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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選舉假 遠東化纖遭抗議

新竹縣議員高偉凱和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成員,昨天下午到新埔鎮遠東集團化學纖維總廠前,抗議1月14日投票日當天,遠東化纖廠未依規定給假和加班費,損及人民基本權益。不過,遠東化纖廠資深經理蔡榮桂則回應:「全依法規辦理。」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課長林東山表示,今天會與廠方聯繫,以了解勞資雙方對投票權的行使和給假,是否有認知落差。他說,投票日給予有投票權的勞工前往投票,是行使公民權,廠方應提供時間供投票,勞工行使投票,如果廠方要求勞工上班,算加班,必須給加班費,且不得阻撓投票,勞工也有權選擇加班或拒絕加班。

高偉凱和勞動黨成員昨天下午在遠東化纖廠前拉布條抗議,高偉凱同時出示一張遠東紡織化纖廠公告,指「常日班具投票權同仁都給公假兩小時」,但依內政部規定,投票當天須全天放假,否則「外縣市員工怎麼回去投票?」

不過蔡榮桂指出,公司規定員工一周須上班42小時,一天工作8小時,分日班、中班、夜班,周六則須補2小時以符合規定工時,投票當天給予2小時公假,也算放假。

只是高偉凱則反駁,投票當天,公司提出「早班同仁提早於下午2點下班須請公假2小時」、「中班同仁提前14點上班可自行申報加班2小時」,仍只給予員工2小時的投票時間,何況中班、夜班工作人員雖有時間投票,卻是犧牲休息時間換得,公司仍須給加班費。

昨天抗議民眾拉出「財團徐董可面見吳淑珍馬英九,卻不許勞工好好投一票」布條,不過因活動未先申請,隨即遭警方舉牌警告。蔡榮桂表示,工廠因廠務運轉,無法完全停工,但投票當天,員工工時若超出,可自行申請加班或是代休,完全依法辦理。高偉凱表示會持續關注遠東投票日的處置行為。

 

【2012/0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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