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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寮六輕汽電等9家民營電廠,因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遭公平會重罰,業者兩度提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二度撤銷公平會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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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針對九家民營電廠電價聯合行為,裁罰六十點五億元的行政處分,昨天遭到行政院訴願會撤銷,並須在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這已是行政院訴願會,第二度撤銷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行政處分。

前年電價調漲,民營電廠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要求,公平會調查後認定台塑麥寮汽電等九家民營電廠,涉及聯合行為,去年三月重罰九業者共六十三點二億元。業者提起訴願後,去年九月行政院訴願會撤銷該處分。

行政院訴願會當時認定,公平會估算罰鍰草率,處罰九民營電廠是用台電估算的資料,「並無具體數據資料可稽」;「本案罰鍰甚巨,更應嚴謹論罰」。

公平會去年十一月重新裁罰,雖降低罰金,但仍罰九家民營電廠六十點五億元。九家民營電廠再提訴願,行政院訴願會本周第二度撤銷公平會處分,理由是公平會認定九民營電廠違反公平法情節重大並處以巨額罰鍰,卻沒有依法審酌業者應受責難的程度與影響。

行政院訴願會表示,九家業者運轉期間、電價結構、參與會議次數與獲利均不同,公平會重新處分時卻一律減少三千萬罰金,處分依據與相關法律不符,因此決定撤銷處分,要求公平會重行審酌後於二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在重罰九家民營電廠以前,公平會成立廿多年,累計罰鍰僅卅三億元,公平會主委吳秀明當時稱本案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單一案件罰款最高案例。除本案外,公平會處罰四大超商咖啡聯合漲價案,與中油和台塑化聯合調整油價案,業者都透過行政訴訟翻案成功,一毛罰金都不用付。

公平會官員昨天說,行政院訴願會雖撤銷處分,並沒有否定九家民營電廠有聯合行為,公平會將在兩個月內重做處分。一位民營電廠高層昨天說,欣慰訴願會撤銷處分,但預期公平會還會另提裁罰。

 

圖/聯合報提供

【2014/05/16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公平會又遭翻案 9電廠60.5億元免繳 | 財經焦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679381.shtml#ixzz31quwgG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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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水晶會議」翻版 政府硬起來了

台灣面板廠因與韓國廠商商議面板價格遭歐美重罰,歐美將廠商密商價格的會議稱為「水晶會議」。昨天公平會重罰九家民營電廠,等同「水晶會議」的翻版,公平會在台電與部分民營電廠「窩裡反」的幫助下,拿到九家民營電廠共同聚會的資料並開罰。

九家民營電廠最初聚會,始於民國九十七年要求民營電廠調降售電費率,雙方協商未果後,隔年經濟部要求民營電廠提出售電方案,作為雙方協商基礎。九家民營電廠自此定期聚會討論,一年聚會三到四次,最初只是聯誼性質,但去年開始被台電視為「反調降售電價」的組織。

去年電價調漲爭議,迫使台電加速與民營電廠談判降低售電價,但一開始九家民營電廠堅拒,其中數家民營電廠還出錢委託公關公司大打宣傳戰,甚至邀請民營電廠的日籍大股東東京電力公司跨海告洋狀,此舉惹火了台電,加上立法委員也盯上此事,將民營電廠告進公平會。

台電因間接投資國光、森霸、星能與星元四家民營電廠,對民營電廠聚會情況一清二楚,加上有四家民營電廠「坦白從寬」,讓公平會順利取得民營電廠聚會資料並重罰。

台電在此案中看似勝利,但恐怕自身也會受傷。首先,四家台電轉投資的民營電廠遭罰,等於間接處罰台電。

其次,台電目前仍在與麥寮汽電與和平電力談判降低售電價,麥寮汽電與和平電力是九家民營電廠中唯二的燃煤電廠,賣給台電的電價,還低於台電售電價格,是台電仰賴的基載電力。

在公平會重罰麥寮汽電與和平兩家業者後,與台電的關係轉趨緊張,未來談判改合約、調降電價的難度將大幅升高。

【2013/03/14 聯合報



旗下電廠遭罰款 台汽電重挫 【10:15】

〔中央社〕台灣汽電共生公司旗下民營電廠遭公平會巨額罰款,衝擊今天股價表現疲弱,開盤即跳空重挫跌停至18.75元,創今年新低價。

國內9家民營電廠因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的購售電費率,公平交易委員會13日決定以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對各電廠處以罰鍰,總金額達新台幣63.2億元。

