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昇綠能公司負責人吳定綻今天下午開記者會,他強調自己原是收廢油的小蜜蜂,約在2年前成立東昇綠能,專做廢油回收業務,跟台南以北的小蜜蜂收購廢油,當時公司剛成立,鑫好老闆吳容合即透過管道和他接洽,表示要仲介他的廢油賣給專做生質柴油的靖騰公司和新日化公司,而東昇綠能約在1年前停止和鑫好生意往來,「我收的廢油一滴都沒賣給正義!」
吳定綻強調,關廟工廠是專做存放廢油的倉庫,「絕對沒有再經過處理,變成可食用油」,吳說自己根本不清楚鑫好有賣油給正義,他認為鑫好和正義都非常過分,「我賣的這些廢油從來就不是要再被作為食用的!那些廢油,怎麼能吃啊?」
吳定綻也根據媒體報導的攤商A先生揭發事件來說明,吳說,就他了解整件起源,是正義員工爆料檢舉鑫好賣不能吃的飼料油,而非他賣精煉處理過的廢油給小蜜蜂再轉給A先生,「檢調約談我時根本沒提到這個!」
吳定綻情緒激動說:「我願跟那位小蜜蜂對質,如果真有這回事,我願意受罰則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盼終生監禁也沒關係!」吳不解地說,如果真是如此,為什麼檢調單位要讓那位小蜜蜂逍遙法外?「我的冤屈沒有洗清,我再也不做環保生意,我對我自己的話完全負責」。
吳定綻強調,收廢油再處理過賣給鑫好的「另有其人」,希望檢調單位能調查清楚,他承認自己確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向大家致歉,但別讓他一直被冠上生產黑心食用油的汙名。
台南市調查處秘書李明印說,基於偵察不公開,市調處不回應東昇綠能業者指控,但市調處絕沒有說「東昇綠能賣回收再製油給正義公司」。南檢指出,檢調去年初曾懷疑東昇綠能透過小蜜蜂回收廢棄油,再製後販售,但經過多月追查,沒有證據顯示「東昇綠能的回收油流入食用油通路」,該業者在正義油品案是「全身而退」。
檢方指出,東昇綠能跟鑫好公司疑似有開立假發票,兩家公司涉嫌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法」,該案已由檢察官另案偵辦,檢方也請國稅局人員協助,將比對東昇綠能與鑫好公司帳冊,除協助抓稅外,也順道釐清是否有其他不法;至於東昇綠能擅自在關廟區設置儲存槽,檢方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與環保局商討相關罰責。(李恩慈、辛啟松/台南報導)
吳定綻寫出他收購的廢油流向表。李恩慈攝
吳定綻強調自己收的廢油是賣給化工公司做生質柴油,一滴都沒賣給正義。李恩慈攝
東昇賣給化工公司的收據。李恩慈攝
東昇位在關廟工廠內的收廢油桶子。李恩慈攝
東昇用來存放廢油的儲存油槽。李恩慈攝

所以這是攤販A無法獲得檢舉獎金的原因嗎? 因為其檢舉的小蜜蜂跟東昇 並非賣油給正義與賣給食用油廠商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媒體在替攤販A說獎金太少或沒獎金的抱怨時 也應該把這個事實也一併說出 (總之 媒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所以A先生希望得到江宜樺關愛的眼神,而也真的得到了…
東昇喊冤,可應請律師寫答辯狀說明案情,遞交給檢察官參考。
檢舉的分配問題,該分給誰,如何分配?法有明文。 該關心的是,小蜜蜂收購的廢油,是怎麼買過來的? 若以向市場攤販收購為主,煉成非食用油,誰相信? 正視餿水油、地溝油等廢油存在事實,才能解決嘛! 不然,上游下游,大家都是無辜受害者,這像話嗎?
