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金錢世界 主管機關何時硬起來?

昔日投信界第一把交椅「葉志勇」,轉換跑道,在房地產界再闖出名號。葉志勇的案例,是給了現在炒股基金經理人什麼樣的示範?

1997年9月葉志勇以母親名義戶頭買賣藍天、日月光股票一案,被當時的證管會宣布禁止執行證券相關業務5年的最嚴厲處分。10多年過後,因投資能力強,從股票到房市投資一把罩,個人有超強的操盤技術。但如果每個違法的經理人都像葉志勇一樣,只要追訴期一過,以炒股功力加上厚實的金錢基礎,將再度馳騁進入金錢遊戲市場,公理何在?

因炒股基金經理人受害的投資人的損失該如何償還?當時,有可能許多善良的投資人因此傾家盪產,也有可能因此無法付出留學學費斷送前程,也有可能頓失退休金依靠,年老孤苦終老。

在金錢世界裡,永遠誘惑人性貪婪、考驗人性弱點。在金錢的世界裡,嚴刑重罰永遠是最佳法寶,讓面對金錢誘惑的軟弱時,因戒慎恐懼而提供最佳的絕緣利器。而主管機關就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們的主管機關,有從中記取教訓嗎?

當年,因葉志勇事件,制訂了「葉志勇條款」,即將「投信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僅針對基金經理人罰責,擴大至投信董事長、總經理。日前盈正案爆發時,許多投信公司仍直接切割經理人與投信公司,認為只要經理人離職,即與投信公司無關。投信公司身負與投資人投資信託的義務,卻在發生事端後,將責任推給經理人個人,一付事不關己,還倒楣發生在公司的態度。

主管機關最後還是輕輕放下,才是問題關鍵。盈正案最後安泰投信還錢了事,後續違規經理人以群益投信處罰120萬元、停止部分業務,基金經理人最重的處罰條款還是只有「禁止執行證券相關業務」,如果這一次,不是勞退勞保以單位史無前例要求賠償,過去,一般投資人有要求嗎? 能要求嗎?

如果,主管機關一直無法從金錢世界中,祭出嚴刑重罰,為善良的投資人築起一道保護網,那麼,炒股基金經理人,被罰了又如何? 只要離職了,口袋金錢多多!那麼,台灣永遠會有許多炒股基金經理人,投資人永遠是最大的被宰弱勢輸家,誰還敢相信台灣資本市場?

 

【2013/01/1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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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志勇神隱期抱蘋果、買蒙牛 照賺上億元

只要是台灣股票市場經歷十五年以上的投資人,應該不會忘記前群益投信董事長葉志勇這位人物;他是首位被查出利益衝突,以直系親屬人頭帳戶操作股票的基金界高層,如今卻像許多股票市場累積財富的操盤人一樣,轉戰房市,就在日前發生勞退、勞保基金代操經理人也買豪宅的爭議後,葉志勇返台買房,即使動作低調但仍備受注意。

曾創投信績效、基金規模多項紀錄

葉志勇創下台灣投資界許多紀錄。投資績效當年領先所有投信公司,基金規模幾乎也是最大,但也是首位被查出利益衝突的投信公司董事長,因母親帳戶股票與公司基金雷同,差點遭受囹圄之災。

14年前,葉志勇在業界操作成績大好,最著名的個股案例是長期投資上櫃的藍天電腦 (如今已轉上市,且轉到中國大陸做百腦匯3C賣場),眼光精準讓當時旗下的群益馬拉松基金、群益中小基金、群益店頭基金,幾乎長期囊括國內基金績效的前三名;他身兼董事長及總經理的群益投信,在投信業界基金規模名列前茅。群益中小基金規模超過100億元,也是當時最大型的國內基金,不只散戶,許多法人都是基金受益人。

「葉志勇條款」曾爆投信董總座辭職風

當年他只要看好那個產業或個股,通常就是台股市場投資人相互走告的「明牌」,不過1997年9月11日,媒體報導「群益投信董事長涉嫌利益衝突」,映證市場傳言,在葉志勇的母親帳戶裡,官方查出持有與群益基金裡包括藍天電腦、日月光等股票。葉志勇辭掉所有職務,半個多月之後,當時的證期會(證券業主管機關)宣布葉志勇禁止執行證券相關業務五年的最嚴厲處分。

