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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錦的聲明稿摘錄如下:

 

東洋當年不顧生技醫藥產業常規,編造了一個可以騙過外行人,但在內行人眼中卻是萬分可笑的案件提起告訴,騙過了外行的檢察官、也混淆了不懂生技醫藥產業的一審法官,在媒體的蜂擁報導下,一度造成各界對本人誤會甚深。而同仁也因為本人的落難,同時陷入被東洋追殺的窘境。

 

2020年2月12日高等法院最後一次辯論庭,就有當庭跟法院細述,當年東洋為了打擊本人,騷擾始終相信並追隨本人的同仁,甚至動用國家司法資源,持續扣押這些同仁的名下資產,這些委屈、辛酸,不是局中人真的難以體會箇中滋味。所幸高等法院法官明察秋毫,釐清第一審法院對他的誤會,並確認本人的決策完全沒有損害東洋公司的利益分毫,還本人一個清白。

 

關於鏡週刊報導所謂的「女密友瑞士開戶鉅款」云云,高等法院其實在今年5月27日的判決中就已經明白指出,檢察官及東洋公司主張所謂有問題的東洋公司與Inopha公司交易發生在2008年間,但檢察官所謂黃淑芬以營運長名義執行Inopha公司工作的時間,最早也是發生在2012年以後,兩者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顯然,這是東洋為了陷本人於罪捕風捉影所編造的故事。很遺憾,在高等法院明確指出時間點的矛盾後,東洋公司仍然不顧時間序的基本邏輯及高等法院已經查明的事實,一再請求檢察官就此部分提起上訴,如今甚至再透過媒體、檢調對同仁黃淑芬等展開媒體、司法打擊,本人對於東洋公司的行徑,感到十分不齒。

 

同時,鏡週刊作為國內發行量極大的紙媒,有引導輿論的相當影響力,在刊出此等攸關本人及無辜同仁黃淑芬等聲譽的報導前,卻未進行查證,僅形式化地在報導最後引用本人在2020年5月27日高等法院判決當日的對外聲明,而未進行任何實體內容的平衡報導,這樣報導方式,實已失卻媒體的中立、專業,自甘淪為東洋公司的打手,本人也深表遺憾。

 

在高等法院最後一次開庭的時候,同樣被東洋公司提起刑事告訴的Inopha公司負責人Denis就已委任律師,當庭舉出證據向法院說明,東洋公司為了讓高等法院可以維持與第一審相同、對本人不利的判決,竟然派遣東洋公司的法務林金榮律師及研發部門主管胡宇方祕密前往德國,繞開Denis的律師私下與Denis接觸,並提出高達上千萬歐元的條件利誘,白紙黑字唆使Denis編造對本人不利的證據但遭Denis拒絕。東洋公司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及犯罪,透過這份聲明的發布,我希望檢調機關可以積極偵辦。這麼樣的一個為了打擊本人,無所不用其極,甚至甘冒犯罪風險的公司,再次以新瓶裝舊酒,利用一貫的混淆視聽的作法透過媒體包裝,進行媒體、司法雙軌追殺的作法,本人再熟悉不過了。但是看到本人曾經的驕傲—東洋公司,以及本人曾經無條件信任的下屬、夥伴如此無所不用其極地打擊本人及同仁,本人仍感無比心痛。

 

最後,本人必須強調,過往曾經經營的東洋公司,以及現在所經營的晟德公司、順藥公司等,均有相當比例的女性主管,這些女性主管與其他所有男性主管一樣,都是素有專業、有能力在生技醫藥產業獨當一面,而深獲本人信任的高階經理人。不論是東洋公司或鏡週刊,為了打擊本人聲譽,將這些素有專業的女性高階經理人貶低為本人的「女密友」,完全無視這些經理人是因為他們的專業能力獲得本人信賴的事實,「女密友」這樣的文字,不僅突顯東洋公司、鏡週刊腦中「男性霸權」守舊思維,且這樣的文字記載更是對全國同樣在事業上競競業業努力付出的所有女性同胞的一大侮辱,盼請東洋公司、鏡週刊等人自重。

 
 