第一句,「檢舉的分配問題」,修正為「檢舉獎金的分配」。
東昇綠能,稱其向小蜜蜂收購的廢油,是準備做生質柴油用的。 依據維基百科,生質柴油,是用「未加工過的或使用過的」植物 油以及動物脂肪製造、、一種被認為是環保的生質燃料。 這種生物燃料,可像柴油一樣使用。不過,不是直接作為燃料使 用,而是與普通柴油混用。一般公認的值是調和20趴。 但如果燃燒不完全,可能導致安全性隱憂。因此,在台灣採用的 是98: 2的低混合比。 若維基百科生質柴油的記載屬實,誰會去省區區 2 趴的小錢啊? 本年5月6日的中時電子報,有則【生質柴油品質差,政策喊卡】 報導,有說明這項經濟部推動近 6年生質柴油政策喊卡原因。 既然生質柴油推熏的初衷是環保,由小蜜蜂回收的廢油,再精製 成生質柴油,符合環保概念嗎? 本年10月15日,聯合晚報,有一則【黑心油製成的生質柴油,無 法取得環保標章】報導,算是給了個答案。 不過,東昇綠能公司,若「一滴油都沒賣給正義」,就此部分, ,他主張該公司清白,似有正當理由、、不知者不罪! 但是,全國各地皆有餿水油、廢油問題,要如何去化啊?我憂!
倒數第四段「推動」的初衷,誤打成「推熏」。
全國各地的餿水油、廢油,如何妥處?他山之石,可以借鏡。 在良醫健健網,有一則【這就是德國沒有餿水油的原因】一個 德國媳婦的親身體驗: 在德國開餐廳、賣小吃,除了個人的經營資格、廚房設備的衛 生條件外,硬體設備還一定要有一台油水分隔處理機。 這台油水分隔處理機( Fettabscheider),先由衛生單位查驗 過關,餐飲才可營業。否則,不能開業。 這些回收油品哪裡去了?就由回收油品公司轉做柴油、工業原 料、化學品或有機原料。 此階段,監督與執法的權責,改由環保單位負責,以匡不逮。 此一德國籍媳婦表示,回收廢油有利潤,且製成柴油或工業用 油的利潤,高於製成食用油的利潤,不需違法,即可牟利。 目前,經濟部推動六年的生質柴油政策喊卡,此路顯然難通。 可憐的台灣人,不但吃下回收廢油,還幫忙外國人吃廢油啦! 抓強冠、正義、頂新、南僑等,也只是治標,要如何治本啊?
上則第二段良醫健康網,誤打為良醫健健網。再補充點淺見: 德國能,台灣不能,由維基對生質柴油的敘述,可看出端倪。 先進國家,生質柴油,可和普通柴油混用,調和比率達20趴。 我國,推動了6年,僅能以98:2的比例混用,甚且無功而返! 從而,所謂「工業用油,可加工後,成為食用油」,不可信! 理由?當生質柴油,都做不好時,爛技術,哪能精煉食用油? 相反的,若生質柴油,做得好時,餿水油去化,就迎刃而解。 這在法學方法論上,是「舉重明輕」或「舉輕明重」的問題。 至於,這些工業用油,拿去當飼料,最終歸宿,也是人在吃! 這只是一種眼不見為淨,自欺欺人的大騙術、、太唬爛了啦! 在生質柴油這個領域,台灣徒勞無功 6年,還要繼續空耗嗎? 笨蛋?混吃等死的官員,自已不行,索性到德國「取經」嘛! 少辦那種花博、夢想家,虛華無實的活動,省下的錢,可做!
某件工業用油進口案中,根據原產地證明,這些進口的工 業用油,「加工後,可食用」、、令人難以置信! 理由呢?工業用油,精製成給「車子用」的生質柴油,台 灣的技術都還沒入門哪!還奢談什麼「供人食用」? 更甭談飼料油中,疑遭到多氯聯苯,甚至戴奧辛污染了! 那種脫臭、脫酸的技術,只是做到「看起來可以吃」啦! 不然的話,「中餿」哪有什麼關係,政府還可以認證喔! 換言之,我們只是和國外合作,幫澳洲、菲律賓、越南、 香港等地區,消化(幫忙吃掉)工業用油,如是而已。 令人感慨的是,台灣幾時淪落到,落後菲律賓、越南哪? 「加工精煉後,可供食用」,說說簡單,若有如此容易的 話、、外國業者幹嘛留給台灣賺? 食安連環爆,就其情形,似已形成一個完整的供應鍊了! 上游下游俱全,但很容易切割,個個狀似無辜,有如東昇 綠能般。 業者,開記者招待會,高分貝嗆聲,要求國賠,均有之。 當然,也是一場政治秀,每天像擠牙膏,一直擠一直擠! 還能怎樣?一如過去類此的社會事件,在鋒頭過後,台灣 人還是會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直到永遠!
第二段,「都還沒入門」,修正為「都還沒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