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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想在整個細則出來之後,再來討論,但在商業周刊寫了專文大罵二代健保之後,隨後幾周立刻出現了政府的廣編稿(還不只買一個星期喔…,應該也不只買商周吧…)(之前馬政府的反置入性行銷宣言咧…)(健保不是沒錢才要收補充費嗎?花錢打廣告不手軟喔…),政府不面對各界質疑展開政策辯護,反而一再花錢收買媒體輿論…,真有才啊…(幾年的健保新制,可以馬上推翻,而且在幾天做出新版本…,幾天喔…,更有才了…)


惡/二代健保不公不義的爭議很多,先不論兩個版本之間的問題。單就過關的股利課補充費來說好了,

有所得再課不是才合理嗎?股利若無填息,根本就不是實質的收入啊…(要課,也要課證所稅吧…)。

而且不課法人,只課散戶…(據銀行理專給的解釋是,法人並沒有用到健保,咦…,奇怪了,投信基金的錢,不是從一般老百姓募來的嗎?)

但法案都過了,那要如何因應呢?
一、媒體開始報導股票期貨可以避稅,但考慮到交易成本,只對原本就要避稅的大戶比較合算。
二、把自己從散戶變成法人,但適用範圍同上。


很粗淺的想法:小額的長期投資人,是最無法避開被課徵補充費的。(若是打算長投,棄息再買回,就成本而言,也不見得是划算的)(再度強調,不是反對課徵補充費救健保,而且應該從證所稅來課;同理也適用在奢侈稅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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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對此政策很氣,但也苦無他法。陸陸續續,竟然發現,很多人想的並不一樣…

一、炒短線的朋友:什麼是補充費?我從不參與除權息的。

二、期貨交易員:什麼是兩趴補充費?對期貨有差嗎?(法案剛過不到一個月的時候問的)

三、銀行理專:那來買基金/保險吧…,基金不用課,保險還免稅喔…(真的立刻拿出一堆產品,但後來把保險全撤了…)

四、保險員:那來買保險吧…免稅喔…

五、定存領利息的長輩:利息不是27萬內免稅嗎?



真的要感謝二代健保,讓人理解比起買賣雙方的爾虞我詐和公司老闆侵害股東的權益,政府的政策影響更具有全面性無可避免的影響力,只有調整投資/機步調,才是自保之道,Help Yourself。(請不要再花錢買輿論了,那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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