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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史5大驚世弊案A走全民多少錢?歷史爛帳...台灣會記住這3人

2021-02-18
作者: 洪綾襄

▲王玉雲(左)、王又曾(右)寫下台灣掏空銀行紀錄,但均未因此服刑,家族仍有相當影響力。(圖/潘重安攝)

「責任追究、決不寬貸!」每當重大弊案爆發,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最常以此句型來宣示徹查改進的決心;但金融體系牽涉既廣且深,每有重大弊案爆發,背後必然伴隨著政治角力與商業利益的勾結。

王玉雲、王又曾捲款落跑 都沒被關

1985年,台灣第一場金融風暴「十信案」爆發時,大眾才驚覺蔡萬春父子與「立法院十三兄弟」隻手遮天的影響力。其結果雖然重挫了國泰集團的信譽,數千債權人血本無歸,社會動盪不安,上百億的虧空最後由政府動用全民資產收拾惡果;但涉案者往往在長年司法審判期間仍享有豐厚的資源,與受害人遭遇有泥雲之差。

歷史不會重演,但會押韻。顯然,十信風暴並未讓大家真正痛定思痛,其後的金融重案依然層出不窮,不少新案所涉金額和層級都創新高。《財訊》參考《北檢金融重案實錄》以及金管會金融史料,帶讀者回顧近30年台灣金融史上5大弊案。這5大弊案除了潤寅案之外,均已定讞,但其他纏訟多年未定讞的案子仍多如牛毛。期待以史為鑑,也是再次警示金融業大股東勿忘行業倫理。



一、中興銀行違法放貸8百億案:2000年,有「南霸天」之稱的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遭控違法放款給台鳳;違法放貸金額達8百億元,另與總經理王宣仁掏空上百億元。其後中興銀行被中央存保接管,成為史上第一家被政府接管的民營銀行;經重整後,再由聯邦銀行接手。

2007年,王玉雲依背信罪判刑7年定讞,但他卻已潛逃中國;長子王志雄歸案稱其父已客死異鄉。王玉雲生前還涉及高雄四大工程等弊案;目前,家族事業仍有華榮電線電纜、第一銅、《台灣時報》等。

許勝發掏空50億 易科罰金了事

二、力霸集團掏空中華銀行逾千億案:2006年初,力霸集團傳出財務危機,但集團董事長王又曾滯留海外,並指示以力霸旗下產業與東森集團名義向中華商銀申請巨額貸款,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王又曾擔任董事長的中華商業銀行,聲請企業重整後遭擠兌,隨即由中央存保接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在2008年標下中華商銀主體,隔年在台成立子公司匯豐銀行。

身兼國民黨中常委、總統府國策顧問的王又曾,雖被以詐欺、侵占、掏空等罪名起訴,但夫婦倆逃亡美國。在美流亡期間,王又曾生活寬裕,但留在台灣的7名兒女都因此案被判刑入監;2016年,王又曾在美國死於車禍。

▲萬泰案定讞後,許勝發(中)已鮮少出席公開場合。圖為工商企業聯合會於2018年舉辦的周年慶活動。(圖/陳俊松攝)

三、太子集團許家掏空萬泰銀行案:2008年,太子集團負責人、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被控在萬泰銀行任職期間,放任許家成員以員工名義成立人頭公司,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申請無擔保貸款,掏空逾50億元。這也讓已深陷雙卡風暴的萬泰銀行營運更雪上加霜。

許勝發被依違反《銀行法》背信、非法授信等罪名起訴。2017年,該案三審定讞,許勝發從起訴時從重求刑十年,到三審時僅判處11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許勝發長子、時任萬泰銀行副董事長許顯榮被判刑5個月,大女兒、時任萬泰銀董事許娟娟判刑4個月,皆得易科罰金。

四、二次金改扁家收賄案:第二次金融改革,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向多家金控收取不當政治獻金。包括向有意併購復華金控的元大證券董事長馬志玲談妥收賄,以勸退中國信託副董事長辜仲諒放棄併購復華金,並囑咐公股代表支持元大證進入復華金董事會,進而拿下經營權並成立元大金控。

二次金改收賄 扁家捲入多起

2012年最高法院依據收賄罪,判處陳水扁、吳淑珍10年、8年定讞,併科罰金1.8億元,追繳貪汙所得。

五、潤寅詐貸12家銀行470億元案:老牌貿易商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從2010年起即以台塑旗下台化、福懋往來資料,偽造不實交易文件,以應收帳款向台企銀、星展、合作金庫、第一銀行等12家銀行融資詐貸470億元;其中又以台企銀遭詐貸金額111億元最高,創下史上銀行詐貸最高金額。

由於企業申貸必須經銀行內部層層審核,大額貸款需經總經理、常務董事主持的放款審查會,甚至董事會極高層涉入的可能性不低。去年年底楊文虎、王音之一審分別被判26年與28年,併科罰金6億元與6.8億元,但尚未查出銀行人員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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