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台苯(1310)股權之爭波及文教基金會運作!昨(4)日成為立院質詢焦點,立委鄭正鈐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和文化部長李永得,針對陳啟川文教基金會持有台苯股票5.45%,超過財團法人對單一公司持股5%上限,基金會董事長陳田圃是否以這些持股支持「親家」台苯董事長林文淵,陳田圃之子陳建甫擔任台苯董事是否踩到利益迴避紅線? 鄭正鈐表示,財團法人法於2019年2月1日實施,立法目的為建構財團法人周延之法制環境,健全財團法人之組織及運作,促進其積極從事公益;相關部會應該查明陳啟川文教基金會行使台苯持股支持某董事候選人,是否事先提報董事會經全體董事同意,讓文教基金會回歸到公益性質。

並接著詢問潘文忠,財團法人基金會如果介入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權是否適合?潘文忠表示,基金會既然是公益性質,介入經營權絕對不適合,目前教育部管理的基金會共有700多家。

財團法人法第19條第3項第5款規定:財團法人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5%。違反者,主管機關對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得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得按次處罰,主管機關得解除其職務。倘若仍未能改善,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

鄭正鈐質詢時指出,上一屆台苯董事改選,媒體曾以標題《陳啟川基金會助「親家」林文淵拿下台苯經營權》大幅報導,因為陳田圃之子陳建甫娶了林文淵女兒;之後,陳建甫成為台苯董事,有無踩到利益迴避紅線?台苯10月14日將改選董事,基金會是否再度以持股介入台苯經營權,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財團法人法》修法後半年才生效 陳啟川基金會助「親家」林文淵拿下台苯經營權 巧妙閃過「單一公司持股比率」規定

 

2019-09-26

 

進黨2016年總統大選勝選後,原本由黨營事業轉型的台苯,爆發了2次經營權爭奪戰,2016年由新潮流系大老吳乃仁勝出,扁朝時代擔任國營會主委的林文淵黯然落敗,3年後,吳乃仁家族在董監改選前夕宣布退出,林文淵結合市場派台灣鋼鐵集團,成功班師回朝。不過,林文淵今年初在爭取台苯經營權過程,則是靠著「親家」高雄陳家的「陳啟川文教基金會」金援,該基金會去年一口氣買進2875張台苯股票,持股比率衝上5.45%。然而,《財團法人法》去年上半年完成修法,嚴格要求財團法人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5%」,林文淵「親家」陳田圃家族,透過基金會介入台苯經營權之爭,卻因修法生效期限,得以避開《財團法人法》。 台苯董事長林文淵在扁政府時代,擔任中鋼董事長,成為南台灣最具政治分量的企業領袖,2010年高雄陳家「三房」陳田圃公子陳建甫,娶林文淵的獨生女兒林妍君,更讓林文淵的政商實力如虎添翼,即便在馬政府時期,林不僅與市場主力台灣鋼鐵集團合作密切,成功入主春雨等多家上市櫃公司,2014年也在東森集團負責人王令麟邀請下,接下東森整合行銷董事長,儘管2016年綠營勝選後,林文淵在角逐台苯董事長過程,敗給了吳乃仁,後來與中鋼董事長職務,也不幸擦身而過,但其政商實力仍不容小覷。

為經營權再槓吳乃仁 林文淵今年成功奪回台苯

去年12月,林文淵與吳乃仁家族,再度為了台苯經營權互槓,當時市場傳出,林文淵的「親家」陳田圃家族,買了1萬多張持股,持股比例約3%,準備在今年1月底的台苯股東會上,力挺親家林文淵。

在今年初董監改選之前,台苯原本是吳乃仁家族,與股市大戶孫鐵漢「共治」的狀態,台苯董事長由吳乃仁千金吳怡青擔任,台苯第一大股東「美好實業」,則是由孫掌控。但麻煩的是,孫鐵漢旗下的「美好實業」,與元捷、裕捷2家公司,原本都是台苯100%持有的子公司,且3家公司合計持有台苯約12%股權,林文淵陣營早在3年前的董監改選過程,就曾質疑孫鐵漢取得3家公司過程有瑕疵。