020.11.24 05:58

【生技之神涉掏空】女密友瑞士開戶藏鉅款 東洋前董座林榮錦涉淘空證據曝光

文|林俊宏 

有「生技之神」稱號的上櫃藥廠東洋製藥前董事長林榮錦,被控以非常規交易手法,將公司旗下乳癌、卵巢癌等藥品專利,擅自授權給一家由女密友親赴瑞士開設帳戶的紙上公司,導致東洋損失57億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沒想到官司上訴最高法院之際,北檢調查又發現,林榮錦的女密友涉嫌偽造該瑞士紙上公司在台子公司董事會紀錄,解散公司,導致1億元資金匯出海外,有脫產洗錢之嫌,上週將她起訴,加上女密友曾親赴瑞士開戶暗藏鉅款,相關可疑金流數億元,法務部日前已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追查林榮錦等人疑涉洗錢,全案恐再掀波瀾。

 
黃淑芬(圖)追隨林榮錦二十多年,檢調從林榮錦住處搜出密帳,發現黃淑芬是林的人頭帳戶。
黃淑芬(圖)追隨林榮錦二十多年,檢調從林榮錦住處搜出密帳,發現黃淑芬是林的人頭帳戶。

據檢方偵查發現,現任晟德集團董事長的林榮錦,涉嫌在擔任東洋董事長期間,透過多項合約將東洋13項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專利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Inopha AG,檢方深入追查發現Inopha AG是2006年由東洋德籍員工Denis在瑞士設立,資本額10萬瑞士法郎(約新台幣310萬元),成立時無其他員工,只向當地一家辦公室租用信箱,形同紙上公司。

本刊取得東洋董事曾天賜寫給法官的一封信,他在信中提到,從2008年即認識Denis,當時Denis只是個不到30歲、來自東德的年輕小夥子,日常生活支出都須仰賴東洋提供,怎麼可能在物價高昂的瑞士砸錢開公司?他堅信,成立Inopha AG及找黃淑芬擔任營運長的布局,應該全是林榮錦一手安排;黃淑芬不但是林的貼身心腹,後來也追隨林到晟德上班,二人具有二十多年的「特殊關係」。

根據種種跡象研判,該紙上公司雖由Denis掛名負責人,但黃淑芬卻仍親赴瑞士開立Inopha AG銀行戶頭,足見雙方的關係是多麼密切。本刊取得Inopha AG公司帳戶資料,可以清楚看到林榮錦女密友的親筆簽名;且在公司設立後,林榮錦便讓紙上公司擁有東洋的13項專利藥,該帳戶資金也因而快速累積,案發後高達200萬歐元(約新台幣7千萬元),遭瑞士檢方凍結。

不僅如此,林榮錦利用黃淑芬藏錢的名目非常多,檢方搜索林的住處時曾查扣多本黃淑芬證券帳戶及內帳,上面明白記錄諸多股票買賣交易,如東洋股票交易金額約1億元,另檔生技股智擎也有高達6千7百萬元的交易金額,黃淑芬則在永昕這檔股票買賣2千1百萬元,她的胞妹黃淑妙也持有林榮錦旗下的晟德股票約8千6百萬元,金額相當龐大,不免令人懷疑林榮錦透過黃淑芬帳戶操作股票。

 

據檢方追查,林榮錦疑似透過黃淑芬戶頭藏放的金額相當龐大,目前這些可疑資金不排除大多流向海外,案情涉及洗錢,檢方已另簽分他案偵辦,並透過法務部司法互助管道與瑞士合作,全力追查林榮錦等人的金流。

只是,林榮錦涉嫌掏空東洋公司的事證明確,明明是東洋公司的專利用藥,卻被他個人無償轉給了私人的紙上公司,讓東洋原本該賺到的利潤全進了私人口袋,檢方因此認定林榮錦掏空,法院一審也對他重判10年,沒想到二審卻大逆轉改判無罪,理由竟然是沒有證據顯示東洋有損害及損害多少。

檢方對高院的判決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並提示東洋因此損失57億元的相關證據,這部分早在官司審理期間,國內知名會計事務所就對東洋的損失提出文書認證,東洋也據此向台北地方法院狀告林榮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57億元,但法院卻視而不見。

本刊透過管道詢問林榮錦對高檢署上訴及檢方提出事證指向他涉及掏空東洋,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應;林榮錦日前在高院無罪判決時以親筆信表示,他沒有損害東洋利益,感謝高院明察秋毫,釐清一審法院對他的誤會。東洋則表示,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對三審判決結果充滿信心與期待,相信公平正義必將到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23inv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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