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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前夕 前立委林進春送加護病房

國民黨籍前立委林進春被控掏空中國貨櫃公司資產違反證交法,判刑二年半確定;台北地檢署通知他明天報到執行,但昨天下午他在彰化縣鹿港住家突感不適,住進彰濱秀傳醫院加護病房。

彰濱秀傳醫院不便說明林的病情。據了解,林的家人告訴醫護入員,林突然暈倒,疑是舊疾復發。六十五歲的林進春,六年多前心臟主動脈剝離,曾在台北榮總醫治。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掌握林進春住院消息,檢方將聯繫醫院確認他身體狀況,如有託病不報到情形,不排除依規定逕行拘提。檢方指出,執行通知書早已發出,希望他依規定在廿二日報到,再由監獄會同醫師認定是否適合入監。

據了解,林進春曾向北檢說明健康狀況不適合入監,檢方透過鹿港警方轉達,如果病情真得很嚴重,可考慮比照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模式,但要先報到,再評估是否轉入病監或保外就醫。

昨天下午四時,鹿港消防分隊的救護車一路鳴笛,趕到林的住處大樓前;消防隊員用擔架送林上車,疾駛離去。

林進春一九八六年當選彰化縣議員,是縣議會有名的「三劍客」之一;四年後轉戰台灣省議員連任兩屆後,再當選連任兩屆立委。

七年前,他因健康因素退居幕後,由太太陳秀卿接棒,陳秀卿連任兩屆立委,前年四月在立委任內病逝。

林進春被控二○○一年擔任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董事長時,挪用公司資金超過三億元購買海埔地,導致中櫃損失六千五百多萬元。一審判刑三年八個月,二審改判二年十個月,更一審減刑為二年半,他提上訴,最高法院上月駁回確定。

去年立委選舉,林進春幫參選的兒子林益邦操盤時涉嫌買票賄選,去年十月被彰化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四年二個月,併科罰金三百萬元,他上訴後,全案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

【2013/01/21 聯合報】



掏空中櫃 前立委林進春判刑

 

  • 2012-12-14 12:43
  •  
  • 新聞速報
  •  
  • 【中央社】

 

     前立委林進春被控以中櫃公司董事長身分,掏空公司資產。最高法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處林進春2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林進春在民國90年間,擔任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董事長,為了籌措第5屆立委的競選經費,被控以彰濱遊樂區開發企劃區等名義,擅自動用公司資金逾新台幣3億元購買海埔地,導致中櫃公司損失6500多萬元。

     法院一審時,審酌林進春造成中櫃公司損失金額不小,判處3年8月徒刑;二審則判處2年10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林進春等人重製的土地買賣契約,不算是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因此將刑度減為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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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進春掌中櫃 山水老師告到底

 

中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 撰文 / 
  • 蔡玉真
  • 出處 / 
  • 今周刊205期
  •  
  • 2004/5/10

 

 

 

 林進春,他是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集人、中國貨櫃公司董事長、台光公司董事,更是股市作手「阿丁」陳賢保多年的老友。如今,他與「山水老師」李成祿為了中櫃董事長的位子鬧得不可開交。林進春說,為了中櫃的前途,他才在緊要關頭義不容辭擔任中櫃董事長,被解任董事長的李成祿雖然因為涉嫌掏空中櫃資產遭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金柱裁定七十萬元交保,但是,仍以「中櫃董事長」的身分向高檢署舉發林進春等人涉嫌共同偽造文書,造成中櫃出現兩個董事長的局面。
十一月一日,中櫃公告由益邦投資法人代表立委林進春擔任董事長,股市作手出身的山水老師李成祿兩度接任董事長,一年多來,中櫃的風風雨雨,成了典型的地雷股。
中櫃股價只剩五元