台汽電旗下星能電力遭罰鍰4.3億元,森霸電力遭罰鍰5.3億元,星元電力1.3億元,國光電力4.1億元。

台汽電表示,星能電力、森霸電力及國光電力已於今年1月28日與台電就調整購售電費率達成和解,並完成修約;星元電力也於3月6日與台電完成修約。

針對轉投資民營電廠遭公平會罰鍰一事,台汽電指出,將由各轉投資電廠研議因應辦法,密切注意4家轉投資事業是否提起訴願。

受轉投資電廠遭罰鍰衝擊,台汽電開盤重挫跌停,達18.75元,下跌1.4元,跌幅達6.94%,並創今年新低價,隨後股價呈現低檔震盪格局。 

電廠遭罰 台泥、台塑化喊冤

 

  • 2013-03-14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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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  
  • 【記者袁延壽、彭暄貽/台北報導】

 

     公平會重手開罰獨立電廠,遭處罰金最高的台塑化麥寮汽電及台泥和平電力都大喊冤枉。台塑化表示,待收到正式文件後,研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台泥則明確表態「一定申訴」!

     台泥目前持有和平電力60%的股權,依市場估算,和平電力2012年的獲利約在32~35億元間、麥寮汽電去年獲利則約60億元;依其發電量及營收,分別遭公平會罰金13億、18億元。

     台泥資深副總黃健強指出,和平電力售電一切是依與台電的合約所做的商業行為,且並沒有聯合拒絕調降費率。

     他指出,和平電力是在2000年與台電簽的售電合約,期限25年;期間內,和平電力營運都是按合約規範、依兩造同意所做的商業行為;另外,和平電力也一直都有和台電接觸,針對合約內容討論。而且,更沒有和其他電廠聯合拒絕與台電協商,不知為何被罰。

     黃健強表示,至今還未收到公平會的處分公文,待收到公文後根據內容,了解處罰的理由和罰款額度,台泥一定會申訴。

     台塑化總經理曹明則表示,與台電合約調整已進行三次會晤,仍屬協調階段,何來拒絕降價。

     尤其,合約有其法律合理性,台電單方面要求調整銀行貸款利率基準,卻忽略廠商近十年來環境成本大幅墊高,對整體營運成本的拉抬壓力,並不符合對等協商原則。

     曹明強調,各電廠售電價格、合約都不相同,9家IPP業者中,麥寮汽電售電價格最低,與台電開會協商也採單獨進行,所謂IPP業者藉協進會集會達成共同拒絕調降容量費率之共識,絕非事實。待收到正式文件之後,研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爭取公平合理權益。

     台塑化指出,民國94年政府為推動電業自由化,要求台電與國內8家(94年時只有8家)民營電廠分別推派代表參與電業法條文修正討論。其後,8家IPP業者即不定期開會檢討並進行發電技術交流,由於8家業者售電價格及購售電合約內容均不相同,基於合約係屬商業保密條款且各公司法人獨立,因此從未討論有關購售電合約內容及費率議題。

 

公平會處分民營電廠 金額創高
2013/03/13 14:3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3年3月13日電)公平會今天委員會通過,9家民營電廠(IPP業者)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費率,足以影響發電市場,共處分新台幣63億2000萬元罰鍰,創公平會對單一個案處分金額歷史新高。

公平會處分的IPP業者,有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民營電廠願換約 台電:年省155億元

部分民營電廠總算在泛公股股東壓力下,包括國光、森霸、星能、星元同意與台電修改購電合約。該方案回溯去年12月1日,台電統計,整體合約年限內可降低台電購電支出共155億元。

繼台汽電轉投資4家民營電廠與台電完成換完修約,台電主管透露,長生董事會上個月也通過約調整費率協商方案,新桃董事會則擬於最近召開。

上個月長生電廠董事長已通過售電合約調整費率協商方案,目前雙方正進行換文修約;新桃電廠董事會則擬於最近召開,確定會中將討論修約事宜。台電初估,光是利率回饋(由當年投資貸款利率7%調降),台電就能從長生、新桃兩家公司減少購電支出39億元。