事件後,「投信從業人員管理規則」規範不只約束基金經理人,也擴及投信董事長、總經理,這項「利益衝突」原則,被稱為「葉志勇條款」,當時甚至因此引發一波投信董總座的辭職風。

看好中國內需 登陸投資飯店、買樓

他在司法調查是否違反證交法過程中出國,雖然最後並未被起訴,但據去年10月今周刊報導,其隱居紐西蘭依舊不改投資本色,近幾年讓他大賺的二檔股票,一是蘋果電腦,另一檔則是在港股掛牌的蒙牛乳業;前者當然是看好蘋果電腦的長期發展,而後者則是他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後的低點大舉買進,理由是「無論經濟如何衰退,食品股永遠是內需產業最後一道關卡,尤其中國不會讓辛苦經營的品牌就此倒下。」據了解,光靠這檔股票,就讓他賺進至少上億元。

此外,看好中國內需,他在2004年前後,投資亞都麗緻飯店在蘇州興建的亞緻酒店(Hotel One),至今營運良好。他在上海、也買進新天地附近的明星名人群居的翠湖天地豪宅。而去年10月今周刊報導他返台,當時他的友人指稱他仍觀望台灣房市未有動作。

 

【2013/01/15 聯合晚報】



昔日投信天王 葉志勇重出江湖改買樓

 

每坪240萬 天價買豪宅神秘客曝光
人間蒸發10多年,當年因利益衝突案辭去群益投信董座,最後未起訴…去年傳出返台,低調成立投資公司,以2.556億買仁愛一品,震撼房市…

 

葉志勇
報系資料照
曾是投信界天王級人物的前群益投信董事長葉志勇,近日成為房市話題人物。原因是最近他以名下投資公司名義買了一間豪宅,換算每坪單價達240萬元,創不動產實價揭露以來最高價,也是國內第一個獲證實的「2」字頭豪宅交易案。

由於這幾年盛傳葉志勇在海外積極投資不動產,而這次大手筆買豪宅,也以投資公司名義,是否有意轉戰國內房市,業界關注。

台北市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近日公布新一批交易資訊,其中位於北市仁愛路三段上的「仁愛一品」,由於有一戶140.9坪住宅,以含車位總價2.556億元成交,換算每坪高達240萬元,創實價揭露以來新高,引發市場熱門討論,並積極追蹤誰是大手筆買下此一豪宅的神秘人物。

 

台北市最新實價登錄之最高的大樓,台北市仁愛一品,每坪240萬。
報系資料照
經調查,此一豪宅在9月交易,11月登錄,買方為誠毅投資,而誠毅投資的董事長則是前群益投信董事長葉志勇。

房地產人士表示,葉志勇早年在投信界赫赫有名,和不少房地產業者熟識,但10多年前離開台灣後,消聲匿跡,幾乎沒有任何消息,去年一度傳出他回台,不過行事極為低調,沒想到他不只成立投資公司,而且以天價購買豪宅。

業者表示,「仁愛一品」基地293坪、為地下5樓、地上13樓的建築,這棟豪宅在市場上知名度雖不高,但位處的仁愛路三段為知名林蔭大道,鄰近大安森林公園、建國花市,擁有知名的「帝寶」、「吾疆」等豪宅社區,被認為是一級豪宅地段。

另外,「仁愛一品」戶數單純、規劃有游泳池、SPA三溫暖、健身房、空中花園等,受到不少豪宅客喜愛,依目前區域行情,該豪宅確有一坪200萬元以上身價,但葉志勇以一坪240萬元買下,並不算便宜。

【2013/01/15 聯合晚報】

 

昔日投信界第一把交椅葉志勇低調回台

 

沉潛國外五千個日子 「利益衝突」追訴期已過

 

  • 撰文 / 
  • 劉俞青
  • 出處 / 
  • 今周刊775期
  •  
  • 2011/10/26

 

 

 

 

 
  • 昔日投信界第一把交椅葉志勇低調回台
    昔日投信界第一把交椅葉志勇低調回台
    十四年前,曾經叱吒國內投信、證券界的天王級人物,葉志勇回來了!他是否再掀當年的「葉志勇旋風」?再創國內資本市場紀錄?
     

