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明(2013)年上路,已讓股民叫苦連天,再殺出二代健保補充費制度也要明年加入戰局,券商業者指出,全台約有900萬名股民,其中至少100萬人受到影響,股民在證交稅、證所稅、補充保費「剝三層皮」下,台股成交量的「冰河期」恐到來。
補充保費下限雖然從2000元上調至5000元,不過,股票股利遭納入計收範圍,即未來現金股利超過5000元、或股票股利超過5000元,再者現金加股票股利超過5000元者,均需繳納2%的健保補充費,而券商業者指出,全台約有900萬名股民,其中至少100萬人受到影響。
6項補充保費的「開刀」,已經使銀行掀起拆單潮,如今又再追加股票股利,4月有證所稅、現在則有二代健保補充費,再加上原本的證所稅,股民幾乎成為政府「為保財政,興利無能、除弊無方」窘況下最大的犧牲者。
其實,「股利為分割的概念,不是所得的概念」是股民都知道的基本常識,即股票目前為100元,若配發現金股利3元,隔日除息參考價則降為97元,同理若配發股票股利2.5元,則除權參考價則降為100/(1+0.25)=80元,也因此,不管是3元現金股利,還是2.5元的股票股利都是由原本的股票中所分割而來的,而不是所得。
然而,補充保費上路後,參與除權息的投資人卻因政策一聲令下,無論是不是所得,即使股票投資貼權息,也必須繳交補充保費。
何況,由財政部年初提出的證所稅方案看來,是鼓勵股民長期投資,二代健保卻拿長期投資人、散戶以及低股價投資人開刀,等同鼓勵投資人短線操作,這無疑是政府政策上的自打嘴巴。
台股因證所稅公布上路以來,成交量幾乎暗淡無光,過去動輒上千億的量能幾不復見,如今,股利明明來自原有股票的分割,卻因健保局虧錢,竟然找錢找到股利上,股民灰心抽離股市恐在所難免,台股「冰河期」恐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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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課補充保費立委:恐違憲
- 2012-10-05 01:06
- 中國時報
- 單厚之、王宗彤、黃天如、李明賢/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引發討論,立法院預算中心對一○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評估報告中指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沒有排除近貧家庭及打工族等兼職收入。立委指出,股票股利並非所得,以所得觀念視之並課補充保費,會引起是否違背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第十五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爭議。
立法院報告並指出,健保局的稽徵技術能否如數收取補充性保費,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補充保費收入可能高估,無法彌補費率降低的收入,須及早因應。
報告指出,補充保費草案對獎金的定義模糊,收取、稽查困難;利息所得易化整為零、租金收入可以透過安排輕易規避,且對沒有扣費義務人的執行業務所得,根本無法扣取補充保費,將導致費基減少,有失公平性原則。
報告也指出,補充保費草案對兼職所得只定義了薪資,沒有其他的規定,且未將近貧家庭、打工族等兼職所得排除於納費義務人之外,已有團體主張這種不公義的情形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若兼職者與雇主協議以日薪方式領取,化整為零,也可合法規避納費,將導致補充保費短收。
券商公會也指出,股票股利不是所得,如果執意從中預扣補充保費,恐侵害人民財產權,有違憲之虞。
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昨日也表示,他確實問過財政部長,股票股利不是所得,是總體市值概念,市值不變,就只是股數和股價上下變動,因此不能以所得視之,說扣就扣。如果健保局執意要拿,股票股利這部分恐要修法。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則直言,違不違憲要請大法官釋憲,但補充保費確實有很多爭議之處。