去年12月,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對孫鐵漢提起訴訟後,台苯經營權之爭急轉直下,吳乃仁家族傳出退出台苯董事會,林文淵的「親家」則傳出加碼台苯股權。公司派雖然出面反咬林文淵陣營,透過香港機構「帕米爾思資本」,買進台苯股票,有「假外資、真中資」嫌疑,但這項指控對林文淵陣營,並沒有造成影響,林文淵今年1月底成功奪回台苯經營權。

吳乃仁家族儘管在今年初,退出了台苯董事會,但台灣鋼鐵集團對吳乃仁家族仍然十分尊重,今年6月,該集團的春雨工廠董監改選,林文淵在春雨的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卸任,但吳怡青卻接下了獨董職務,值得一提的是,春雨新任董事名單當中,還有國民黨前立委翁重鈞。

不過,林文淵陣營取得台苯經營權過程,並非毫無瑕疵。根據台苯2018年年報所公布之前十大股東,高雄陳家當初竟然是透過陳啟川文教基金會,加碼台苯股票。

根據台苯年報,台苯前十大股東當中,第一大股東為孫鐵漢掌控之「美好實業」,持股比率為8.01%,「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持有台苯2875萬股,持股比率高達5.45%,係僅次於美好實業,如果以去年底台苯當時的股價25元估算,陳田圃家族大約投入7億元資金「護盤」。除了靠「親家」金援之外,林文淵陣營還透過台灣鋼鐵集團的春雨工廠,加碼持股台苯2.21%。

然而,「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加碼台苯5%的行為,卻有牴觸《財團法人法》之虞。據了解,去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為了避免家族公司捐贈之基金會,淪為家族公司的「控股機構」,《財團法人法》第19條明文規定,財團法人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5%」。

持股上限「不溯及既往」 陳啟川基金會在新法施行前就買股票

據了解,《財團法人法》修法後,由於衝擊到台塑王永慶家族、長榮張榮發家族等民間財團之控股結構,法務部方面為了降低新法的衝擊,特別透過行政函釋,將「單一公司持股5%」之上限規定,解釋為不溯及既往,由於總統府去年8月公告《財團法人法》後,該法有6個月的「日出條款」,換言之,該法今年2月正式生效以前,國內財團企業透過旗下基金會,投資集團企業持股比率逾5%部分,在新法上路後,無須降低持股至5%以下。台苯今年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日期就落在1月31日。

然而,林文淵親家陳田圃,在去年透過「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加碼台苯以前,鞏固林文淵經營權以前,高雄陳家五房兄弟,才經歷過一場慘烈的分家,兄弟鬩牆的導火線,正是「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2015年高雄陳家其他四房,因為不滿三房的陳田圃掌控「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握有南和興產20%股權,等於是握有陳家金脈中的小金庫,大房、二房與四、五房兄弟聯手將南和興產的近6成股權賣給了港資亞太置地。

法務部官員表示,根據《財團法人法》規定,政府對於財團法人今年2月以前,持有單一公司持股逾5%部分,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精神,無法要求財團法人降低持股至5%以下,但今年2月以後,財團法人若對單一公司持股超越5%上限者,各部會得處以5萬到100萬元罰鍰,並得要求限期改正,屆期不改善者,最重得廢止財團法人之許可。

根據「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之官網,該基金會係於1990年8月,由陳田圃擔任召集人,邀請陳瓊讚、何壽山等8人召開第一次董事會,推派陳田圃為基金會董事長,登記地址高雄市建國三路545號,亦為高雄陳家發源地陳中和物產株式會社,現今為南和興產會址,該基金會在文建會成立後,1999年起主管機關由教育部改為文建會(文化部),主要公益慈善活動,包括舉辦紀念音樂會等等。

文化部表示,今(2019)年2月1日公布施行之《財團法人法》規定,財團法人投資股票比率不得逾財產總額5%,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5%。法務部2019年1月4日函釋指出,《財團法人法》施行前財團法人購買之股票額度不溯及既往,至於本法施行後購買之股票,則依該法規定辦理。

財團法人陳啟川文教基金會於2019年5月27日函送之2018年財務報表顯示,該會在《財團法人法》施行前就有購買股票,文化部表示,將依文化事務財團法人主管之權責,依《財團法人法》及相關子法規定,適時了解該會投資狀況,輔導監督其財務、會務及業務運作是否依法辦理。

https://www.storm.mg/article/1747505?mode=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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