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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LED股王東貝光電將於十一月十日下市,國發基金去年一月底投入一億四五○萬元參與東貝私募,恐面臨打水漂。據了解,從當初國發基金決定投資東貝、投後管理到內部稽核作業都有應檢討之處,不僅參與私募的資金被拿來還債,與投資目的不符,投資過程更輕忽會計師示警、委員的質疑。

 

 

 

至於是否涉及人為疏失,國發基金執行秘書蘇來守表示,投資有賺有賠,審議過程都按照遊戲規則,如果公司違反當初投資條件,國發基金將提起訴訟,要求還本付息。

 

當初東貝尋求國發基金注資的理由是要轉型發展下一代顯示器Mini/Micro LED,然而對照東貝揭露的重大訊息指出,私募的資金用途是要償還銀行借款,國發基金當下未提出質疑,直到今年才發函公司要求說明。

 

蘇來守指出,國發基金並非短期投資,當時未注意相關重訊內容,發現後找公司來談,也找派去的董事詢問,原本討論要不要提告,後來考量公司資金運用是大水庫原則,且政府啟動訴訟要慎重,因此發文詢問公司當時已承諾專款專用,為何重訊內容卻不一致。

 

蘇來守說,東貝回函表示資金的確用在添購設備,國發基金因此二度發函,要求公司提出相關單據,目前尚未收到。他指出,如果東貝違反專款專用或申請時財報不實,可提告東貝虛偽不實,將要求它還本付息;此外,東貝若涉嫌做假帳,將聯合投資人保護中心求償。

 

此外,據了解,國發會決議投資東貝過程還有不少啟人疑竇之處,包括事前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曾示警東貝的財務狀況,投資審議時也有委員質疑此舉形同紓困而非投資,且東貝投資案是國發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修訂,將同意門檻從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下修為過半數同意後首個適用案例。

 

蘇來守指出,委託會計師只說東貝的存貨比較高、銀行貸款比較多,國發基金在評估報告都有揭露,因此才指定專款專用,不希望它拿去還銀行貸款。而審議委員來自產官學界,大家見仁見智;過程中召開兩次管理會,代表投資很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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