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柯毓庭 、新北

檢方調查,王貴鋒自小在富裕環境下長大,養成抽雪茄、騎重機的高端愛好,生活奢華。擔任台中銀保經董事長期間,以台中銀行或台中銀保經需用公務車為名,向周哲男租賃賓利等名車供給私用,又要周哲男購入龐巴迪等豪華私人飛機,再以公司名義向周男租賃,為自己墊付33趟、每趟96萬元至960萬元不等的飛行費用,其中包含帶一家五口去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加等地旅遊的飛行費用。

檢方追查發現,為擁有隱密空間和同好一起抽雪茄、打牌,以彰顯財富地位,王貴鋒用私人公司名下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豪宅設立私人招待所,利用周哲男當人頭,以台中銀保經招待所名義租用,還向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報銷裝潢、酒水等費用,使兩間公司受到7686萬元損害,更以公司名義「贊助」周哲男3億6780萬元。

檢方批評,賴麗姿從銀行基層出身,經過栽培一路進升成為董事長,卻為求官運亨通放任王貴鋒,還與王貴鋒共謀以公司名義每月花費3萬元承租台北市中山區住所,名義上作為台中銀保經台北行政辦公室,實則作為自己子女在台北就學住宿場所,使台中銀保經受有288萬元損害。

檢方指出,王貴鋒、賴麗姿等人豪奢行為致使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兩公司受11億1872萬元損害,王貴鋒私人獲利共4億7304萬元,指摘王貴鋒否認犯行,辯稱是公司業務需要,傲慢心態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若不處以重刑、難以矯正其犯行,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王等人,並具體求處王貴鋒15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

檢方並認為台中銀將王貴鋒利益置於最優地位,未見改善,為求台中銀永續經營,請法院亦科處5億餘元罰金。

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在擔任台中銀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挪用逾11億元供租購超跑、豪車、招待所及私人飛機等私人豪奢生活,遭檢方起訴。全案經移審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諭知須在昨天深夜12點前,以1.5億天價交保,不料這個看似不可能的任務,王貴鋒卻在短短2.5小時內完成,其下屬於晚間近11點半,便拖著8大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辦保。

 

據了解,急著交保回家的王貴鋒,在周五深夜能臨時順利調集大量現金,一部分是靠著自己商場人脈,向北部幾位企業主商借;另一部分則由台中老家親友求助,指派專人坐高鐵到板橋車站送錢北上,調動資金能力十分驚人。離去時,王貴鋒換上一身全新衣褲,低調表示:「謝謝,辛苦了!」便搭車離去。

 

昨天的接押庭從下午4點半一路開到晚間9點,經合議庭評議,諭知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期向住處派出所報到,且須交出台灣和加拿大護照,卻有一項但書,就是必須在21日深夜12點前完成辦保,否則還押並延押3個月;等於只給他3小時,在周五深夜籌出1.5億現金。

 

此話一出,一度讓王貴鋒律師跳腳,王的下屬更如熱鍋上的螞蟻,其律師當庭反映,交保諭知可否給出一個效期,例如可讓王待周一上班後籌足保金再辦保?但法官不為所動,堅持12點前辦保不成,就自22日0時起延押。王貴鋒當下聽完面如死灰,連忙指點手下該找人調現金。

 

起訴指出,王貴鋒以不合常規的租購豪車、超跑、租用招待所及私人飛機等手法,公私不分掏空、挪用台中銀和台中銀保經逾11億元,事後不僅否認犯行,將還將私人奢豪行為辯稱為公司業務所需,將公司視為己物,被檢方認為心態傲慢。

 

檢察官更在起訴書中,斥責他「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認為不處以重刑,難以導正公司治理及回復金融秩序,因此對他求處重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台中銀行也因忽視存戶及股東利益,內控如同虛設,將王貴鋒私人利益置於最優先,同遭求處5億元罰金。

 

王貴鋒僅僅2.5小時,便在周五深夜湊足1.5億現金辦保,其下屬前後共拖了8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記者蔣永佑/攝影

王貴鋒僅僅2.5小時,便在周五深夜湊足1.5億現金辦保,其下屬前後共拖了8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記者蔣永佑/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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