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糾結了很久,畢竟跟老王也算有私交,不確定要不要為了這件事,毀了彼此的交情。這件事也已經是13年前的事情了,我不像元鈞一樣,手裡有明確的證據。公審過他人抄襲問題的經驗也讓我知道,就算有明明白白的證據,你依然會遭受腦粉毫無邏輯的踐踏,每一句針對事實的否定,都會成為二次傷害。
但因為元鈞受到的傷害鋪天蓋地而來,老王甚至以六四將至,指涉元鈞在此時談論這件事是政治性攻擊。我縱使害怕這篇文章發出去之後我可能會受到不少攻擊,我還是希望把這件事情說出來,不讓元鈞、我,還有其他受到老王性騷性侵的受害者經驗被否定。我這篇文章的宗旨很明確,我要讓大家知道王丹從很早以前就是個性騷擾慣犯,而元鈞經歷的事情不該被草草帶過,「犯行應該被承認,事實不該被抹滅」。
雖然我不是一個很典型的受害者形象,我在遭受老王不只一次的性騷擾之後,我還是可以跟他保持交情,跟他出去吃飯喝酒。被騷擾的當下,我雖然不舒服,但對我來說,被性騷擾的不適感,沒有嚴重到我想要馬上逃離現場,甚至以後都不想看到這個人。但他手第一次伸過來的情境,我至今仍歷歷在目。
2010年,當時的我剛考上清大人社。社會所在那一年,也聘請了王丹來到清大開課。作為天安門運動的領導人、被中共關押多年的政治犯,王丹要在開課的消息令很多人都興奮不已,當年上限60人的選修課座無虛席,希望加簽的人數甚至多到系上需要為這一堂課換教室。
那時候的王丹,也很喜歡在課後到學生宿舍交誼廳跟學生們喝酒聊天,特別喜歡跟對社會倡議有熱情、對政治局勢有洞見的學生交流,比如當時候清大的異議性社團「基進筆記」的成員們。而我因為在09年組織了青少年同志團體「高中生制服聯盟」,2010年在許多青少年同志議題中出現,也成為王丹酒局的常客。
忘記是學生起鬨還是王丹主動開口,某一次的酒局從宿舍交誼廳,移動到KTV。那時的我是有男友的狀態,當時的男友當天也有出現在KTV,王丹也知道我們兩個在交往。即便如此,王丹在KTV坐在我跟我男友的中間,在毫無掩飾的情況下,把他的右手伸進我的衣服撫摸我的腰。
被騷擾的不適感是一回事,但當下的我非常生氣,非常生氣。怎麼敢在我男友面前手伸進來吃我豆腐?我也不確定我的前男友當時是真的沒看到,還是必須假裝沒看到。我對王丹生氣,我也對我的前男友生氣。
我不敢想像這是人人追捧的學運領袖,是人人景仰的王老師會幹出來的事。肆無忌憚地在我男友面前性騷擾我,到底哪來的底氣?是因為他受萬人景仰,他覺得我也應該崇拜他,所以他可以毫不羞愧地對我下手嗎?或者他覺得只是小打小鬧、無傷大雅,但到底憑什麼覺得這是小打小鬧?而且是在我男友面前?而且我男友當下就坐在旁邊?到底憑什麼?憑什麼?
這件事雖然沒有對我造成什麼嚴重的創傷,但我時至今日還是不能理解這個理所當然的心態是怎麼來的。敲打鍵盤的過程中,還是覺得心臟跳動得很劇烈。顯然13年過去,我還沒有找到理解這件事情的方法。我雖然還是可以跟王丹吃吃喝喝,但我從未對該事件釋然。
事後我也跟很多人提過這件事,不是以什麼很嚴肅的口吻,只是以一種「how dare you」的心態,跟身邊的人談論這個我認為很扯的誇張行徑。跟他比較親近的人說:「你也知道他就是一個老豬哥啊」,跟我比較親近的人跟著我一起說:「是真的有點扯」。就這樣,包含我在內,沒有人對於這個行為、這起事件,給予任何一絲的譴責。我想是因為沒有嚴重到性侵的程度,我想是因為我是生理男性的緣故,我想是因為我是一個(淫亂的)男同志的緣故。如果今天我是一個女性,而王丹做出一樣的舉動,大家(包括我)的反應會有180度的轉變。
在這件事情上,故友 侯宗佑 認為,不要大興「取消文化」,對王丹進行全面抵制,因為這樣只有中國得利。因此事件而全盤否定他過去做的好事,未免有失公允,而且對(台灣)社會不見得是好事。當張作驥的《醉生夢死》上映時,人人都在討論他是一個性侵犯,當時的我也覺得我很難因為他的性侵前科,而抹煞這部好作品。但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我恨不得消滅那些傷害我的人。
當我的著作以及我的田野素材被陶曉嫚抄襲的時候,我才不想管他的作品是不是照亮了什麼狗屁黑暗角落,我只想讓他死!我希望整個出版業可以共同抵制他!我希望他一輩子都不可能再靠他最自豪的文字工作混飯吃!
