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新新併」又重大發展!除台新金控新光金控兩家將於本周四(22日)召開董事會,討論合併換股比率,雙方總經理也在19日已前往金管會拜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但今(20)日中信金「攔轎搶親」,重訊公告將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對此,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表示,對於進行中的案子不予評論,但要合法合規、開大門走大路。

台新金與新光金到底併不併市場傳聞很多,最新進度本周四台新金與新光金將召開董事會,討論換股比例,甚至傳出根據台新金、新光金最近3個月的平均股價,加上併購一方對於被併購方提出的溢價,換股比例的區間大致落在1股新光金換0.510股至0.565股的台新金,並且以普通股搭特別股的架構進行。

不僅如此,昨日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及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也連袂前往金管會銀行局報告,更引發市場對「新新併」聯想。對此,金管會強調,等到未來正式收到金融機構合併案申請書,將根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法令,依法進行審查;過程當中,也要洽保險局等單位對合併案的意見及看法。

台新金與新光金今日也對此發布重訊。台新金強調,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規定,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相關訊息應於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有關市場傳聞,公司不予評論,一切依公司發布的重訊為主。新光金也重訊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公司不予評論,一切以依規發布的公告資訊及重大訊息為準。

在2家金控發布重訊後,今日市場也傳出中信金可能「攔轎搶親」,下午將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併新光金一事,而且價格比台新金更具優勢。果然,中信金下午接近4點發布重訊,董事會通過將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

 

對於台新金、中信金都想併新光金,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強調,對於進行中的案子不予評論,但要合法合規、開大門走大路,對金融併購案,金管會最重視的是金融市場穩定、股東權益保障,只是因案子還沒進來,無法多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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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今日下午開完臨時董事會對外公告,將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控。據了解,雖然公告內容簡單,但中信金已打算以「公開收購」方式,亦即非合意的方式來併購新光金,現在就看金管會是否同意。倘若金管會同意,中信金接下在第4季將先收購新光金股份超過50%,後續目標則是100%收購, 最終由中信金合併新光金。

 

新光金今日以11.8元作收,上漲0.7元。

 

中信金原本擬推動合意併購,不過由於新光金與台新金雙方談判合併案,新光金公司派傾向與台新金合併,雙方在本周四就要雙雙召開董事會通過合併案、換股比例,因此中信金改走非合意併購路線,打算直接向金管會申請投資。由於金控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另一家金控,非同小可,除非以併購為目的,否則主管機關絕不允許,此舉其實已代表中信金要發動對新光金的非合意併購。

 

據悉,中信金向新光金「求親」一案,先前已向金管會告知有此規畫,不過當時金管會並未表態,僅表示尊重市場機制。另據指出,中信金曾向新光金決策高層口頭表達求親之意,甚至連價格都已開出,包括現金搭換股的架構,但遲未有下文,中信金要向新光金求親的意向已非常明顯,為此,台新金、新光金才緊急在上周四發出會議通知,趕在本周四同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換股比例和合併案。

 

中信金出招之快,出乎台新金預料。台新金內部則早已為合併之後包括金控、銀行、人壽等子公司的名稱及品牌作規畫,據了解,合併之後的名稱,一定會保留「新光」的品牌,目前有二版本傳出,一是「台新新光金控」,另一是「台灣新光金控」。至於人壽,合併之後仍會命名為「新光人壽」,銀行在合併之後,應會改為「台新銀行」,如今中信金展現勢在必得的決心,「雙龍搶珠」態勢已白熱化。

 

中信金見狀,沙盤推演之後,決定改走「策略二」,也就是發動公開收購的方式來攔截「新新併」,現在就看金管會是否同意中信金對新光金發動公開收購;倘若金管會同意,這將是繼富邦金併日盛金之後,國內第二件以公開收購所推動的「金金併」。

 

至於為何中信金表現出新光金「勢在必得」的姿態?金融業高層分析指出,有三大原因,其一,一旦併新光金,可幫助中信金躍為國內15家金控第一大寶座;其二,放眼各金控,新光金的股價便宜,發動公發收購對財力雄厚的中信金而言,不是問題;其三,除了新光金之外,短期內很難再看到其他金控願意被併購,機不可失。

 

而原訂周四舉行的新光金、台新金董事會,據悉,尚未有取消開會的打算。目前台新金情況相對單純,仍可通過對新光金合併的換股比例,但新光金方面的情況相對複雜很多,吳東進派的三席董事,應會主張換股比例討論應暫緩,不過由於公司派占三分之二多數,且併購經驗豐富的律師私下指出,目前的企併法因為先前已修法,一直被吳東進派股東認為屬「利害關係人」的新柏投資所派任的董事不必迴避,換股比例仍可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不過律師也指出,倘若中信金在周四新光金董事會開會之前,已把明確的「價格」提給新光金,新光金就必須在周四的董事會上向在場董事報告,而且倘若在價格優於台新金出價的情況下,動用表決來通過「新新併」合併案,則投下贊成票的董事,恐怕也將承受是否被小股東告「背信」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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