    約莫六月下旬,台北市松智路上一家日本料理餐廳,一位瘦削、身高約莫一米七五的男子閃身入內,定睛一看,似乎曾是台北證券圈內最熟悉的身影,隔壁桌的客人還低聲驚呼:「他不就是葉志勇嗎?」

    直接促使完善投信法令規範

    事實上,從去年底開始,國內證券圈就開始出現耳語,有人在餐廳看見他的蹤影,有人甚至在銀行看見他開戶,不久之後,他開始找過去好友吃飯。很多朋友接到他的來電,驚喜、欣慰之餘,見他無恙,也放下心中懸掛多年的一塊巨石,「對市場嗅覺依然敏銳,對台灣資本市場依然關心。」

    如果近三、五年進入市場的投資人,可能不知葉志勇是誰,但只要資歷超過十五年的市場人士,對這位曾叱吒國內投信、證券界的天王級人物絕對耳熟能詳。

    葉志勇是開創台灣證券圈從主力炒作的年代,帶入認真、全力投入研究基本面風氣的第一人。他旗下的子弟兵,仍持續在證券市場引領風騷,至今國泰投信董事長張錫、台新投顧董事長吳火生,甚至連許多根本未曾謀面,只是曾經間接受他影響的後生晚輩,仍然尊稱他是「影響我操作最深的人。」

十四年前,葉志勇旗下的群益馬拉松基金、群益中小基金、群益店頭基金,績效幾乎長期囊括國內基金績效的前三名;當時除了他旗下基金績效過人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身兼董事長及總經理的群益投信,正在業界嶄露頭角。群益中小基金規模超過一百億元,是當時最大型的國內基金,不只散戶,許多法人都是基金受益人。

正當葉志勇事業登上高峰之際,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葉志勇從雲端跌落地面。

就在當天,《經濟日報》以頭版頭條刊出「群益投信董事長涉嫌利益衝突」的報導,直接證實了當時證券圈傳了近三個月的耳語:在葉志勇的母親帳戶裡,被查出持有與群益基金裡類似的持股,包括藍天電腦、日月光等股票。六天之後,葉志勇辭掉所有職務,半個多月之後,當時的證管會(證券業主管機關)宣布葉志勇禁止執行證券相關業務五年的最嚴厲處分。

當時的時空背景不同於現在,投信產業才剛開始萌芽,許多法令規範也未盡完善,例如當時的「投信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僅針對基金經理人,至於投信董事長、總經理,則是在「葉志勇事件」之後才擴大規範,也因此被稱為「葉志勇條款」;當時甚至因此引發一波投信董總座的辭職風。

隱居紐西蘭 依舊不改投資本色

但無論法律如何界定,葉志勇終究是錯了。一個多月之後,新聞逐漸平息,這位台灣投信業的大哥大悄聲離開台灣。當時證券圈內有許多人探詢他的消息,甚至有人想要去向他學習,但都不得其門而入。他斷了所有聯繫管道,沒人知道他在哪裡,從此宛如人間蒸發。

根據了解,當時葉志勇帶著妻兒離開台灣,他避開台灣人多的上海、舊金山等地,最後選擇落腳紐西蘭。少數熟悉葉志勇的友人表示,當時他可能被通緝,但最後並未被起訴。而他離開台灣多年,幾乎斷絕一切聯繫的最可能原因是,他當年治軍嚴謹,對旗下子弟兵的高標準要求,是市場皆知。但出事後,才發現原來他也犯了當時許多業內人士「都會犯的錯」,「他自己心中的關卡過不去,恐怕才是他離開台灣最主要的原因。」葉志勇友人猜測。

