劇、到少龍仙女班、林奕含事件甚至監委已經啟動調查的外籍女看護遭性侵等疑似「權勢性侵」案件,隱藏在生活周遭。 刑法第228條「權勢性侵」指的...

民進黨婦女部發佈於 2020年9月7日 星期一

林于仙事件促權勢性侵修法,范雲呼籲行政與司法共同成為受害者後盾

 

主圖與全文攝影/何宇軒

新北市衛生局女雇員林于仙控訴遭前上司廖姓男子性侵跳樓事件,以及從國外延燒全球的 #MeToo、「權力潛規則」等運動,都與刑法第 228 條「利用權勢性交罪」有關,但我國刑法對於「利用權勢性交」的規定,卻被詬病罰責過輕、規範樣態有疏漏等問題。

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上週五(9/4)召開記者會,除了提出刑法第 228 條的修法方向,訴求加重權勢性侵刑度並增加要件,也邀請法界實務工作者分享「利用權勢性交」在司法認定上的問題,並承諾未來將監督行政機關研擬配套機制、保護被害人勇於發聲;從立法、司法、行政三方面著手,解決問題。

范雲訴求加重權勢性侵刑度並增加要件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雖共同出席記者會,不過勵馨上個月曾與林于仙的家屬召開記者會,提出《刑法》第 228 條的修法訴求,當時的主張是要把「權勢性侵」法條刪除,改為將一般強制性交額外加重刑罰,與本次范雲提出的方向不同。(參考:已故新北衛生局林于仙家屬與民團:呼籲加重權勢性侵刑罰,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

王玥好表示,在與范雲團隊討論過後,考慮到因為性侵有太多樣態,後來還是支持保留「權勢性侵」,以免未來有的案例無法用一般強制性交法條處理,或有適用上的困難。

修法加重刑期,更清楚界定權勢關係

范雲表示,林于仙事件並不是唯一的一件,還有像是「邪教少龍仙女班」讓女性成員淪為禁臠這類的「權勢性侵」層出不窮。目前權勢性侵的罰則是「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低於其他性侵害罪,這次修法訴求改成「1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8 月 13 日「不要再有下一個用死揭露真相的受害者」記者會

過去的法院判例指出,權勢性侵的刑度較輕,是因為此類受害者被認為還有「衡量利害的自主意識空間」,但近年愈來愈多用生命泣訴的案例已可看出,受害者在公務、監護、訓練、救濟、扶助等權勢關係下,「有瑕疵的自主空間」常只存在於表面,且生活整體所受到的「強迫」,其實並不低於身體及生命所受到的脅迫。

不過范雲也提到,即使是最低 1 年,依然有法律實務界人士認為「太重了」,如果未來法院有更多判決可以做實證研究,關於刑度的調整都可以再討論。

王玥好指出,權勢性侵受害者基於權力壓迫和心理制約,導致他們沒有逃、無法求助,若法律及社會大眾因為不了解這種狀態,而在法律上給予加害人較輕的刑責,或將性侵害犯罪的責任歸於被害者,對被害者是另一種壓迫和不公平。

她提醒,社會氛圍普遍指責被害人,被害人的主體性應被看見,打破「指責被害人」的社會慣性。

勵馨執行長王玥好提醒社會打破責備受害者的慣性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則解釋了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架構。其中包括「沒有同意」「無法進行同意或不同意」(例如年齡太小或昏迷)、「同意,但是被騙」(例如加害人假裝是對方配偶)。

至於刑法第 228 條的利用權勢性侵,則是「雖然有同意,但是不得已的同意」。有人會說,當事人可以拒絕就好,但「權勢」是幽微的,當事人竟然必須滿足加害人的需求,才能享有本來應該有的權利,對被害人很不合理。

前大法官許玉秀認為,在刑法第 228 條的構成要件中,「利用」權勢或機會,常被誤解成一種「利益交換」。但權勢性侵的被害人,實際上無法表達同不同意,一般常說的「潛規則」就是其中一種樣態。

在事件發生當下,被害人若積極表達反對,立刻會面臨關係瓦解的威脅,甚至失去生存基礎,有權者卻能一直站在社會高處施展權力,被害人始終是弱勢的一方。因此利用權勢性侵他人,更應成為加重處罰的判斷。

許玉秀強調「有權勢的人一直站在社會頂端看著你」讓受害者不敢求助

另一方面,范雲也表示,在法條原本規範的「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等「權勢關係」定義要件中,需新增「求職」、「信仰」2 種關係,並在原有的「監督、扶助、照護」型態中,新增「指導」與「運用」。

范雲舉例,「求職」就像去演藝圈應徵時被要求與導演發生關係、「宗教」則例如邪教少龍仙女班的情形;至於「指導」例如教練對選手、補習班老師對學生等,而「運用」則例如選舉機構對志工等狀況,這些過去都沒有規範。許玉秀則建議可以用「考評」取代「求職」,比較全面及精簡。

行政與司法強化配套,打造讓人安心求助的環境

除了修法,還必須由行政機關研擬配套。范雲表示,目前權勢性侵案件,實務中被害人常因為權勢關係,難以站出來求助,例如在近 7 年的警政署紀錄中,權勢性侵僅占全部性侵害及猥褻案件的 3.7%;另外,被害人也因為遭旁人貼上汙名標籤導致作證消極,讓起訴率僅有 20%。

