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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吉祥全說明爭訟案件
2012/11/01 18:07 中央社 

 

日 期:2012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吉祥全 (2491)

 

主 旨: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

 

發言人:陳碧華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投保中心)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木101司執全公字第1024號

2.事實發生日:101/11/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前負責人於民國97年4月間出售本公司所持有之不動產,涉有意圖為自己利益使本

公司為不利利益之交易,又未依法應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財務報告內容隱匿關係人

交易資訊為虛偽之記載,而遭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投保中心據此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之訴訟,目前全案繫於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案號:101年度金字第5號)。

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執全字第1024號,投保中心與本公司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

件,債權人聲請禁止債務人在第三人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之股份於新台幣

83,303,623元、程序費用新台幣1,0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240,000元範圍內為移轉或

其他處分。

4.處理過程:由委任律師進行訴訟及後續程序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由委任律師進行訴訟及後續程序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在本件涉非常規交易案件尚未有任何刑事判決釐清事實前,投保中心逕行對本公司及董

監事等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本公司對此深表遺憾,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訴訟及

後續程序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呂學仁等五人掏空案 判賠22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訊碟科技公司董事長呂學仁及妻子陳慧晶等人被控掏空公司資金,財團法人投保中心代八千多名受害人提出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承接訊碟科技的吉祥全球實業和呂學仁夫婦、前訊碟科技三名高層等五人,應連帶賠償受害投資人廿二億多元。

高院更一審認為,呂學仁等人確有隱匿公司資產不足,虛設行號,以不實交易虛增營業額等行為,致投資人誤信不實財報,而遭受股價價差損失等損害;而呂學仁等人作為屬於「執行職務」,又是公司負責人或高層,依證交法第廿條、公司法第廿三條等規定,吉祥全球實業應和呂學仁等五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更一審審理認定,投資人損害賠償金額應採「淨損差額法」計算,即以不實消息公開揭露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三.三七八元為準,因此判吉祥全球實業及呂學仁等五人應連帶賠償廿二億多元;此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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