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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通少東出入小三愛巢遭拍 法院判小三賠45萬元

上市公司華通電腦少東、副總經理吳彭弘今年3、4月遭媒體跟拍報導,與簡姓女子進出桃園豪宅,吳妻怒告法院。簡雖稱是不實報導,更無感情關係,但法院認為2人有親吻臉頰、自拍等親密動作,遠超越一般友人互動。判簡應賠吳妻45萬元,可上訴。

吳妻主張,簡姓女子約10年前就有侵害她配偶權的行為,當時為了維繫家庭、婚姻,多次與吳彭弘溝通,後來吳彭弘承諾會斷絕聯繫才作罷。不料去年雙十連假起,又發現簡女假借工作與丈夫聯繫。今年3、4月吳彭弘與簡姓女子的行為還被媒體跟拍,不僅出入愛巢互動親密,在大街上摟腰擁抱、摸屁股、親吻、簡還捏吳彭弘臉等諸多親密動作。簡女明明知道吳彭弘已經結婚,竟把鑰匙門卡給吳,讓他自由出入。

吳妻也說,媒體報導後,她與簡女聯絡,簡女在三方通話下,保證不會再聯繫吳彭弘,卻火速又傳簡訊給吳要求聯繫。吳妻發現後,簡女才坦承不甘心。而且簡女也拒簽承諾切結書,更在通姦除罪化後,還傳簡訊聯絡吳彭弘。

簡女則稱,因為與吳彭弘曾經是同事,且都是從事電腦行業,並熱愛運動並對股票投資有興趣。只是被媒體拍到還被不實渲染惟小三。吳妻說她與吳彭弘聯繫,是因為誤傳股票訊息及誤按到吳彭弘電話。簡女稱,有次吳曾傳訊息「我也完全對你沒有任何感覺,我從沒愛過你」,顯見2人並沒有男女感情。

簡女也說,該承諾切結書,要承諾範圍包含她和吳彭弘主動、被動交往聯繫,一經違反就要賠500萬。但是她與吳彭弘萬一在工作公開場合、研討會遇到,就需要賠償。且她目前經濟困窘,願意捐公益金2萬元。

不過法院認為,媒體拍攝的畫面中,吳彭弘周末一早就到簡女住處,中午出門慢跑,還有擁抱、親吻、自拍,甚至吳還有拍打簡女臀部狀況,顯見2人相當親密,遠超過一般單純友人。而且簡女還知道吳已經結婚,還不避嫌。

 

2020/10/31 12:1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上市公司華通電腦少東、副總經理吳彭弘,今年3、4月間被週刊直擊與前員工簡姓女子有婚外情,元配怒向桃園地院提告並向簡女求償200萬元,簡女在法庭上辯稱與吳男只是談得來的朋友,是被不實渲染成「小三」,但法官從2人被拍到的照片,認為簡女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侵害程度、雙方社經地位等,判決簡女須賠償元配45萬元。

元配指控,簡女10年前就曾與她的丈夫過從甚密,基於維繫家庭及婚姻,她僅與丈夫溝通、告誡,丈夫也保證完全斷絕與簡女的聯繫;豈料,去年雙十假期、11月,簡女藉口工作與丈夫聯繫,今年3、4月間更被週刊直擊,不僅進出愛巢且互動親密,甚至在大街上摟腰擁抱、摸屁股、親吻、熊抱等,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害她被旁人指指點點,還得求助身心科,因此決定向她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並求償200萬元。

簡女則說,與吳男曾是同事且皆從事電腦業、喜歡運動、對股票投資有興趣,因此是「聊得來的朋友」,她從未想破壞他人的家庭,卻被週刊跟拍並不實渲染成「小三」,事後吳妻不斷來電,在三方通話中她曾向吳妻解釋、道歉,但吳妻仍舊質疑、不接受,電話也不斷打來,讓她不堪其擾、身心蒙受極大壓力,出現睡眠障礙;且她已無董事身分,現在任職的公司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她的薪資被砍半又要支付房貸、養家,經濟情況窘困,願盡最大心力捐2萬元公益金與吳妻和解。

判決指出,從簡女與吳男被拍到的照片,顯見2人關係超乎單純友誼,已侵害元配的配偶權且情節非輕,而簡女自稱經濟情況窘困,但她只是暫領半薪,近年的年收入仍超過百萬,也有不少存款,被週刊拍到住在豪宅社區,所辯難被認同,審酌侵害程度、雙方社經地位等,判決簡女須賠償元配45萬元,可上訴。

法院又認為,吳妻只要求簡女簽切結書,並捐款給公益團體就願意和解,但是簡女擔憂不期而遇的問題,只要文字加註就可以避免。簡女不簽顯然是擔心日後再度侵害吳妻配偶權。法院指出,雖然無法證明吳與簡有肉體關係,但2人不顧外界眼光有親密舉動,判賠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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