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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陳欣文

投信炒股案21日成為國內投信的熱門話題,尤其是被點名的投信,旗下基金經理人在去年底或今年初離職的基金更浮出檯面,國泰與富邦兩大投信旗下基金,更直接在社群上被轉傳、熱烈討論。

 

這次被點名的投信業者紛紛表示,多年來為保護投資人權益,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建立完善內部控制系統及措施,並對基金經理人嚴格控管及要求,目前已配合金管會檢查局及證期局調查中,如發現人員確有違法之情事,將依法辦理,絕對嚴懲不貸。

據媒體報導,國泰、復華、富邦及保德信等四家投信,在金檢後傳出有八位經理人涉案的消息,對此,四家投信紛紛發表聲明強調,對個人違反法規情事絕不寬貸,但有關是旗下的哪些經理人涉案,由於目前已在檢調調查中,不便發表任何意見。

業界則盛傳,這幾家投信去年底與今年2月底離職的經理人都可能涉案,尤其今年2月底才更換經理的人的某高股息台股基金,傳出主要就是因為公司內部已經開始進行了解,因此經理人低調先行離職。

據了解,這次投信炒股風波,除了和過去一樣,大多為經理人涉及在外開設人頭帳戶,自行買進特定股票,再透過自行操盤的共同基金強勢拉抬行情外,還傳出有經理人是為了投信高層拉抬個股而買進,並且這次涉案的經理人所獲取的不法所得,傳出有高達10億元的天價。

至於經理人鋌而走險的原因,業內人士傳出,主要因去年行情差,績效獎金不如預期,加上一般經理人待遇並不如外界想像的優渥,「有人因此鋌而走險」。

 

 

 

 

https://tw.nextapple.com/finance/20230321/6EE92DABEBA99768FBAD1C482835188C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鏡周刊》報導國泰、復華、富邦及保德信等4家投信,被金管會金檢查到8位經理人炒股,金管會金檢局副局長賴欣國今日證實,依「風險導向原則」篩選出高風險項目辦理金檢。

他指出,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針對4家投信金檢,其中,3家投信是專案檢查、1家是一般業務檢查,今年仍會把防範經理人利益衝突列入年度金檢重點項目。

金管會一直重視保護投資人權益,檢查局也是依風險導向原則篩選出高風險項目辦理金檢,為防範基金經理人利益衝突,已多年將此項目列入年度金檢重點,該報導的金檢是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辦理,共有4家,其中3家投信是專案檢查、1家一般業務檢查,相關金檢內容檢查局還在處理中,會盡速把報告移請證期局進行核處。

 

金管會指出,此次查核有兩大重點,一、是金檢基金經理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買賣投信基金及全委帳戶持有相同標的;二是針對投信基金及全委帳戶(含政府基金代操)的投資交易查核相關投資分析、決定、執行、檢討是否符合規定。

專案檢查結果整理中,會交由證期局來核定是否違反規定。是否涉及不法為司法檢調權責,目前金檢報告還未正式函送受檢單位。

賴欣國強調,今年金檢仍會把防範基金經理人利益衝突列入年度金檢重點項目,希望投信配合監理、檢查重點,主動積極強化內控,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維護投資人權益。

 

【經理人炒股風暴】金管會出重手金檢投信 8基金經理人陷炒股風暴

文|陳仲興

近年來,國內明星基金經理人接連爆出人頭炒股弊案。本刊調查,金管會去年底對投信出重手,發動大規模金檢,包括國泰、復華、富邦以及保德信等4家投信,在金檢後傳出有8位經理人涉案的消息。「金管會已掌握異常資金流向的經理人,並函請當事人和公司提供資料說明,檢調2個月內將搜索外,還會有下一波金檢。」爆料人士對本刊說。

近日,美國3家地區性銀行連續倒閉,加上歐洲金融巨擘瑞士信貸也爆雷,重擊全球股市,讓國內金融業者個個繃緊神經,緊盯國際經濟金融局勢變化。不過,早在去年底,國內投信業早已經歷風暴洗禮,業者風聲鶴唳、叫苦連天。

本刊之前接獲爆料,為整治國內基金經理人涉及人頭炒股弊案,金管會去年底動作頻頻,先後對國泰、復華、富邦以及保德信等4家投信公司進行專案金檢。「金管會的人一進到辦公室,就要求所有人把帳戶、密碼和電子郵件信箱通通交出來,態度非常凶悍。」一名經歷金檢過程的基金經理人心有餘悸地對本刊說:「從沒見過金檢這樣搞,簡直把大家都當成賊一樣在查。」

就在金檢結束後,投信業近期盛傳,金管會目前查出8位經理人涉及在外開設人頭帳戶,先行買進特定股票,再用投信公司向大眾募集的基金拉抬相關股票,待炒高股價後,就從人頭帳戶趁機出脫股票,謀取不法利益。

根據了解,其中一名投信經理人,藉人頭帳戶炒股獲取的鉅額利益,連同事都不敢置信,「聽到這個數字時,下巴都快掉下來了。」該涉案經理人身邊的同事說:「這應該是有史以來,最敢私下賺錢的經理人了。」

另一位涉案經理人則是在公司附近買房,利用原本應該操作共同基金、為投資大眾管理資產的上班時間,以拜訪上市公司為由請假外出,結果是走幾步路到自己買的房子用人頭炒股牟利。

為遏制人頭炒股歪風,金管會除鐵腕實施金檢外,更已經函請涉案的投信公司和基金經理人提供資料說明。「投信經理人透過基金拉抬自己股票的行為,可能侵害投資大眾的權益,因此除金管會金檢外,接下來檢調單位也將追究涉案經理人的法律責任。」業內人士分析。

究竟這些涉及炒股的經理人會面對哪些罪責?「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5之1條規定,投信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委託投資資產利益,而違背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或其他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因犯罪獲取財物或財產利益達1億元以上,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師黃國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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