《我們的青春在台灣》上映時,傅榆捕捉了陳為廷選舉時爆出性騷事件的窘境。當時我也在想,陳為廷這麼一個有能力有抱負的人,若就此葬送了往後發展的可能,那真的很可惜,我們的社會有沒有寬恕犯錯的人的空間,有沒有讓犯錯的人可以重新出發的可能?更生人議題漸漸被重視的當代社會,這些閃耀一時的最終殞落神壇的運動領袖,有沒有「更生」的可能?
我覺得也許是有的,但必須建立在犯錯的人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誠摯地道歉的前提之上。
當陶曉嫚說抄襲事件是我看到這本書成功我想分一杯羹所以我抹黑他,甚至不惜浪費司法資源告我妨害名譽,全盤否認他不顧寫作倫理,私自挪用我的田野資料,甚至抄襲我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的時候,我該如何原諒?如何包容?當王丹直接說沒有性騷性侵的事情,把元鈞不堪的經歷,說成是因為六四快到,有心人士想要弄他的時候,受害者如何放下?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思索了一下我當初為什麼希望出版界全面封殺陶曉嫚,正是因為那寡廉鮮恥的嘴臉,死不認錯要硬拗的德性,甚至不惜反過來斷章取義抹黑,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的時候,我除了希望所有的讀者不要買他的書,希望所有的推薦者發聲明撤掉推薦,希望出版社立即將所有書籍下架回收,甚至希望他之後不要再有任何出版的機會。我除了使用「取消文化」這個手段之外,我奈何不了他。
陶曉嫚還算是小咖人物,但今天是眾星拱月,握有更大話語權的前學運領袖王丹。如果沒有抵制,照他發聲明的態度,他有可能道歉嗎?沒有道歉,何來原諒?宗佑很清楚知道王丹應該道歉,但人微言輕的我與元鈞,除了興起輿論借大眾的力量與之搏鬥之外,我們有什麼籌碼要一個聲量極大的人物,不得不向被害者道歉?
我也期待我們的社會可以有一個更包容的空間,但前提是,正義該如何到來?白色被染上了黑,但沒有對於過去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對被害人給予積極補償的時候,黑色污點不會被洗白成灰,對於灰色的包容不會存在。
抵制文化是沒權沒勢沒有聲量的我們,可以依靠著大眾,做出的唯一反抗。對於取消文化的反思,應該是在於,加害者道歉承認自己的罪行,對於自己的言行負責,被害者獲得積極地彌補後,可以讓大眾選擇原諒,選擇給予犯錯的人一個新的機會。否則,沒有被承認的罪行,沒有反省自身錯誤的道歉,不僅是被害者本身,要整個社會大眾,如何寬容、如何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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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徐豪謙先生提及三采文化於2020年12月出版陶曉嫚女士所著《我拿青春換明天》一書,涉嫌抄襲其論文和未經同意採訪等事,2021年1月6日第一時間從徐先生處得知該事件,三采立即採取行動,聯繫當事人並徵詢法律專業意見。
將近一個月期間,三采盡力理解真相,希望拉近雙方歧見並化解可能誤解,與作者、徐先生做了多次溝通與協調。過程中,本於誠信負責,三采提出本書編輯過程中如有不妥疏漏,願意公開致歉並於再版調整,惟我方實無法代替作者發表任何言論。
2021年1月底因雙方各有堅持,三采夾處兩方中深感為難,除提醒作者若有侵權須負起法律責任和相關賠償,也告知徐先生若採取正式法律行動,三采亦可理解,會立即將該書於各通路下架以配合相關司法調查,待釐清侵權疑慮後再恢復上架。
非常遺憾數月後徐先生於2021年9月14日臉書再提及此一事件,造成該書許多推薦者困擾和占用珍貴社群媒體資源,三采深感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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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出版者,三采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必然而堅定的,對於內容是否不實、抄襲,一向在能力範圍內努力把關;惟抄襲之認定畢竟涉及法律專業,非三采所能片面斷定。來自讀者、作者與各界的鞭策指教,三采虛心檢討,但也不容許出版者的努力和人格遭到汙衊或不實指控。
三采更誠心期望徐豪謙先生與陶曉嫚女士雙方能直接溝通協商,讓此一事件早日獲得圓滿解決。
謹此聲明。
三采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15
