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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日前宣布解除遠雄集團的八德合宜住宅合約,遠雄表示不會提告也不會求償,但希望拿回先前繳給縣府的押標金;縣府昨天表示,遠雄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總共是一億二九五○萬元,有可能全數沒收,一毛不退。

  • 縣府工務局工程科長潘子儀(右)。(資料照,記者羅正明攝)

    縣府工務局工程科長潘子儀(右)。(資料照,記者羅正明攝)

負責和遠雄集團締約業務的桃園縣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潘子儀表示,八德合宜住宅招標案,當初共有五家廠商投標,押標金為八千三百萬元,是底標價格的十分之一,最後由遠雄公司得標,其餘四家未得標的建商,押標金都已退還。

潘子儀說,遠雄得標後,押標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因為遠雄公司是以十二億九千五百萬元得標,履約保證金依規定是「得標金額的十分之一」,因此,遠雄公司後來又補繳四六五○萬元,履約保證金已湊足到一億二九五○萬元,目前在縣府手中。

潘子儀表示,因為遠雄集團被司法單位查獲「以違法手段取得合約」,連董事長趙藤雄都被收押,縣府依照合約規定解約,也依合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

據了解,對於遠雄集團有意拿回這筆款項,縣府內部有三派意見,業務單位主張「全部沒收、一毛都不退」,但也有單位認為退還四六五○萬元即可,也有其他單位覺得應退回原先的押標金八千三百萬元,扣下後來補繳的四六五○萬元,究竟要不要退?退多少?縣府內部仍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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