儘管去國多年,但他對投資的嗅覺依舊敏銳,光靠著自營投資,就足以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他過去只要研究確認,看好一檔股票,絕對是長期重押,毫不手軟,這個手法依然沿襲至今。近幾年來,讓他大賺的二檔股票,一是蘋果電腦,另一檔則是在港股掛牌的蒙牛乳業;前者當然是看好蘋果電腦的長期發展,而後者則是他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後的低點大舉買進,理由是「無論經濟如何衰退,食品股永遠是內需產業最後一道關卡,尤其中國不會讓辛苦經營的品牌就此倒下。」據了解,光靠這檔股票,就讓他賺進至少上億元。

此外,看好中國內需,他在二○○四年前後,投資亞都麗緻飯店總裁嚴長壽在蘇州興建的亞緻酒店(Hotel One),至今營運良好。

 

儘管斷絕與國內一切聯繫,但事實上,葉志勇自始至終都持有當年他一手培植的群益投信一成股權,這筆投資案並未因當年事件爆發而有所改變。而群益投信長期績效良好,每年每股盈餘都在五到八元之間。去年雖因赴大陸投資而大幅增資到十六.五三億元,導致每股盈餘跌到三.四二元近年新低,但獲利絕對金額仍排名國內投信業第二名。因此葉志勇每年光靠群益投信的股利發放,估計就可領回至少數千萬元不等的盈餘分配。據了解,去年群益投信的增資案,葉志勇也按原來持股比率認股。

換句話說,這幾年下來,葉志勇依然擁有優渥的收入。除了紐西蘭的住所外,也赴上海置產,他在上海新天地附近的「翠湖天地」買下一戶,國內許多名人如張惠妹等都在這裡擁有地產,如今每個單位市價至少都超過二億新台幣。據了解,近期葉志勇積極處理紐西蘭的房子,選擇在台北與上海兩地居住,而在上海的住所就在該處。

至於台北,據葉志勇的摯友轉述,葉志勇回到台北之後,在台北市區走訪過不少新建案,但看了一圈下來,他認為目前台北市房地產需求有限、漲幅已高,此時並非買點。因此他決定將大安區瑞安街附近的舊居重新裝潢整理,作為將來住處,現正趕工中。

子弟兵及業界人士仍高度肯定

時間彷彿沒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跡,若真要說葉志勇有什麼重大改變?就是出身美商大通銀行,當時葉志勇取了個英文名字「Jack」方便稱呼。但出事之後,或許為了避開眾人的目光,在國外這幾年,他改名為「Kevin」。此外,今年已經五十七歲的他外形其實沒有改變太多,瘦削的臉龐依舊,只是皮膚更黑了點。

根據法律人士估算,舊的刑法規定,刑責在五年以下的法律追訴期,為自通緝令發布起算十年。按此計算,假設通緝令在出事後兩年發出,則追訴期滿的時點大約落在前年底,與去年葉志勇的身影開始出現在台北街頭時點吻合。而這將近五千個日子的自我放逐,對照當年的意氣風發,仍令人不勝唏噓。

儘管當年葉志勇被視為國內投信界第一把交椅,但是和一般證券圈人士相較,他其實安靜、少言,尤其不善交際,有時大力買進某一檔股票,卻連公司董事長一面也沒見過。

與業內人士的聯繫除了少數幾位知交之外,就只有他的子弟兵。在公司內部開會時,甚至因為講話直接,常常惹得長官不太高興,與媒體關係尤其欠佳,因為葉志勇認為他是專業投資者,根本不用經營媒體關係。

但也因這個個性,讓他更贏得市場敬重。相較許多人出事後,門前車馬稀的冷暖對照,反而很多人跳出來為他澄清。多年之後,吳火生仍說:「不管法律如何認定,在我的認知裡,他是這麼多年來,我認識最正直,也是影響我投資觀念最深的人。」

張錫則言簡意賅地說:「他永遠是恩師。」而《今周刊》採訪多位不願具名的證券圈人士,許多人都給予葉志勇非常高的評價,應該不是沒有原因。

葉志勇回來了!這位過去證券圈的天王,如今或許該稱之為傳奇的人物,他是否能夠再創當年的「葉志勇旋風」?為台灣證券市場再寫歷史?真的!很多人都在心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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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志勇案例
 
