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崖詐保6千萬 人躲大陸12年  

 

許文同駕駛的自小客車當年墜落山谷、嚴重變形,車上兩人卻不見蹤影。
本報資料照片
十二年前桃芝颱風過境期間,建築商許文同夫妻的轎車被發現墜落北濱公路山崖,夫妻下落不明。三名子女取得法院死亡宣告後,領取六千多萬元保險理賠,但保險公司質疑詐保,控告三子女詐欺不起訴後,再提民事返還不當得利告訴,但昨天被判決敗訴定讞。

不過,許文同夫妻沒在這場「意外」中死亡,而是偷偷跑到大陸改名藏匿。檢警昨天證實,許妻今年五月病死在江蘇,為了處理後事,不得不說出真實身分,大陸公安已逮捕許文同,近期就會遣返。領走保險金的子女也已向基隆地檢署投案,承認這起騙過檢察官及歷審法院的詐保案。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舊法,刑事詐欺及偽造文書罪追訴期只有十年,許文同一家人可能會躲過刑事追訴,不過有新事實新證據,保險公司可就返還六千餘萬保險金部分提起再審。

二○○一年七月廿九日桃芝颱風襲台,許文同夫妻開車到宜蘭收款失蹤;隔天上午,夫妻的座車被發現墜落在北部濱海公路金石園停車場下方海蝕平台,車輛嚴重受損,車門敞開,安全氣囊爆開,手機、鞋子等物散落一地,但不見屍首。

 

許文同位於新北巿金山區的老家昨晚無人應門。
記者牟玉珮/攝影
許的子女認為,車子被吹落到山崖,父母被彈出車外落海失蹤,二○○三年以遭遇特別災難已達一年為由,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宣告死亡,並向國泰人壽申請保險給付;三名子女共領取六千四百多萬元理賠金。

不過國泰人壽認為,許文同夫妻在案發前負債數千萬元,還在兩個月內密集加保數千萬元高額保單,隔年發生「死不見屍」的離奇車禍,車內沒血跡,懷疑是詐死詐保。

國泰人壽控告許的三名子女詐欺,但檢察官認為,保險公司委託徵信業查訪無所獲,通訊監察也未發現三人與父母聯絡,處分不起訴。國泰人壽再提民事訴訟,要求許的三名子女返還保險理賠。

國泰人壽指出,當天風雨很小,不足以將車輛吹落,許的手機是乾的,SIM卡被抽出,車內沒血跡,墜崖事故是為了躲避龐大債務而自導自演。採證人員也證稱,依車輛慣性,許文同夫妻不可能於墜崖時彈出車外。

法官認定,保險公司所提證據僅能證明許文同夫妻不是因桃芝颱風「吹落」山崖而落海失蹤,但無法排除許文同夫妻是因其他意外事故而失蹤,詐領逃亡之說沒證據,僅是臆測。

【2013/10/25 聯合報】

 

墜崖詐保/許妻死兩次? 意外揭穿騙局  

 

建商許文同與妻子十二年前製造假意外詐死,事後持假護照藏匿大陸,由三名子女詐領保險金;今年五月許妻病死大陸江蘇,刑事局接獲公安通報查證身分,查出許妻竟然「死兩次」,意外拆穿這起精心策劃並騙過檢察官與歷審法官的詐領保險金案。

許文同(六十六歲)和妻子許嚴麗媖(六十四歲),二○○一年桃芝颱風期間開車外出,事後被發現車子墜毀在北部濱海公路海蝕平台懸崖,但屍體「人間蒸發」。案發前一年,許和妻子向國泰人壽加保四筆保險金,保險總額高達一億兩千萬元,受益人是他們的三名子女。

兩人當時被列為失蹤人口,一年後宣告死亡,三名子女獲賠六千多萬元;但保險公司事後懷疑許家人詐保而提告。

刑事局調查,許文同和妻子當年詐死後,先在新北市老家金山躲了一年,次年再透過管道取得假護照飛往大陸,在江蘇、上海地區以假名過活,一躲就是十多年。

今年五月,許嚴麗媖心臟病發猝死在蘇州市,許文同先以假名為亡妻辦理死亡證明,大陸公安透過刑事局窗口查證,發現許妻冒名的人在台灣「活得好好的」。

許文同見紙包不住火,加上想為亡妻火化、落葉歸根,承認以假身分前往大陸,被當場逮捕;公安以許妻真名再度查證時,刑事局赫然發現兩人當年詐死。

今年六月,許文同的次子和女兒向基隆地檢署投案,檢警展開偵辦,上月許家長子再從大陸返台接受偵訊;三人均承認詐領保險金,供稱各分得一千多萬元,其餘由許文同夫婦帶往大陸當生活費。

據了解,刑事局已和大陸公安達成協議,最快本月廿七日就會將許遣返回台。

【2013/10/25 聯合報】


偵查不公開 6400萬免還烏龍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儘管許文同、許嚴麗媖的兒子,6月間已向基隆地檢署自首承認詐保,但最高法院前天仍認為,國泰無法舉證投保人仍生存或其死亡是因病而非意外,判決許某子女6400多萬元理賠免還國泰人壽定讞,引發法界抨擊︰「又是一起烏龍判決!」

 

也有法界人士指,由於自首案仍在檢方偵辦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檢警不能告知法院,才會發生檢警破案,國壽判敗訴的怪事。

 

據了解,許文同夫婦83年向土銀借款1200萬元,有314萬元未還,87年又欠下1118萬,許文同還因偽造文書遭通緝。國泰懷疑夫妻與子女聯手詐保,曾向基隆地檢署提告詐欺,但因許氏夫婦下落不明,基檢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國泰人壽也曾向法院提出關鍵證人,就是許某轎車墜崖後,到現場勘驗的瑞芳分局警員劉泉宏,劉表示桃芝颱風過境台灣時,瑞芳當地無風無雨,依現場測量墜崖距離,不像失控衝落,反像是被推下懸崖,手機、鞋子等都在車內,幾乎是乾的,人工斧鑿痕跡明顯,不料最高法院前後兩件判決南轅北轍。

 

許氏夫婦落海失蹤一年後,3名子女聲請父母死亡宣告獲准,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債務,94年請求國泰理賠4200餘萬元,一審國泰敗訴、二審國泰勝訴,三審國泰勝訴定讞。至於93年國泰給付6400餘萬元保險金訴訟,一、二審認為,無法排除許氏夫婦墜落過程中彈出車外落海等其他可能,皆判國泰敗訴,前天三審也判國泰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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