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9

〔記者高嘉和、張慧雯/台北報導〕中廣股票爭取興櫃轉上市,董事會在八月十二日通過減資及出售大樓等議案,但次日公告的「中廣董事會決議擬處分松江大樓、林森大樓事宜」,兩棟大樓的估價竟然比十六年前持有成本接近、甚至更低,如此「倒退嚕」情形,讓房產業者覺得「怪怪der(怪怪的)」,指出就算未來採公開標售方式,但底價未免低得離譜!

  • 中廣打算處分松江大樓(下)、林森大樓,但對外公告處分事宜,兩棟大樓的估價竟然比十六年前持有成本接近、甚至更低,引起房產業者質疑,其中恐怕另有文章。(記者羅沛德攝)

    中廣打算處分松江大樓(下)、林森大樓,但對外公告處分事宜,兩棟大樓的估價竟然比十六年前持有成本接近、甚至更低,引起房產業者質疑,其中恐怕另有文章。(記者羅沛德攝)

  • 松江大樓。(記者羅沛德攝)

    松江大樓。(記者羅沛德攝)

  • 中廣基本資料

    中廣基本資料

  • 中廣近三年營運狀況。(資料來源:股市觀測站 製表:記者高嘉和)

    中廣近三年營運狀況。(資料來源:股市觀測站 製表:記者高嘉和)

房產業者:底價低得離譜

中廣發言人馮小龍對此強調,雖然這幾年來土地價格有上漲,但建物價值已折舊近一半,累計折舊金額達二十四億元,目前兩棟大樓的帳面價值是四十一.五億元,按鑑價結果合計接近七十億元,怎會有賤價出售或高買低賣的問題。

中廣:建物折舊 無賤價出售

依公告內容,中廣是委託兩家不動產鑑價公司,其中寶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對松江大樓估價金額約三十四.四七億元、林森大樓估價金額約三十五.三六億元;易翔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對松江大樓估價金額約三十三.九九億元、林森大樓估價金額約三十四.三一億元;但對比中廣公開說明書,松江大樓是在八十八年十月持有,成本是三十六億元、林森大樓是同年六月持有,成本約三十三億元,松江大樓竟出現估價比持有成本還低的情形。

中廣的解釋,讓房產業界直言「怪怪der」;業者舉例,以去年上市公司新光合纖決定處分位於台北市松江路及長安東路口的整棟大樓,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以二十四.二億元底價標售,底價較三年前購入成本高出三十三%。但基地面積比新纖松江大樓還大的中廣松江大樓竟出現估價「倒退嚕」,業者說的確有些「怪怪der」。

業者進一步分析,林森大樓土地面積約四九六坪、松江大樓約五七五.三六坪,兩塊容積率都不低,林森大樓容積可達五六○%、松江大樓可達四○○%,林森大樓每坪土地行情估達五五○萬元、松江大樓約四五○萬元,兩棟大樓光土地價值就近五十億元。

業者:租金收益應回推

業者再指出,因兩棟大樓屋齡未達都更獎勵年限三十年規定,加上仍有實質租金收益,按理說建物價值的確會遞減,但租金收益應該要回推進去;這可從預計十月標售的新光三越A8館,屋齡十餘年,但標售底價除看土地價值,也加計租金效益,底價高達二八○億元,相較五年前安泰人壽以一一六億元向新壽買下地點接近、面積相近的A11館,行情是翻漲超過一.四一倍;中廣兩大樓估價是有些怪怪der。

2015-08-19

〔記者張慧雯、高嘉和、陳炳宏、項程鎮/台北報導〕中廣在八月十二日董事會通過分割減資案,同時也通過處分林森、松江兩大樓案及現金減資案,兵分兩路拚興櫃轉上市,引發外界質疑,認為是假減資、真賣樓。中廣發言人馮小龍強調,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股票上市櫃,且董事長趙少康希望未來中廣能專注本業,若不分割減資,財務數字怎會好看,承銷券商怎會願意輔導,怎能達成NCC要求。

  • 交通部追討中廣不當黨產訴訟狀況。(製表:記者項程鎮)

    交通部追討中廣不當黨產訴訟狀況。(製表:記者項程鎮)

兵分兩路拚興櫃轉上市

馮小龍並說,九月四日將召開臨時股東會,會先提出「分割減資」案,若分割減資案不通過,才會考慮現金減資案,因現金減資公司必須拿出資金還給股東,才會需要處分部分不動產;他強調若通過「分割減資」案,就不會執行出售不動產案,過程有先後順序,請外界不要誤會。

中廣過去有五筆土地被認為是不當黨產,遭交通部提告追討。雙方「所有權」訴訟歷時多年,陸續有四件定讞,交通部在新北市板橋區、八里區和彰化縣芬園鄉等三筆勝訴,中廣則贏了嘉義縣民雄鄉的一筆。至於原本還未定讞的花蓮市的二千九百二十一坪土地,中廣為爭取「分割減資」已表示撤回上訴,依先前花蓮高分院更三審判決中廣敗訴、應塗銷中廣土地登記,回復土地所有權為國有的結果,形同中廣在這黨產官司爭議案「最後一件官司」中,也吞敗落幕。

花蓮市土地訴訟案 已撤回上訴

中廣過去多次送件NCC申請「分割減資」都因土地官司而被打回票;馮小龍昨天說,董事長趙少康指示「希望資產不要變成中廣的負債」,因此依趙董指示撤回花蓮土地案的上訴,與交通部間的訴訟案全數解決後,中廣才又向NCC申請「分割減資」案。

針對中廣再提分割減資案,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長謝煥乾昨表示,經由媒體披露才知此事,目前尚未收到中廣相關文件,無法針對此事回應。