這些問題都需要整體配套。范雲強調,她將監督教育部、警政系統、司法系統等單位,強化性平教育及對受害者的同理,讓受害者不會害怕求助。

律師李晏榕提醒公眾關注受害者長期的社會壓力

此外,在司法實務認定方面,也有現實上的困境。長期處理家事案件的律師李晏榕表示,權勢性侵常發生在宗教團體、軍隊、公司及移工與雇主之間,當被害人想揭露事件時,往往會面臨同儕壓力;若加害者的社會關係良好,受害人更常被質疑「問題是不是出在你身上」,最後只能隱忍,但心理創傷是持續的。

實務上很多被害人,是在事情發生後一段時間才想說出來,但因為已經不具有現實生活中的權勢關係,反而難以舉證權勢性侵。因此如同范雲所說,除了立法端要修法,行政與司法端也需要多加強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狀況、受害歷程等,打造讓受害者能安心求助的環境。


自殺防制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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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https://rightplus.org/2020/09/07/lin-yu-hsien-2/

 

事件

2020年7月3日,時任職於新北市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的林于仙,由於涉及與前公司五甘心物理治療所老闆廖泰翔的性侵事件而遭長官約談。[2]。當天深夜,林于仙於新北市衛生局墜樓身亡,檢警初步研判為自殺[3],生前臉書發表文章,揭露在前服務單位遭一名人夫強暴、謊言及背叛[4][5]。後來網友發現為時任五甘心物理治療所之執行長廖泰翔。隨後,五甘心物理治療所、廖泰翔第一時間關閉臉書,之後物理治療所發表聲明,自7月5日起,廖泰翔先行卸除執行長職務[6][7]

2020年7月4日,廖泰翔妻子張語珊在臉書公開報案三聯單喊冤,在貼文中提到她總是把林于仙當妹妹看待,甚至質疑林女若真遇到性侵,「為何當下不報警?」並指控林女妨害家庭[8];據警方表示,廖泰翔亦在同年度6月向林女提告妨害名譽;兩案依單一窗口規定轉回發生地轄區,交給夫妻倆戶籍地淡水分局偵辦。[9][10]

2020年7月5日,廖泰翔接受聯合報採訪,他表示自己與林女確實是男女朋友關係,「雖然對不起老婆,但絕無暴行性侵情事」,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希望司法調查能儘快讓雙方家庭恢復平靜。[3]

2020年7月7日,廖男遭檢警約談並訊前聲明喊冤表示兩人是你情我願,絕無性侵。訊後,警方依林女家屬提告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廖男函送檢方偵辦。[11]五甘心物理治療所關閉粉專,並在官網張貼聲明書[12],文中表示,林女在臉書所遺留的文章提到「遭推拖拉打、勾著脖子」等疑似強暴行為,暗喻廖泰翔涉嫌違反林女意願等情事,廖泰翔聲明均非事實。廖泰翔表示,文章為林女因分手糾葛、心生不滿而寫下片面之詞,而使網路輿論妖魔化廖泰翔及其單位,呼籲此乃非民主法治社會所縱容。此外,廖泰翔也強調,其與林女之交往關係與常人無異,非屬職權、上對下部屬關係,皆為「你情我願下所發生」。針對網路流傳電話錄音,是廖泰翔試圖在分手後挽回林女而遭拒絕,在街上發生口角後通話之內容,而非性侵、強暴後懺悔之語[12][13]

2020年8月13日,林于仙的家人在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律師簡大為陪同下首度露面,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這段期間的悲痛心情,並籲請檢察官查明真相。王玥好也提到,「刑法強制性侵看的是物理上的暴力脅迫手段,但權勢性侵屬無形的控制,長期在司法上被忽視」,強調權勢性侵應被司法及社會大眾更嚴格的評價。[14][15][16]

相關人物

  • 廖泰翔(1982年3月2日),五甘心物理治療所之獨資負責人[17]、曾任中華復能推廣協會理事長[18][19],並擔任多所大專院校兼任講師。廖泰翔先後畢業於中國醫藥大學物理治療系、長庚大學復健科學研究所碩士。曾獲母校物理治療系頒贈榮譽系友,在事件爆發後,中國醫物治所決議追回頭銜。[20]。過去曾服務於雙連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擔任雙連安養中心復健組督導、雙連新莊社會福利中心主任、新莊昌平公共托老中心主任[21],後來在2017年選擇創業,召集七八年級的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社工照顧服務員共同投入,於新北市新莊區創立五甘心物理治療所[22]。廖泰翔之妻子張語珊[23][24]亦服務於社福單位,現為雙連安養中心行政處主任。

後續影響

  • 也有網友連屬請願要求政府徹查跳樓事件真相、修法預防類似犯罪、適度以偵查內容澄清媒體報導和網路傳言。
  • 發生於林奕含自殺事件三年後,猶如房思琪翻版,使權勢性侵議題再度引起重視。[39]<[40][41]
  • 激起修改「妨害性自主」相關法律之呼聲,如勵馨基金會即與林于仙之家屬召開記者會呼籲加重「利用權勢性交罪」之刑責[42]
  • 探討社會大眾普遍存在關於「檢討被害人」「指責受害者」的思考謬誤。[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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