山水老師李成祿目前名片上仍然印著「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董事長」,他拿出十月十六日由經濟部商業司核發的公司執照以及中櫃在十月二十日召開的股東會臨時會紀錄,直指十月二十日股東會臨時動議提案解聘中櫃法人董事巨驊公司及萬眾投資六席董事的提案,後來,他以主席的身分宣布散會,林進春等人仍繼續開會,並改選新任董監事。新任董事就在林進春與前台灣鐵路局局長陳德沛兩人決議的情況下,選出林進春擔任中櫃新任董事長。
林進春等人後來以十月二十日的董事會紀錄,向經濟部辦理登記,並於十月三十日取得經濟部商業司的執照,上面登載的中櫃董事長已經是林進春。
省議員時代,林進春就已經是「股市聞人」,八十五年台鳳公司發生兄弟鬩牆事件,林進春與林銀洲兄弟因為在其中「軋一腳」,後來還發生了林銀洲遭槍擊事件;接著,兄弟二人又先後入主台光,與嘉義幫鄭楠興、新偕中建設梁柏薰等人共治台光,不過,出身彰化鹿港的林進春在市場上的「密友」,要算是股市作手「阿丁」陳賢保。

 

     

    去年六月,李成祿以萬眾投資法人代表的角色入主中櫃,不久,就先後成立十家投資公司,拉抬中櫃的股價。而林進春當時也是山水老師的合作夥伴,兩人原本算是「同路人」。不過,李成祿在去年六月接任中櫃董事長,十家投資公司一口氣買下四萬七千多張中櫃股票。而九九%由中櫃轉投資的銘揚投資公司,因為增資案遭證期會退件,證期會並要求銘揚公司必須將預收的四億元股款退回給母公司中櫃,十月間,李成祿就遭到檢調單位限制出境,中櫃的股價也從六十幾元一路下跌,直到目前的五元上下。
    林進春火速變更公司相關印鑑
    林進春說,與李成祿的關係變化,主要是因為李成祿接任總經理之後,將原來的董事長朱瑞慶解任,他認為這些由台航、鐵路局及基隆港務局退休轉任的「老臣」,在中櫃應該受到尊重。而李成祿「不正派」,才會造成中櫃的營運出現問題。不過,李成祿則拿出林進春與大同通運等大股東申報轉讓的資料,直指部分大股東一方面通過成立子公司購買中櫃股票,一方面又私下賣股票。林進春擔任負責人的益邦投資,就因為在去年八月至十月間高價出售中櫃股票而被證期會裁定行使歸入權。
    從十月三十日至今短短一個多星期,林進春以公司負責人的身分,火速變更中櫃的定存、活儲及支票存款等銀行相關的印鑑,而李成祿也忙著四處陳情,指控林進春等人糾結不明人士非法召開臨時股東會,經濟部商業司依照非法的臨時董事會紀錄,就發給林進春等人新的公司登記執照。
    被空涉嫌掏空中櫃公司資產的李成祿,在十月二十五日被依涉嫌違反證交法裁定七十萬元交保,妻子劉佳欣、特別助理林幸枝也分別遭裁定交保。他收集了厚厚的資料,指控證期會違法退回銘揚投資的現增案,才導致中櫃股票下跌,接著又指控調查局非法取供、檢察官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接著,又檢舉林進春等人涉嫌偽造文書、經濟部商業司受理商業登記變更的公務員涉嫌貪瀆,看來,中櫃的風波還有不少後續發展。

     Taiwan News財經‧文化周刊》 0151期

    2004-09-16

    檢調與證交所聯手 銳意改

     