訴訟解決 再闖關爭取分割

根據中廣董事會決議,擬將公司擁有適於進行開發且可獨立營運的不動產開發及長期投資管理業務,進行分割及轉讓給新設的「中廣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時辦理減資二十六.三六億元,減資比率達八十一%,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為六億元,股東每股可退還八.一四元;若股東臨時會未通過及NCC未核准進行,才會處分林森、松江兩大樓案及辦理現金減資案。

馮小龍表示,是NCC要求中廣得上市櫃,推動媒體所有權大眾化,但中廣資本額高達三十二億元,就算再努力廣播本業,財務數字還是不太好看,造成承銷券商卻步,董事長趙少康希望未來中廣能夠專注本業,才將經營不動產業務分割為子公司,推動「分割減資」。

2015-08-19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中廣準備開臨時股東會討論減資案及出售大樓案,讓馬英九當年接黨魁後大賣黨產的三中交易再受關注。馬英九在二○○五年七月就任國民黨主席後,十二月先出售中廣、中影和中視「華夏三中」,其中,最受注目的是針對擁有大量不動產的中廣及中影,設計所謂的不動產回算機制,讓三中出售案日後引發極大爭議。

  • 趙少康。(中央社資料照)

    趙少康。(中央社資料照)

華夏公司是在二○○六年十二月將中廣轉售給趙少康,交易價五十七億元,事後證明,趙少康在取得中廣同時,就與中投及華夏商定,趙只要中廣的廣播事業,不動產部分將另外分割回歸中投,因此,中廣不動產日後處分並無回算機制的設計 。

NCC在二○○七年六月核准股權移轉案,趙少康卻在同年十月以民進黨政府查資金抽銀根,宣布退出中廣案「不玩了」。

但趙少康一直就是中廣董事長,二○○八年國民黨重返執政,中廣在同年的十二月正式向NCC申請分割減資案,將中廣分割為中廣公司和中廣資產管理公司,其中的資產管理公司將回歸中投公司名下。但因中廣和交通部的五筆土地訴訟遲遲未能落幕,因此,一直未獲NCC同意進行分割。

 
2015年08月12日19:45 
 

中廣(8325)今董事會通過分割減資案,中廣總經理特助陳聖一表示,為增進股東權益,擬將公司所擁有適於進行開發且可獨立營運之不動產開發及長期投資管理業務,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規定進行分割讓與由新設之中廣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受,且同時辦理減資,減資金額高達26.36億元,減資比例高達81%,本案將待股東臨時會通過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後進行。
 
陳聖一指出,為提升公司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前提下,今董事會同時通過擬處分林森、松江大樓案及現金減資案。
 
陳聖一進一步指出,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32.36億元,擬現金減資26.36億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億元,減資比例為81.46382%,股東每股可退還8.14元,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例退還之。
 
惟分割減資案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處分林森、松江大樓案及現金減資案則不擬進行。(高佳菁/台北報導)

2015-07-27 04:59:41 經濟日報 記者何秀玲╱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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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8325)主要製作播送廣播節目及商業廣告、不動產租賃,今年1到6月累計營收約3.1億元,和去年同期相比,年減約10.7%,已於今年6月24日登錄興櫃交易,中廣也成為台灣首家廣播類股。

中廣董事長為廣播名人趙少康,他同時兼任中廣總經理。

中廣為廣告媒體公司,主要服務項目,包括播放廣播節目及廣播廣告、廣播廣告託播代理、為廣告客戶企劃及設計有關的各種廣告業務、廣播節目及新聞採訪節目之製作,及不動產租賃。

中廣營收以廣告製播收入為主,占營收約78.5%,其次是租賃收入,占營收約17.8%。

雖近年區域性的電台分食廣告市場,加上經濟成長不如預期,導致整體經濟環境狀況不佳,但因衝刺行銷,中廣去(2014)年全年廣告收入達5.6億元,較前年增約0.9%。

該公司近五年都有獲利,去年營收約為7.2億元,毛利率66.9%,稅後淨利約2.6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0.82元,配發1.209元現金股利。

中廣表示,每季購買「廣播收聽調查報告」,做為調整節目的參考,以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經營效益。另外,中廣使用電腦化播出系統,降低製作成本,並與各大入口網站合作,成為新聞內容供應者,開拓新收入來源。

中廣日前召開重大訊息說明土地不當得利事宜。中廣發言人、中廣總經理特助陳聖一表示,交通部依民法針對先前收回的八里及板橋土地,提出土地不當得利訴訟,要求中廣必須支付1.47億元租金,但因判決後中廣並未再使用該土地,無不當得利,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待司法審理。

中廣原先預計今年年底掛牌上櫃,陳聖一說,會再與券商討論掛牌時程。

2015-07-21 05:14:07 經濟日報 記者何秀玲/台北報導

中廣(8325)昨(20)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土地不當得利事宜。中廣表示,交通部依民法針對先前收回的八里及板橋土地,提出土地不當得利訴訟,要求中廣必須支付1.47億元租金,但因判決後公司並未使用該土地,並無不當得利,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待司法審理。市場認為,此訴訟恐怕影響中廣年底IPO計畫。

交通部2004年對中廣提起八里及板橋土地所有權違反國有財產法,最高法院分別於2010年12月和2014年9月將中廣上訴駁回,交通部依據八里和板橋土地,對中廣提起「租金不當得利」訴訟,要求中廣必須支付使用租金約1.47億元。

中廣總經理特助陳聖一表示,判決前土地為中廣所有,中廣是本於所有權使用該土地,八里及板橋都是作為發射台,判決後已將發射台移到土城,兩筆土地未再使用,並沒有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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