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董座4個月未進公司 劉佩真「合規」3關鍵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台企銀(2834)爆出董事長劉佩真上任後長期未進公司但薪水照領的爭議,《ETtoday新聞雲》取得台企銀向財政部說明相關疑義的書面內容,並有多項「不在辦公室照樣辦公事」證明,文件指出,劉佩真因病居家上班期間有3關鍵舉證皆符合規定,相關資料財政部、金管會皆已掌握。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批評,劉佩真長期未進公司卻領走191萬薪水,質疑她沒有做事拿錢不合理,財政部因此責令獨立董事、法人董事代表調查。台企銀日前也遭檢調搜索,新北地檢署亦證實劉佩真以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諭令50萬元交保。
「她居家辦公期間,公司經營績效指標皆正成長,且優化資產品質及風險控管具有顯著成效,另仍親自簽署重要文件。」據台企銀董事向財政部公股回報訊息,劉佩真未進公司,但有3大關鍵證明她確實有參與台企銀多項重大決策,公司績效沒有打折扣,符合規定。
相關人員透露,劉佩真去年6月16日上任,後來身體不適因病居家工作,但包括台企銀113年度行員調薪4%、113年度預算、人事異動、提高行員生育補助金額、立法院財委會議題因應、國發基金私募補公開發行事宜、盈餘轉增資畸零股洽特定人認購、重要授信業務聯繫,與法人溝通公司評等、法遵副總薦派、經理人異動、呆帳提存與人事業務皆有參與證明,「確實有辦公」,需要折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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