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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匯僑-公告本公司取得私募有價證券-安新一號有限合夥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安新一號有限合夥
2.事實發生日:112/03/2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金額為:NTD45,600仟元(約USD1,520仟元)
認購總金額:NTD120,000仟元(約當USD4,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安新一號有限合夥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據有限合夥契約約定,本公司於認購總金額內分次交付,本公司於收到普通合夥人發出之募資通知書後,於通知書所載之期間內交付募資通知書所載之金額,預計第一次募資通知書金額約為NTD45,600仟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方式:發行公司決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45,600,000.00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總資產比例:23.38%
占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率:42.47%
營運資金:(216,734)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該有限合夥之管理費為投資期(4年)內每年依據承諾投資金額之2%計收,超過投資期(4年)則每年依據實際投資金額2%計收。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降低匯率風險及提升整體投資效益,將投資金額移轉至AB VALUE BRIDGE VII, L.P. 之平行投資標的-安新一號有限合夥(以新台幣計價)。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2年03月23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12年03月2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
1.為降低匯率風險及提升整體投資效益,擬將投資於
AB VALUE BRIDGE VII, L.P.之權益及義務(美元計價),轉換至與
AB VALUE BRIDGE VII, L.P.平行之有價證券-安新一號有限合夥(新台幣計價)。
2.除採用之計價幣別由美元轉為新台幣外,安新一號之投資團隊、投資策略、營運
計畫及重要契約架構與內容,皆與AB VALUE BRIDGE VII, L.P.雷同。
3.轉換後本公司對AB VALUE BRIDGE VII, L.P.之義務(如承諾投資金額及支付管理費等)及權益(如累計投入金額、未實現利益、已實現利益及共同投資權益等),皆移轉至安新一號。
4.上列交易數額資訊皆為預估數,實際數額可能因安新一號普通合夥人所發出之募資通知書金額、實際交易日之淨值或匯率等因素有所調整。
5.承諾總投資金額為NTD120,000仟元(約當USD4,000仟元),新台幣交易總金額將因實際契約簽署日之匯率差異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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