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海外旅遊發生緊急事故,第一時間多會想到向駐外館處求援,但外館也成了某些不肖國人的「免利息可賴帳提款機」。

學者也賴皮 催收還被嗆

中部某大學一位學者到歐洲旅行,向外館自訴皮包被扒竊要求支援款項,館員依規定讓他簽下借據,以公帑代辦採購等值數萬元台幣的回國機票;但返國半年後,學者一直沒有還錢。

有呆帳壓力的外交部官員只好打電話到學校追債,沒想到這位學者竟然嗆聲,指要他還錢,外交部須先發文給他;等地域司出具公文到校,學者卻依然故我,迄今仍欠錢不還。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日完成的評估報告,在海外以急難名義向駐外館處借款卻賴帳的紀錄,截至今年8月為止,有83名國人曾在海外緊急借款,返國後卻拒不還錢,累積金額已高達6588萬4000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的有53人,金額達到4075萬1000元,其中8人更是一欠15年不還錢,已超過15年的民法請求權時效,144萬元公帑確定已追不回來。

根據旅外國人遭遇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規定,國人在國外因急難而有迫切返國需要,可向我駐外館處要求代購最經濟的返國機票,並提供當事人借款,作為候機返國期間基本生活費用,但最多不能超過500美元(約台幣15000元),還要簽借貸契約書,同意在返國後60天內將借款和機票錢歸還外交部。

外館怕被罵 公款被揩油

民粹當道的台灣,政府駐外官員深怕惹禍上身,盡量滿足民眾的各種急難需求,但也讓有心的不肖民眾有揩公家油水空間;民眾不分素人權貴、無論知識水平高低,端出各種急難理由要錢,反正先拿了再說,拿了再賴,看公家能奈他何?官員舉例,有民眾自稱到英國找工作,盤纏耗盡,要求駐館協助,支付機票款項,返國後一樣沒還;沒想到同一人一個月後度前往加拿大,又以同樣情節,要求外館支付款項。還好館員在電腦通報資料上找到前帳,提醒他前帳未清無法再借錢,此人罵聲不絕而去。

立院促外交部積極追討

不過就立法院統計83名國人賴帳6588萬4000元的金額計算,平均每人賴帳約79萬,53名借錢超過5年的國人,平均每人欠款金額也超過76萬元,都遠超過代墊機票及借款的上限;對於這些逾15年民法請求權時效就可能追不會的欠款,立法院預算中心請外交部要確保債權,檢討現行追償機制的妥適性,並積極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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