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小時 
 
 
關於晚上到警局報案的事,其實跟傍晚發生的跟蹤狂小哥是完全不同的事件。
我今天一共遇到
跟蹤狂小哥*1
偷拍狼大叔*1
在我擺脫跟蹤狂小哥,在京站吃完美威鮭魚,準備返家,當我步下電扶梯,有一位陌生的小姐點了點了我的肩膀,指著前方剛進入車廂的大叔說:「他剛剛偷拍你底褲。」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當下很不知所措,但又覺得不能姑息,便請那位小姐與我一起進入車廂,跟那位偷拍狼對峙,在對峙同時,我也開啟手機錄影以便蒐證。
一開始,偷拍狼並不承認他偷拍!
但是陪同我的小姐很堅持她看到了,而我也越說越激動,漸漸地,捷運內的路人開始注意到我們的爭執,與此同時,偷拍狼也默認他有偷拍,說要下車再處理,不想把事情在捷運內鬧得如此難看。
而我們很怕他下車直接逃逸,雖然我腿長,一步可以抵他兩步,但還是希望避免任何可能會讓此人逍遙法外的機會。
於是逼迫他在捷運上刪除影片(影片此時躺在「最近刪除」資料夾)
在爭執當中,西門站到了,好像是有路人幫我們按鈴報警,門一打開,兩位捷運警察便介入處理。
後來證實他的確有偷錄我的底褲影片,好險我今天穿的其實是偽裝成裙子的褲裙,自帶安全褲的那種,才沒被他拍到內褲。
在捷運內部的警察休息室問訊途中,得知偷拍狼是58年次的,哈囉?只比我媽小五歲而已,其實年紀也可以當我爸了,真不知道他是否有女兒⋯若是有,知道爸爸在做這樣的事嗎?
而且警察扣留他的手機,發現裡面不只有偷拍我的!還有偷拍其他人,而且地點也不限於捷運站,所以他是慣犯了⋯
在最開始警察問他時,他還說之前未曾做過這樣的事⋯
真的很傻眼。
後來我們二人就被警察帶領到警察局,持續問訊以及做筆錄,一路到了晚上10:30我才離開。
我想告訴各位,如果在捷運看到這樣的行為,一定要勇於制止,或是告訴被害者,絕對不要姑息這樣的行為。
我今天會勇敢站出來指責偷拍狼,都要謝謝那位善心的女生給我勇氣,我們沒有交換聯絡方式,她臨走前,我雙手握住她的手臂說謝謝,感謝這個社會依然有溫暖的人,要不是她,我真的不會發現自己被偷拍。
我也謝謝自己的當機立斷,有趕緊錄影蒐證,為之後的申訴提供有力證據,目前二段影片都已交由警方🙏
謝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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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310/GMR373B6MZAC7LFGWEG3MHNKV4/

擁有一雙106公分逆天長腿的女模林茉晶(29歲),昨天(9日)晚上在捷運台北車站遭噁男偷拍裙底風光,幸經熱心民眾提醒,林茉晶成功攔住偷拍男。警方獲報到場檢視男子手機,發現被害人不只林茉晶。而涉嫌偷拍的鄭姓男子(53歲)在銀行上班,坦承因為近日股市狂瀉1100點,壓力過大才會鑄下大錯。警訊後,將鄭男依妨害秘密送辦。

據悉,鄭男在銀行上班,最近俄烏戰爭導致台北股市大跌1100點,鄭男坦承是因為壓力大才會鑄下大錯,過去未曾如此。警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突發中心林志青/台北報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0/2205416.htm

警方在男子手機裡還發現有其他被害人的照片,但畫面並非在捷運站體,且已經是較久以前的照片,鄭男則不願說出在何處拍攝,鄭男還向警方表示,因為在銀行上班壓力大,所以有時候利用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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