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2889)併購安泰銀(2849)一案,金管會晚間提出四大理由,「應予緩議」,銀行局長莊琇媛說,這就是「否准」。
她說,此併購案最後「應予緩議」,主要考量是認為國票金要併購安泰銀,因為在整個過程中,發現公司股東和董事支持度不夠,把安泰銀併入,對安泰銀業務健全經營和法定義務,無法達成且此過程有四大疑慮。
包括財務健全性、資金來源、併購綜效和員工安置計畫也沒協商妥適,基於此理由,此案子應予緩議。
她說,所謂應予緩議,就是國票金需要把這些疑慮解除後,重新送件,這就算是「否准」。
首先是財務健全性:金控支持子公司財務健全,此股份轉換後,國票金有兩個需要高度資本支持,包括安泰銀和樂天銀行,都要需耗費資本,若要維持子公司穩健經營,需要增資需求,因為股東這些爭議,是否可以履行增資,維持母子公司財務健全性。
二是資金來源,現金增資和特別股,金管會認為這普通股是公司資本最重要成分,相關籌資行為會影響股權結構,現增需要洽特定人認購很高,根據國票金規劃,特定人可達到26%,顯示現增來源不確定,會影響股權結構穩定。
三是金控綜效:金控要併購希望達到綜效,母金控需要充分整合母子公司資源且妥適分配,但資源整合分配都有賴董事會意見支持和共識才可發展策略。
但董事有過半沒有支持,且有訴訟,後續是否可以整合資源發揮綜效有疑慮。
四是,金融機構服務順暢,國票金就勞資雙方就員工安置計畫是否達成共識,從董事會就未來協商計畫是否可以充分支持,也沒有詳細說明也沒提出因應對策,這是我們疑慮。
莊琇媛說,把國票金疑慮解決,暫不受理,若可以解決此疑慮,可以重新送申請案 。
她說,此案有疑慮,無法給予核准的原因,若國票金可以解決這些疑慮,還是改善這些疑慮,還是可以提出申請,最後核准權限還是在金管會。
2021.12.02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今日為「顧全大局」無預警請辭,其胞兄、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情緒激動,感到非常「傷心與難過」。根據轉述,丁予康在主持完股臨會後,情緒仍久久無法平復,認為外界的質疑,是對兄弟二人人格的抹煞。
針對近日因合併案衍生的紛擾,安泰銀行原在今日安排,由董事長丁予康主持媒體談話會,不過,談話會開始後,媒體才被告知丁予康臨時缺席,原因是因為對於胞弟丁予嘉無預警請辭,情緒激動至今無法平復。
代為出席談話會的安泰銀行總經理張振芳指出,對部分國票金董事對金控法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法律見解角度嚴重扭曲,安泰銀「深感遺憾」,因與多數法律專家與學者的解讀有不小的差距。
張振芳表示,若這樣的解讀意見成立,不但不利於國內金融環境的未來發展,且也非當初立法的精神與目的。
張振芳表示,針對此次的合併案,丁予康、丁予嘉兩兄弟已極力盡到利益迴避的義務,未來經由報送主管機關的會議紀錄,應可清楚顯示丁予嘉在本交易案期間,未曾參與相關討論或決策,不過,即使如此,仍遭外界以曲解法律的方式,指名道姓的質疑,無疑是對專業經理人的人格抹煞。
國票金(2889)今(2)日股東臨時會歷時一小時半結束,會中通過併購安泰銀(2849)。反對派大股東耐斯集團代表強調,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的請辭,無法解決關係人疑慮。
大股東耐斯集團背景的國票金董事魏憶龍會後更強調,併購案原本就要採最嚴謹的方式,是公司治理精神,當然我們後續也會考慮,必要時候是不是提出訴訟。
耐斯集團代表強調,此案是程序問題,10月14日通過合併安泰銀的董事會,就應該採「重度議決」,要四分之三董事同意,也就是國票金13席董事中,應該要至少拿下10席董事同意,但目前僅有7席董事同意。
耐斯集團代表並說,目前連官股都站在反對立場,後續將會循程序,向金管會詳述目前狀況,以及股東如果損及利益,可以提出訴訟並進入司法程序,據了解,規定一個月內都可提出。
耐斯集團代表強調,丁予嘉的辭職,並無法解決關係人疑慮,規避負責人的利害關係,無法杜絕未來可能利害關係人出現。只要在國票金與安泰銀股份轉換基準日之前,國票金、安泰銀的經理人等的二等親或利害關係人,有持有兩家股票,就都必須採用金控法第45條認定,也就是必須要採用「重度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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