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說,外界對股票股利有誤解,發放股利是「股票分割」,既然不是所得,股票股利不是真的賺到錢,健保局卻要求預扣補充保費,就涉及違反憲法十五條,不只侵害人民財產權,還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自由使用權。
券商公會指出,全台約九百萬股民,若股票股利扣補充保費,至少有一百萬股民受衝擊。
此外,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日在行政院會後表示,二代健保首年費率正由經建會審議中,目前已到最後決定階段,明年上路時程不變。

很多人對股市的遊戲規則,不盡了解。事實上,剉咧等的人是政府官員。 股市的投資人,多頭只要能「買低賣高」,就是賺錢。沒理由,一定要把 配息、配股當做目標。空頭呢?只要能「賣高買低」,就是利益落袋。 至於,平時看股價居高不下的空手呢?眼見棄息、棄權的賣壓湧現,也可 趁機撿便宜、、繳一點所得稅或是健保費等,也很划算嘛! 只不過,就通常情形,「價漲量增,價跌量縮」。那麼,棄息、棄權的賣 壓湧現時,股市的成交量萎縮、、捉龜走鱉,政府鐵定是得不償失啦! 讓一些簡單算數忘光光的「博士群」官員當家,出主意,有很多好處,當 然也有小小的壞處、、笨得多麼可以嘛! 這是大有為政府在「讓利」,投資人實際「上繳」的稅捐、健保費,均較 昔日的制度少得多多,又可買到「物超所值」的股票,何樂而不為啊? 國庫入不敷出時,哪些官員要剉咧等?奇怪了!、、關我什麼事哪!
股市成交量萎縮至此,政府官員面對質詢時,仍說已回覆正常。
到底物價有無上漲,漲幅大小如何?還有電價上漲影響民眾到底有多少? 政府官員也是一個調、、粉飾太平,包括馬英九本人啦!早就習慣囉!
不管是哪個朝代,哪個國家,執政者與政府官員總是顧人怨。但是股市投 資人,不能老是怪政府這個、那個啊! 要怪的,是自已的「本事」還得加強,以及有無「做足功課」嘛! 在索羅斯的投資啟示裡:「亂局即大局!因為,金融市場天生就是不穩定 ,有榮有枯,有多頭也有空頭。」 「辨識混亂,你就可以致富 ; 越亂的局面,越是膽大心細的投資者有所表 現的時候。一切情形變得更糟,就會向上彈得愈高。跌得愈深,市場越亂, 就愈有可能出現大行情。」 「許多情況常常是:市場亂,投資人跟著一起亂。所以,我們常常可見到 恐慌性的賣壓,投資人奮勇搶進等新聞標題。」 「亂局對冷靜客觀的投資人來說,正是天賜良機。因為這可能是撿便宜貨 的機會,也是財富重分配的時候。」 簡單的說,不管經濟景氣與否,政府施政是否令人滿意?每個投資人要做 的事,只有一個:「用便宜的價格,買進物有所值的股票」。 要是「物超所值」呢?耐心抱住,必然賺翻!市場出現亂流,無礙大局!
回覆版主: 在多頭市場,「上漲量增,下跌量縮」,是正常無比的事啦! 因此,近日大盤的成交量縮、、只是「回檔」,莫驚、莫驚!
報告版主: 請版主上貼「趨向指標」(DMI),可有助網友對反轉的判斷喔!謝謝!
回覆版主: 本文標題:「股利課徵健保費,有無違憲?」真是大哉問啊? 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問題點有二,第一是「課健保 費,算不算稅捐?」它的名目,還不是嘛!執政者若要賴皮、、誰能擋啊! 話說回來,大法官們,若有股利、、也是摸著鼻子,不敢不繳嘛! 第二,股利課健保費,有沒有「法律」依據?我不知道!只不過,若真的有 此法律的話,也應該像「課稅」一樣的程序、、比照課稅程序進行才是! 絕對不是任憑一道命令,「由銀行代扣」,如是一句話,草率行事。 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之限制,應以法律定之。」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5條所明定。課健保費,當然是對人民「財產權」的限制啦! 怎麼辦?寫歸寫,做歸做!、、我一定是一毛不少的繳給政府,也無怨!
小股民是完全逃不掉…
回覆版主:想辦法提高自已的投資報酬率,卡實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