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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優質=免費 非法下載音樂者的想法

 

‧尼克.比爾頓 2011/04/01

邁克也會盜取音樂。他不是因為負擔不起或要對抗媒體巨頭或財團才去盜取,更不是為了盜取的快感。他之所以這樣做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認為價格被抬高了,二是他想藉此彌補那些他曾經購買但卻不滿意的東西。

 

 

【前言】

紐約時報研發人員兼專欄作家尼克.比爾頓是個活在未來的人,他雖然身在紐約時報,但卻早已放棄閱讀紙本報紙。他不斷嘗試各種最新網路服務與數位產品,並且為紐約時報設計最新的閱讀介面,希望藉此弄清楚未來到底會如何、未來人們會如何說故事、傳播故事、消費故事。

 

不優質=免費

 

我朋友邁克很喜歡音樂。事實上,他是個狂熱的音樂人。只要一有時間,邁克就會連上網際網路和他的社交網絡去尋找新的音樂,聆聽或是購買。就像他的許多朋友一樣,邁克用他的推薦系統和社交網絡去找尋他感興趣的音樂。他會試聽幾首歌,如果覺得不錯,就會購買。他很少購買一張完整的CD,因為他相信很多CD只有一兩首好歌。邁克也是某幾個樂團的粉絲,會在他們CD發行的首日立即購買。

 

但是邁克也會盜取音樂。他不是因為負擔不起或要對抗媒體巨頭或財團才去盜取,更不是為了盜取的快感。他之所以這樣做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認為價格被抬高了,二是他想藉此彌補那些他曾經購買但卻不滿意的東西。也就是說,有時候他會買幾首歌然後再下載其他幾首,並設法在他付出的金額和得到的東西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要是他曾經購買一張CD,卻覺得CD裡的大部分歌曲都不好聽;因為無法退貨,他就會覺得自己被騙了。那麼下一次,他便會特意下載該位歌手被上傳到網路上的免費音樂作品;他在盜取。他也知道網際網路上有大量免費的音樂,想要下載的人一定能找得到。就像我們這些繞過經銷商而到轉售店購買「二手」汽車零件的人一樣;就算我們早知道自己買的可能是贓貨。邁克已經建立起一套自己的網際網路經濟法則,而網路上有大量的音樂能讓他免費下載也讓他這套法則行得通。對他來說,這一切都得到平衡。

 

你可能覺得和邁克一樣行徑的人不多,其實不然。我聽過很多人說他們也在做同樣的事。某位在政界工作的人也有同樣的想法。我問他為什麼要盜版,以及是否因此而感到內疚,他的回答讓人很意外:「完全沒有。要是我買了一張CD而裡面百分之九十的歌曲都很爛時,我就覺得自己被騙了。」

 

曾經參與電視節目和電影製作超過四十次,作品包括《活人生吃》(Shaun of the Dead)、《星球大戰》(Star Wars)、《伴侶度假村》(Couple Retreat)的英國製片人兼演員的彼得.塞拉菲諾威茨(Peter Serafinowicz)二○一○年五月在科技網頁Gizmodo.com的部落格承認剽竊。在一篇標題為「為什麼我要偷取電影……即使我是電影人」的部落格文章中,他說他非法下載電影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網路上沒有販售。他會上網快速搜尋,找出那些他想要的節目或電影;數分鐘後,它們就到達他的電腦裡。

 

塞拉菲諾威茨寫道,他很希望有人盜取他的電視節目。他解釋,當BBC的新節目《彼得.塞拉菲諾威茨秀》(The Peter Serafinowicz Show)在非法分享網站出現時,他把它視為這是宣傳該節目的一個很好途徑。事實上,他補充說,他也曾非法下載那個節目,因為這比起試圖在網上找到合法授權的版本還來得容易。

 

塞拉菲諾威茨說,他會付錢購買電視節目或是電影,不過它的品質要「比免費的來得好」。「我會點擊購買。」他寫道:「這是很簡單、快速、擁有好品質商品的方法,更別說是合法的行為;而且,也很便宜。」

 

塞拉菲諾威茨解釋,他是在實踐自己的「私」經濟學。「我最近想要讓我兒子看迪士尼經典動畫《森林王子》(Jungle Book),並試著在iTunes找到它。」他寫道:「可惜,它正被埋在迪士尼的倉庫裡。所以,我恐怕只能花幾秒鐘來下載一個影像清晰的盜版版本。我是否覺得自己的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我曾經購買VHS錄影帶。迪士尼,這是你的問題!」

 

不必驚訝,很多留言者都對此表示同意。有人寫道:「這給發行商上了一課:如果你不給我們方便,我們就自己讓自己方便。」

 

換句話說,當消費者沒有選擇時,他們就會做一個給自己。

 

(本文轉載自尼克.比爾頓新書《一位數位移民的告白》,由行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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