    股市掃黑 揪出金融大盜
    九月初,一群檢調人員由幾名彪形大漢陪同,出現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陳明泰的辦公室,身材魁梧的大漢,手裡還拿著類似○○七手提箱的安全包。
    兩天後,訊碟案隨著爆發,訊碟前任董事長呂學仁指責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任意對外放話,害慘訊碟。
    再過幾天,高等檢察署的檢察官特地拜會台灣證交所高層人員。
    九月十四日上午檢調單位約談數名嫌疑人,他們在會客室等候,個個表情凝重,默默待進入偵訊室接受偵訊。他們是一家從事電腦服務的上市員工,可能涉及弊案。
    檢調人員如此踏進證券管理部門的大門及大規模約談上市公司員工,前所少見。檢調上門,雖然包括陳明泰在內的證交所高層人員一致聲稱是禮貌性拜訪,可是據側面瞭解,檢調單位整肅黑金的範圍,已悄悄擴及證券市場。檢調的這項行動,是在偵辦若干超貸、詐騙案件時,發現許多案情與證券市場息息相關,才覺得事態嚴重,不能不採取行動。尤其一些有頭有臉的人,將證券市場當作牟取私利的「聚寶盆」,不僅妨礙金融秩序,而且損及眾多投資人權益。投資人以退休金、終生積蓄、買菜錢投入股市,招致不法侵害,何等無辜。
    林進春涉中櫃案
    以檢調單位積極偵辦中的立法委員林進春案為例,林進春涉入的中國貨櫃運輸公司,在四、五年前,前負責人李成祿(山水老師)被檢察官認為變相掏空公司資產,非法將資金貸予他人及圖利關係人,而且透過投資的子公司炒作中櫃股票,致被依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炒作股票)、刑法第三四二條(背信)等罪嫌起訴,現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發生弊案的一九九九年,中櫃稅後虧損十億五七九○萬多元,每股虧損一一.八九元,等於把整個資本額虧個精光,還得倒貼;連虧四年後,好不容易在去年小賺三三二九萬元(每股盈餘○.三七元)、今年上半年盈餘四四八五萬元(每股盈餘○.五元)。林進春接管後,力圖改進營運,卻被檢調單位盯上,已列報告,只因他涉嫌超貸,以公告價格三成的低價購入海埔地後,再按公告地價的二倍貸款,取得七成的貸款;中櫃從一家公營轉民營銀行的鹿港分行貸得十億元,都成為呆帳;檢方估計可疑資金總數達到二、三十億元。其中,中櫃業績雖自去年獲得改善,但當年用來炒作股票的轉投資公司,至今仍留下一屁股債務;至今年八月卅一日,子公司中櫃投資、中友船舶、銘揚投資持有中櫃股票,未實現投資虧損高達七億三九二八萬多元;這些損失大多由母公司承擔。
    檢調單位再分析另一家問題公司│國揚實業,前負責人侯西峰及其關係人陳秀珍等在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年間,疑涉利益輸送;另外,公司公布不實財務狀況,涉有虛偽隱匿;侯西峰擔任漢陽集團旗下企業負責人期間,挪用國揚公司資金,利用其他公司及「人頭戶」融資,炒作國揚、廣宇及福益等上市公司股票,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台北地院判決侯西峰有期徒刑五年十月、陳秀珍五年八月、謝正雄三年、劉淑慧一年六月(緩刑四年);二審判決改為侯西峰三年六月、陳秀珍二年六月、謝正雄一年六月(緩刑四年),現尚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部分確定)。
    侯西峰勇於面對司法
    國揚弊案爆發後,一九九八年虧損一○九億一四五一萬元(每股虧損一○.一七元),至二○○一年盈餘一億二三二三萬多元(每股盈餘○.四一元);但二○○二年及二○○三年繼續虧損,今年上半年獲利一億三四○一萬元(每股盈餘○.二四元);侯西峰捅下紕漏後,不像一些經濟罪犯葉依仁(前洋洋百貨負責人)、任和鈞(前新竹玻璃負責人)、朱婉清(前中央電台負責人)、劉松藩(廣三案)等逃之夭夭,侯西峰仍留在台灣,面對司法,並宣稱陸續償還銀行欠款,應受肯定。然而,無可諱言,侯西峰仍掛名不少公民營銀行的呆帳名單,且因調查局一筆一千多萬元的獻金案被檢方調查中。再以國揚公司而言,侯西峰挪用公司資產六一億七四○五萬多元,由國揚公司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向台北地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侯西峰償還。國揚檢視侯西峰名下財產,持有的股票,公司淨值已呈負數,並無殘值;國揚持有的不動產則全數遭到債權人查封,已無執行的實益價值;這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還在法案審理中,尚無進一步進度;國揚公司受到侯西峰個人財務危機及移用公司資金的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受損,往來金融機構及供應商緊縮信用額度,致今年上半年的流動負債已超過速動資產達三○億八七九八萬元,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由此可見,公司負責人由於個人因素,或將公司視為私產,隨意揮霍,造成數萬、數十萬股東血本無歸,可謂罪孽深重。
    博達訊碟案 危害重大
    檢調單位以中櫃、國揚為例,加上最近相繼爆發的博達、衛道及訊碟等案,認為證券市場藏污納垢,危害至大,不容等閒視之。
    此外,今年三二○總統大選前夕,中國國民黨主控的中國電視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由每股七、八元迅速竄升,超過二○元,選後又回跌至十元上下,經由立法委員段宜康提出檢舉,受到檢調單位的高度重視。承辦檢察官曾往台灣證交所調錄監視資料,掌握中視股票選前二、三個月及選後一個月的交易訊息,並會同證管會(證期局)研析中。
    中視股權異常變化
    檢調人員調查中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等內部人持有中視股票情況,發現若干內部人在大選前後,股權變化的特色是只出不進,從表面上,無法看出有人炒作中視股票。惟檢調單位將按交易數量掌握大筆買賣、進出頻繁的交易,尤其「人頭戶」絕不輕易放過。一旦取得蛛絲馬跡,立即進行約談,依法處置。(參附表)
    今年七月,台灣證券交易所改組,人事更迭。董事長吳乃仁高舉泛綠大旗,是民進黨重要選舉的輔導大將,曾任台糖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明泰是台灣證券市交易所的老將,證券閱歷豐厚,嫺熟證券市場生態。他們主掌證券業務後,配合證期局、金管會政策,承擔執行重要,在「新烘爐新茶壺」的環境下,急於有番作為,銳意興革,正好檢調單位將整肅黑金的矛頭指向證券市場,雙方一拍即合,將使證券管理展開新頁,使巧佞之徒無所遁形。
    由於博達、訊碟案的發生,使吳乃仁展現高度魄力及迅速行動,也立即派員前往訊碟公司調查搜證,並向投資大眾揭露最新訊息,可以說有了好的開始,唯仍需百尺竿頭,更進一步。而那些想在證券市場為非作歹的人,務必懸崖勒馬,才不致觸及法網、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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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中櫃股票2億多 「山水師」李成祿遭起訴 【2009/4/16 18:02】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有股市山水師之稱的名嘴李成祿在10年前擔任航運股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董事長時,被控涉嫌侵占公司市價達2億多的股票炒股,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業務侵占罪嫌將李成祿起訴。