2023/05/09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就讀清華大學碩士班的徐男,開班授課傳授性愛技巧,更親自示範與男模特兒實際「操演」,台下有廿一名學員觀看,檢方依「意圖營利供人觀賞而公然猥褻」等罪起訴,但台北地院以授課地點非開放空間為主要理由,認定徐男並無檢方所指「公然」犯行,諭知無罪。不過他上網刊登報名資訊,此部分已觸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昨判他三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九萬元。
一個半小時,收3千5百元
徐男犯案地點「異物梗色工作坊」隱身北市光復南路某大樓,二○一四年起他開始進行性愛教學,後被民眾檢舉涉及與性愛有關的展演課程,警方前往取締,確認工作坊由徐男擔任講師,每堂課約一個半小時,收費二千元至三千五百元,再向付費的男女學員傳授性愛技巧。
法官:授課處非開放空間
檢警指出,徐男授課時當著廿一名學員的面,親自替男模特兒口交,學員則在台下猛作筆記,男模特兒展露下體等過程,都被喬裝的員警蒐證,事後徐男、男模特兒及攝影師被移送偵辦。
徐男等三名被告承認收費傳授性愛技巧,並提供過去授課錄影畫面,卻否認涉及公然猥褻,強調授課行為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檢方偵查後,將徐男、男模特兒及攝影師依意圖營利供人觀賞而公然猥褻等罪起訴。
無法窺視 判未公然猥褻
法官審理後,認定徐男並沒有檢方所指「公然」犯行,北院說明,徐男使用的教室已經上鎖,並非開放空間,且教室玻璃是霧面,無法從外窺視,徐男等人從事猥褻行為時也沒有任何人進出,並未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所稱「公然」要件。
網路供覽猥褻影像則判3月
再者,本課程採網路報名,學員事先透過「異物梗」網路報名資訊,已知課程有關男性性器口交,當下不會引起學員感到羞恥或厭惡,何況須年滿十八歲者才能報名,學員現場還須掃「二維碼」證明有報名,並由現場人員確認身分,代表課程已有安全隔離措施,北院並未認定徐等三名被告犯意圖營利供人觀賞而公然猥褻罪,諭知三人無罪,僅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徐男有期徒刑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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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文化 聲明】
關於徐豪謙先生提及三采文化於2020年12月出版陶曉嫚女士所著《我拿青春換明天》一書,涉嫌抄襲其論文和未經同意採訪等事,2021年1月6日第一時間從徐先生處得知該事件,三采立即採取行動,聯繫當事人並徵詢法律專業意見。
將近一個月期間,三采盡力理解真相,希望拉近雙方歧見並化解可能誤解,與作者、徐先生做了多次溝通與協調。過程中,本於誠信負責,三采提出本書編輯過程中如有不妥疏漏,願意公開致歉並於再版調整,惟我方實無法代替作者發表任何言論。
2021年1月底因雙方各有堅持,三采夾處兩方中深感為難,除提醒作者若有侵權須負起法律責任和相關賠償,也告知徐先生若採取正式法律行動,三采亦可理解,會立即將該書於各通路下架以配合相關司法調查,待釐清侵權疑慮後再恢復上架。
非常遺憾數月後徐先生於2021年9月14日臉書再提及此一事件,造成該書許多推薦者困擾和占用珍貴社群媒體資源,三采深感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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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出版者,三采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必然而堅定的,對於內容是否不實、抄襲,一向在能力範圍內努力把關;惟抄襲之認定畢竟涉及法律專業,非三采所能片面斷定。來自讀者、作者與各界的鞭策指教,三采虛心檢討,但也不容許出版者的努力和人格遭到汙衊或不實指控。
三采更誠心期望徐豪謙先生與陶曉嫚女士雙方能直接溝通協商,讓此一事件早日獲得圓滿解決。
謹此聲明。
三采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15
【18禁】【吃便當】愛是幹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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