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川飛:前董座等人涉掏空案,臺北地院一審判決其應賠償公司約5.4億元
(104/04/17 11:36:4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516)川飛-說明報載相關訊息及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金字第84號判決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4/04/17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掏空川飛案前董座人等判賠5.4億元
7.發生緣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代本公司進行代位訴訟,於日前4月10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金字第84號一審宣判被告陳橡威及張慶昌應連帶給付本公司新台幣伍億肆仟陸佰伍拾捌萬捌仟元,並分別自民國101年3月8日及101年3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川飛:前董事長張維岳等人違反證交法案,公司再提起二審上訴
(102/04/16 11:55:15)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516)川飛-工商日報A17102年4月16日報導訊息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日報 
2.報導日期:102/04/16
3.報導內容:本公司前董事長張維岳等6名被告,涉嫌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與內線交易案,台北地院日前宣判,被告張維岳等6人分別被判處1年4月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犯罪所得2億7,342萬沒收。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判決證明本公司現任經營團隊辛苦的成果,但本公司目前一些證據顯示依台北地院的判決有關張維岳及張維軒的部分過於輕判,因其掏空的部分事實證明很明確,為維護投資大眾的權益,故本公司會再二審上訴。另法院有宣判張維岳及張維軒應返還本公司被其侵佔之資產。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日內再提起二審上訴。

川飛案 被告一審重判

川飛公司前董事長張維岳等6名被告,涉嫌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與內線交易案,台北地院日前宣判,被告張維岳等6人分別被判處1年4月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犯罪所得2億7,342萬沒收。

川飛能源公司前實際負責人張德輝(判決前已往生),民國97年8月到12月間,另成立弘昌等4家紙上公司,利用4家公司進行不實交易,虛增1億2,000萬元營業額美化財報;其子張維岳,在96到97年間擔任董事長。

被告張慶昌原為樂士掛名的前董事長、陳威橡為樂士前執行長、盧福壽為樂士前財務長,該3人退出樂士後,擬以川飛藉殼上市,後又與威奈董事長林作英、劉清香夫婦另犯內線交易罪行,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張慶昌等6人提起公訴。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日前宣判,被告張慶昌觸犯證交法加重背信與內線交易等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被告陳威橡判刑10年;被告盧福壽判刑7年;被告威奈董事長林作英判刑5年。

另張維岳及其弟張維軒,因收受他人重大犯罪所得,分別判刑1年6月、1年4月;威奈董座林作英之妻劉清香,犯內線交易罪,判刑2年,緩刑3年,犯罪所得2,164萬元與林作英連帶沒收。

 

掏空川飛 6人求刑10~12年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5.10 02:51 am

 

股票上市公司川飛工業前董事長張德輝,被控以虛偽資金及簽訂不實內容契約等方式,將川飛持有的精隼公司股權,全數轉移到父子掌控的境外公司,掏空川飛資產5億多元。除張德輝亡故獲不起訴外,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六人。

 

其中,曾任川飛董事長、法人董事的張德輝長子張維岳、次子張維軒及想透過川飛「借殼上市」的樂士機電公司前執行長陳威橡,被求刑12年;樂士前負責人張慶昌、執行長特別助理盧福壽及擔任「金主」的威奈聯合科技董事長林作英,被求刑10年。

 

另外,檢方還建請對6人各併科1億元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川飛公司原經營自行車零組件製造銷售業務,並透過精隼等子公司,持有大陸四家孫公司股權。張德輝2007年間身體狀況不佳,擬將經營重心轉往海外,由兒子張維岳、張維軒經營大陸四家孫公司,遂積極尋找接手川飛買主。

 

當時,陳威橡、張慶昌、盧福壽認識有意將威奈公司上市的董事長林作英,合謀購買上市公司股權「借殼上市」,四人最後和張德輝父子商議,由張德輝作價7億多元出售川飛,但陳威橡等人組成的經營團隊要回售精隼全數股權。

 

【2011/05/10 聯合報】

--

 

 

華冠投顧違規被警告(被停止業務的王姓分析師是哪位啊…)

--

疑假交易真掏空 檢調搜川飛

2010/09/24 21:0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010年9月24日電)股票上市川飛能源公司 (1516) ,疑涉掏空子公司新台幣5億元,又作假帳美化帳目,虛增營業額。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14路搜索,帶回公司副總、協理及會計訊問。

 

檢調查出,以發展太陽能電池為主的川飛能源公司,2年前為美化財報、哄抬股價,將子公司的股權賣掉,獲利約5億多元,並將獲利移列到另家公司。

 

而川飛公司自民國97年8月到12月間,另成立4家紙上公司,並利用4家公司進行不實交易,虛增1億2631元營業額美化財報。檢調懷疑,川飛公司以不實交易掏空公司資金,違反證交法相關規定。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股市收盤後,由檢察官王鑫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14路搜索6家相關公司、2家關係企業及5名負責人辦公室及住處,並帶回盧姓副總、王姓協理及1名會計訊問。990924

---

《電機股》檢調搜索,川飛緊鎖跌停

2010/09/27 11:30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川飛 (1516) 疑高層涉及掏空案,上週五收盤後遭到檢調搜索公司內部,也衝擊到今天股價跳空跌停,委賣張數高掛1.69萬張。川飛公告指出,該公司已提供相關資料供查核,也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以期能儘速釐清事實。

 

因檢調調查川飛董事長張慶昌涉嫌將川飛設在英屬維京群島的精隼子公司股權全部處分獲利達5.4億元後,再將款項匯到新加坡等海外紙上公司帳戶,並利用多位人頭成立四家境外紙上公司,用不實交易方式,虛增1億2,631萬元營業額美化財報,讓投資人相信公司前景可期,違反證交法相關法令。上週五收盤後,搜索包括母公司、投資公司及關係企業等14個地點。股價今天反應利空,以跌停開出。

 

川飛在9月初也發生上半年財報未趕在半年報截止日送出,為上市公司唯一一家拖延財報的公司,引起市場注意,不過隨即隔日完成申報,上半年則虧損4259萬元,每股虧損0.42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