    檢方表示,李成祿在民國88年間先以融資方式向安泰證券、復華證券和富邦證券等3公司借貸,再從集中市場買入中櫃股票,不過,因中櫃股價下跌而導致融資維持率不足140%,股票恐被證券商逕行斷頭賣出,李成祿竟利用職務之便,從自己保管公司所持有的中櫃股票,再分別提供1525張、1500張及2000張股票給3家融資的證券公司作為設定質權。

    起訴指出,由於中櫃股價仍持續下跌,李成祿無法清償債務,安泰及復華證券均全部處分擔保股票完畢,富邦證券則將處分後剩下的極少量零股退還,經中櫃公司清查後,總計李成祿侵占公司股票達市價2億4934萬元,導致中櫃公司鉅額虧損,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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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錯了…求刑變處刑 1字賠10萬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2.08 03:59 am
    
    中天電視在播報股市名嘴「山水老師」李成祿涉及掏空中櫃公司案,將檢方「求刑10年」
    ,報導成「處刑10年」,李成祿不滿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天電視及
    撰稿的林姓記者應連帶賠償李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李成祿不僅提起民事訴訟,也提起刑事自訴,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林姓記者沒有惡意
    ,日前判決林姓記者無罪。
    
    前年9月間,中天電視製播「山水老師李成祿,掏空公司判10年」的新聞,李成祿認為,
    他當時只是被起訴,並未被判刑,中天卻播報他被判刑10年,造成社會對他的不良觀感,
    侵害他的名譽,向法院起訴求償300萬元。
    
    中天的林姓記者辯稱,她是從網路資料庫中搜尋到李成祿掏空中櫃公司的資料,依照資料
    製作這條新聞,李成祿在94年12月也因該案被台北地院判刑2年,足以證明她製播的這條
    新聞並未侵害到李的名譽。
    
    林姓記者認為,她不是學法律的,對於「求刑」和「處刑」有何不同,她並不了解,新聞
    播報有急迫性,她除了將求刑和處刑搞混外,其他的新聞內容都是事實。
    
    法院認為,李成祿雖被檢方起訴求刑,但社會大眾對李的信譽僅止「懷疑」他可能涉及刑
    責,而中天電視播報他「處刑10年」,足以讓社會大眾「確認」他有犯罪行為,李的名譽
    因中天電視的報導,受到相當程度的貶損。
    
    【2007/02/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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