台電首波針對自己子公司台灣汽電共生公司所轉投子的國光電力、星能電力、森霸電力以及星元電力等4家燃氣電廠進行談判,並取得兩項結果,第一項是,設備使用率一旦超過40%,超出的部分,台電僅支付燃料費用,不給發電利潤;第二項是,星能、國光及森霸等3家IPP的售電價格計價公式,公式中的貸款利率項目,將從目前的7%降至4%。台電估計全年可以省下9.1億元買電費用。

台電接著與長生、新桃與嘉惠等燃氣電廠談判。據了解,目前長生、新桃已同意讓步,將電價計算中有關利息部份,改採貸款餘額與浮動利率計算,估計年省2億元。

較棘手的是麥寮、和平與嘉惠電廠,目前仍未獲得正面回應。台電主管表示,自去年起已多次拜訪,光是嘉惠電廠就拜訪多達7、8次,但三家公司重視經營自主,協調難度高。是否打算動用經濟部調處,或是採取司法途徑?台電主管表示,仍希望透過協調,「感化」對方。

 

 
 

【2013/03/13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民營電廠願換約 台電:年省155億元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756326.shtml#ixzz2NP6Pm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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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檢討採購合約 台汽電小股東砲轟

 

〔自由時報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由於電價調漲,外界質疑台電購電成本過高,其中與民營電廠的長期購買合約,成為檢討的方向之一,不過轉投資4家民營電廠的台汽電(8926)股東昨天不以為然,在股東會上砲聲隆隆,要求經營團隊必須堅守商業合約,否則不惜以背信控告經營團隊,對此,台汽電總經理徐崧富表示,希望找到一個雙贏的辦法,讓此事儘快落幕,他也呼籲,中油應該調降天然氣價格,這樣電價就有調降的空間。

昨天一群長期持有、且持股張數不少的股東,在台汽電股東會上不斷發言,一位葉姓股東表示,他最多持有台汽電股票7000多張,這次如果台電不遵守合約,這樣以後誰還敢跟台電買賣?同時也要求經理人要善盡職責,否則就要告經理人背信。

另一位建議親朋好友、退休的阿公阿嬤買了5、6000張的股東也說,他壓力很大,一直以來認為台汽電是價值投資的好標的,且天然氣發電很環保,但現在台電卻不想遵守合約,如果最後不是法院判決,台汽電憑什麼要降價?

徐崧富則回應說,如果照台電後來提出來的調整方案,台汽電的獲利可能會一下減少60%,不僅公司、股東無法接受,銀行團也不會同意,但如果買賣雙方最後搞成水火不容,也不是好事,現在需要找一條路可以雙贏,對雙方都不會太大的影響,又能讓事件儘快落幕,例如台汽電讓15%的利潤,還是可以繼續經營,衝擊降到最低,如果死不讓,最後就算贏了,什麼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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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要修購電約 電廠抵制

台電向民營電廠(IPP)宣戰。台電近期與9家IPP民營電廠協議修約,降低購電價格,遭民營電廠全面抵制。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昨(21)日表示,將朝修改電業法進行,將IPP業者納入規範,明訂IPP業者只能獲得合理利潤,而非超額利潤。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電認為業者合理利潤是,超過ROA(資產報酬率)3%的利潤,其中60%回饋給全民,40%為業者所有。台電今天將召開股東會,預期購電合約問題,將是焦點。

台電計畫透過修改電業法、訂定IPP業者合理利潤,都須獲得立法院支持,台電將可依法,逕自降低收購電價。台電將與IPP業者律師展開攻防,立法院將是主戰場。

黃重球表示,台電不排除對IPP業者進行法律訴訟,以解決IPP修約問題。

他表示,電業法長年來只規範綜合電業者—台電,台電揹負許多義務與責任,但民營電廠也是政府許可才予發電,卻不被賦予責任與義務,這次修法訴求的是合理利潤,不是超額利潤,國際社會應可接受。

最近台電陸續與9家民營電廠協商修約,踢到鐵板。國光、星元、星能、及森霸4家業者,為台電轉投資公司台汽電所投資,原以為「自己人」比較好講話,但民股反對調降收購價,甚至揚言大股東若同意修約,將告大股東背信。

 

 

【2012/06/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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