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櫃買董事會公告撤回興櫃生技股漢達的上櫃申請案;過往申請上櫃IPO案,從未出現過董事會已經同意,但又退回審議委員會重審的案例

工商時報
鄭郁平

櫃買中心近日公告,興櫃新藥公司漢達(6620)上櫃同意案遭櫃買董事會撤回,而漢達28日也公告自行撤回上櫃申請案。櫃買中心總經理李愛玲解釋,在上櫃審議過程中,漢達未明確向櫃買中心說明HND-033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藥證相關進度,卻在法說會中向投資人公布導致股價短線崩跌,故櫃買中心董事會決議此案退回上櫃審議委員會重行審議,為史上首例。

漢達本次分別以胃食道逆流高技術門檻學名藥HND-002、多發性硬化症新藥HND-020及抗癌新藥HND-033三種藥品向經濟部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其中HND-033仍在申請藥證階段。李愛玲指出,漢達申請上櫃審議過程中,儘管面對櫃買多次詢問,仍未對申請藥證進度及展延狀況明確答覆,卻在4月17至19日閉門法說會向投資人說明HND-033在空腹試驗下數據不如預期,將轉向低脂(Low Fat)進食條件試驗,導致股價短短三日崩跌逾2成。

有鑑於漢達針對藥品HND-033之試驗進度等重要業務資訊,於上櫃審查期間未完整說明尚待進一步釐清,故櫃買中心董事會決議此案退回上櫃審議委員會重行審議,漢達28日也隨後發布重訊宣布自撤上櫃申請;另針對漢達法說會前未重訊公告、事後未依規定作資訊揭露,櫃買也依規定處以50萬元違約金。

不過,李愛玲也指出,漢達屬505(b)(2)公司,故其藥品是要和原廠藥PK試驗,與505(b)(1)公司須執行三期臨床試驗有所不同,後續上櫃及興櫃505(b)(2)公司重訊發布準則該如何訂定,櫃買中心已在諮詢外部專家,為使資訊揭露得以更加完善並維護投資人權益,未來在參考多方意見後,相關重訊發布規定也可能進行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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