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水箱製造商英瑞公司掏空案,董事長翁文鍾因營運狀況不佳,導致股價持續下跌,涉嫌於2019、2020年間操縱股價,且於集團償債能力有重大疑慮時涉內線交易,大量賣出股票以規避損失而獲646萬不法利益,台南地院認他犯證券交易法中內線交易罪等3罪,應執行4年。
法官認翁文鍾犯證券交易法中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有價證券操縱股價及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罪、同法特別背信罪及內線交易罪,分處1年8月、1年8月及2年4月,應執行4年。扣案犯罪所得646萬多元,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者外後沒收。
翁文鍾自2010年2月起至2021年3月,擔任股票上市交易的英瑞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且於2010年11月起至2021年5月擔任暻泰公司及中國揚州暻泰車材公司的負責人。同時也是中國揚州英諦車材公司的負責人。
檢方起訴,翁文鍾、女兒翁瑞蓮、暻泰財務人員蔡佩真3人為了維持英瑞的股價在一定的行情,以避免因股價下跌遭債權銀行要求清償借款或補提擔保品,2019、2020年間分3階段操縱英瑞股價,吸引證券市場其他投資人追價買進,拉抬英瑞股票交易價格。
另揚州暻泰車材於2020年6、7月需清償積欠中國廣州廣稜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約人民幣550萬元債務,以及中國農民銀行約人民幣886萬元債務。
翁文鍾在未經英瑞董事會決議授權的情形下,2020年7月提供自己所有的不動產做為擔保,向廣稜管委會申請徵收英瑞的子公司揚州英諦車材廣稜廠的房地,徵收機構中國揚州鼎運資產經營公司總共撥款人民幣2777萬元給揚州英諦車材公司。他清償中國農民銀行及廣稜管委會債務外,將剩餘人民幣1437萬挪作他用。
同時,英瑞自2020年初即開始與供應商協商展延子公司揚州英諦車材公司的貨款支付期限,經會計事務所查知其速動比率僅48%,累計逾期貨款達人民幣8100萬元,要求英瑞向董事會提報營運改善對策及支付貨款計畫。
翁文鍾在英瑞通知各董事召開董事會討論上述議程的消息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以每股7.18元至10.4元等價格,透過網路下單大量賣出1951千股股票,賣出金額共計1687萬多元,共計規避損失而獲得646萬不法利益。而翁文鍾承認全部罪行。
台南地院指出,股票上市公司經營者刻意操縱股價、犧牲公司權益背信以及內線交易行為,都破壞證券市場公開、透明交易秩序,且嚴重危害證券投資人參與證券交易市場運作的資訊平等性及公平性,而承受不應存在的風險,應該嚴肅看待,不宜量處過輕刑罰。
至於翁瑞蓮、蔡佩真2人經簡易判決,法官認2人犯證券交易法中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有價證券操縱股價及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罪,分處2年、1年2月,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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