  • 撰文 / 
  • 劉德宜.賴寧寧
  • 出處 / 
  • 今周刊44期
  •  
  • 2004/5/10
 
最近幾年投資人權利意識日益高漲,不論是證管會或是台灣證券交易所接獲的檢舉案件與日俱增,針對投信業經理人的檢舉案,群益投信董事長兼總經理葉志勇案算是「首例」。
該案將成為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模式,同時將成為案例,因此,證管會對調查的進度與可能的處分,包括是否涉及內線交易、或其他刑責,更是三緘其口,不過,該案涉及的基金經理人利益衝突與回避的「私德」問題,卻讓投信業者風聲鶴唳。
而證管會首度根據投資人的檢舉函,對群益投信進行調查,更引起投信業高度關切。「到底證管會內部還有多少檢舉函?下一個調查的會是誰?有沒有牽扯到我?」,這一連串問題,令投信業者寢食難安。
所謂基金經理人的利益迴避條款,就是指「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七條,葉志勇案的母親買進的部分股票,因為和群益投信買進的股票相同,且持有時間點與群益投信接近,已經涉嫌違反該利益迴避條款,雖然一切尚未定案,不過,該條款的合法、合理性,以及國內投信業者的自律精神,業者開始廣泛討論。
台北市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張金清指指出,現行法令確實有盲點,規定二等親可以買股票,但是又不能買和基金一樣的股票,而且,基金經理人又不能透露買進股票內容,來避免不小心買到一樣的股票,對所有基金經理人來說,是一大難題。
但是,投信事業係資產管理者,為投資人追求最大的利益,投信業者的誠信、獨立性十分重要,國外的基金管理公司為了要規避利益衝突,雖然法令沒有規定不能透過自已的證券公司下單,但是,國外基金公司從未透過自己的證券公司下單,自我要求甚高,主要目的就是要取得投資人的信任。
 
因此,張金清認為,法律規定是最低的要求,投信業者為了追求投資人最大利益,應該從嚴規範,業者也應該要忍受這種痛苦,但是,投信業者生存空間十分有限,對業者十分不公平,未來公會將會建議證管會修法,朝投信業者關係人持股應強制申報,明確規定可以買但是必須公開,另一方面主管機關必須開放代客操作、可以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來建全投信業的生態。
下一個被檢舉的會是誰?

證管會官員指出,該會並不是每一件檢舉函都會處理,處理的內規是,當檢舉函寄至證管會後,收發文單位會依各組的職權將信函轉至相關部門,之後則由各單位全權負責,而各單位在接獲檢舉函後的處理,則依據行政院頒布的「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而其流程大致是依據信函的內容加以查證,並要求被檢舉單位依檢舉內容提出說明。
若是屬實,則視案情是否觸犯相關規章或證券交易法、依相關規定檢視該案屬行政處份或是涉及刑責等,若為前者則由證管會依相關規章直接處罰,若是後者,則移交地檢署或調查局作進一步的判決或偵查。
而為避免檢舉函滿天飛、徒增證管會人力消耗,證管會也有不處理檢舉函的情形,即檢舉函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住址或聯絡電話,或是同一事由已經由適當處理與明確答覆者,或是證管會根本不是檢舉事項的主管機關、而且檢舉人又以同一事由已向各主管機關陳情等。

 

由於投資人檢舉的方向多偏重在上市與交易面,證管會特別要求交易所制訂一套「證券市場不法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舉凡違反證券交易法上內線交易、意圖影間響行情等規定,或是涉及證券交易之刑事案件,資訊廠商或證券商有空中交易行為,證券經紀、自營商或其負責人與受僱人員違反證交法等相法令等,都是投資人檢舉的範圍,而且一旦檢舉屬實且被檢舉人遭到處份,交易所將酌予十萬元到三百萬元的獎金。
檢舉人向交易所檢舉的案件,也是採行書面受理,檢舉人必須在留下姓名、地址、身份證字號,以及可供調查的具體事證,以利交易所調查,匿名者、事實已見諸新聞媒體而無其他具體事證、同一事實已在調查中等情形,交易所均有權不予受理。
不管檢舉函會不會越來越多,或是還有多少業者會被調查,國內證券市場交易的公平、資訊的透明化,應該投資人最期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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