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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資訊

力旺(3529)今日參加櫃買中心業績發表會,身為高價IC千金股,力旺目前最大客戶就是台積電(2330),力旺看好,隨著晶圓廠朝向先進製成發展,力旺的權利金將進入快速成長期,成長速度甚至比台積電更快,故儘管當下景氣有雜音,但力旺完全不擔心!

力旺表示,力旺可以說是台灣一家以發明為主的半導體公司,讓專利權從無到有,儘管商品化需要5~10年,只是,一旦商品化後,將可以帶來可觀的現金流,力旺成立21年已經有逾千個專利,目前已經進入專利爆發期,可說是該領域全球的龍頭廠商,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力旺股價貴」,力旺所生產的是半導體的資產,IP是一項持續使用的技術,客戶必須支付權利金 。

力旺表示,現在手中最大客戶就是台積電(2330),力旺有一半權利金是來自台積電,現在台積電在力旺已累計逾650個IP,力旺是按照代工價格一定程度的百分比收費,且最重要的是,每往一先進製程權利金就會高30%,力旺現在主要製成在28奈米,今年的成長力度很大,收費是在逾50美元,而4奈米的收費更是高達200美元,故隨著持續往先進製程走,力旺未來的成長會是加速型,成長速度甚至比台積電更快,力旺今年的晶圓單價成長勢必更勝去年,力旺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因此,「儘管現在有很多景氣雜音,但力旺完全不擔心」!

力旺表示,產品現在的應用面不僅在手機,已經發散出去,力旺前三大客戶為台積電、三星、瑞薩。力旺也看好今年在Security(資安)的成長會很大,主要應用包括自駕車、元宇宙等應用,今年會是security爆發的第一年,在高速運算持續走向機密運算的趨勢下,Security商機未來至少會延續10年。

半導體出現景氣鬆動雜音,但對力旺反而有利,現在晶圓廠很滿是事實,力旺現在投入的是未來5~10年的研發,故現在投的是未來,且在產能緊張的關係下,IC設計廠會更著重在高階、先進的產品,這也是力旺一直以來的優勢,力旺是全球該領域的指標。配息政策方面,力旺表示,由於力旺主要的支出就是人員,沒有大筆的擴廠需求,故配發率有機會達9成。

 

 

 

【公告】力旺庫藏股買回達一定標準

2018/10/23 14:56 中央社 中央社

 

日  期:2018年10月23日

 

公司名稱:力旺 (3529)

 

主  旨:力旺庫藏股買回達一定標準

 

發言人:何明洲

 

說  明: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07/10/23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122,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07,449,246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74.02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122,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力旺9/14起預定買回2,500張,區間價177.80~400.00元

2018/09/14 06:29 Moneydj理財網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29)力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1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07,012,65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09/14~107/11/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7.80~4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0.08.04-100.09.30 第一次預定買回股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普通股1,000,00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行分批買回策略。
101.12.20-102.02.05 第二次預定買回股數2,000,000股,實際買回普通股1,050,00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因執行期間股價已漸趨回穩,為顧及市場機制、股東權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及考量整體資金之有效運用,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制度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轉讓予員工時所需之股票來源案,提請 核議。
說明:
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建議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轉讓予員工所需之股票來源。本公司可買回之股份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之範圍內;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資本公積之金額。
2.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預計買回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之部分將辦理減資。
3.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下:
A.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以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
B.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C.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07,011仟元(依107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基準)。
D.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7年9月14日至107年11月13日(依法規應自申報日起兩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買回2,500,000股。
E.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77.80元至400.00元,本次最高買回總金額新台幣
1,000,000仟元。於上開買回期間若公司股價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本公司仍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F.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G.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H.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I.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4.本次預訂買回股份總數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30%,且買回股份所需之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8.31%(依107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基準),業經考慮本公司財務概況,本案對本公司資本維持應無重大影響。
5.本案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合理性會計師評估意見書」,認為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下降及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請參閱附件2。
6.依規定本公司於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聲明書,其內容請參閱附件3,及訂定本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附件4。
8.敬請 討論。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07.09.13訂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得一次或分次轉讓。
﹙受讓人之資格﹚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員工(含國內外子公司之員工;上述所稱「子公司」,係指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轉讓之程序﹚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
本公司得考量個別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工作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由董事長另訂定員工受讓認購股數。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員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及權利內容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並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其他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第九條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相關稅捐仍應依法繳納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股份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正。
第十二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7年9月13日第七屆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3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8.3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徐清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下降及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MoneyDJ新聞 2018-08-10 08:31:3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力旺(3529)昨(9)日召開法說會,總經理沈士傑表示,第二季將是今年營運谷底,7月以來權利金收入已明顯成長,而在手機應用出貨逐季回溫,以及12吋晶圓業績貢獻明顯成長帶動下,樂觀看待下半年營運展望。

力旺董事長徐清祥指出,第二季權利金收入2億元,季減約22.8%,第二季合併營收為3.02億元,季減19.3%,主要受到智慧型手機市況不佳,零組件供應商調節庫存所影響。其中,面板驅動IC權利金收入季減44%,電源管理IC權利金收入季減17%,指紋辨識IC相關權利金收入亦季減17%,但機上盒晶片權利金收入則季成長約12%。

徐清祥表示,第三季開始進入旺季,7月面板驅動IC、指紋辨識IC及機上盒晶片等權利金收入已明顯成長,帶動7月營收達2.87億元,達歷史次高;並已逐步降低智慧型手機相關晶片產品依賴度;此外,12吋晶圓權利金比重拉高至40%,顯示新技術布局效益逐步顯現。

沈士傑則指出,下半年智慧型手機相關晶片產品出貨將漸入佳境,包括面板驅動IC、電源管理IC等權利金收人可望逐季成長,12吋28奈米製程機上盒產品營收貢獻也將愈趨明顯,對下半年營運展望樂觀。至於晶圓廠調高8吋晶圓代工價,沈士傑認為,力旺權利金是以晶片平均銷售價格作為計價依據,故這部分價格調高對公司營運可望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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