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4-08-19  13:4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頂級巧克力品牌「Diva Life」的巧蕾公司前負責人林宣宏,88年起舉辦校園巧克力傳情活動,與巧蕾拆夥後,他不滿老東家續辦內容相仿的活動,寄發電子郵件澄清,因內容提及「卑劣的竊盜行為」、「不肖商人」等字眼,遭巧蕾控告妨害名譽,台北地院今判林宣宏與2名員工應賠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早在巧蕾公司創立前,林宣宏就以「山豬頭工作室」名義舉辦校園傳情活動,林宣宏認為自己早就寫好活動企劃書,應享完整著作權法的保護,並主張巧蕾99年舉辦的「巧蕾巧傳圓夢計畫」,是竊取他的企畫書修改而成,夥同員工廣發電子郵件給各校活動承辦人,加以澄清、反擊。

巧蕾認為,林宣宏等人寄發的電子郵件,內容提及「卑劣的竊盜行為」、「不肖商人」、「行竊盜汙名之實」等字眼,已嚴重侵害公司名譽與信用,害公司客源大量流失、業績下滑,怒告林宣宏妨害名譽;刑事部分,林宣宏去年4月被依違反公平交易法,遭判處3個月,兩名員工則分別被判拘役20天,皆得易科罰金。

另外,巧蕾向林宣宏等3人求償288萬,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定,雖然巧蕾能否合理使用企劃書存有爭議,但林宣宏等以情緒化、攻擊性字眼批評巧蕾,已逾越著作權使用爭議,且確實影響巧蕾名譽、信用,判巧蕾勝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