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這9家IPP業者從97年8月到101年10月間有多次聚會,達成彼此不與台電完成調整購售電費率共識,相互約束事業活動,聯合拒絕與台電協商,已足以影響國內發電市場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的禁止規定,分別裁處罰鍰,合計63.2億元。
案件經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更一審均判決原處分撤銷,但陸續遭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北高行更二審於109年5月間判決9家電廠勝訴,仍撤銷原處分,公平會不服提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最高行政法院日前自為判決,撤銷北高行更二審判決,改判公平會勝訴,全案確定。
經濟部為解決台電因民眾抗爭無法順利興建電廠,導致電力不足之窘境,於是民間經營電廠,但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業者被公平會認定聯合行為,分別遭罰18億多元的不等罰鍰,經行政爭訟,上個月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民營電敗訴。
公平會指出,9家民營電廠是台灣地區少數經政府特許成立向台電公司供應電力之事業,其彼此間係處於同一產銷階段,而具有水平競爭關係之國內發電業者,2008年到2012年組成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完成調整購售電費率之合意,相互約束事業活動。
公平會認為,9家業者聯合拒絕與台電公司協商,影響國內發電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之禁止規定,因此命令民營電廠停止所涉違法之聯合行為,並對業者分別裁處罰鍰。
民營電廠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公平會認定9家IPP業者因意思聯絡,達成一致拒絕參加人要求調整PPA費率,相互拘束事業活動之合意,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處分立即停止違法的聯合行為及裁罰,洵屬合法有據,駁回業者的訴訟。
2022/06/13
台塑麥寮、台泥和平電廠Q1合計虧損逾21億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受煤炭價格大漲影響,過去被視為獲利小金雞的民營電廠(IPP)豬羊變色;國內兩大燃煤IPP的台塑麥寮、台泥和平電廠今年首季合計虧損逾二十一億元,且因第二季才會進入使用高價煤炭及用電高峰,預估虧損將比首季更多、上半年虧損恐破五十億元。
Q2用電高峰 上半年虧損恐破50億
台塑麥寮汽電廠(麥寮汽電公司)位於六輕廠區,由集團四寶台塑、南亞、台化及台塑石化各持股約二十五%;目前擁有三部裝置容量各六十萬瓩的燃煤機組,二○二四年起陸續除役後,規劃以四部各一二○萬瓩燃氣機組取代。
麥寮汽電過去可說是集團「小金雞」,一度公開發行、二○二○年六月終止公開發行;二○二○年麥寮汽電稅後淨利達八十七億元、二○二一年稅後淨利縮減至四億五千萬元。若從台塑首季財報認列轉投資損益來看,認列麥寮汽電虧損達三億三五七萬元,麥電首季虧損超過十二億元。
另台泥持有和平電廠近六成股權,從台泥首季財報來看,和平電廠當期虧損九.三億元,較去年同期獲利九.四九億元,「小金雞已變成包袱」;台泥因此首季認列和平電廠五.五八億元虧損,較去年同期認列五.六九億元獲利,一來一回差了逾十一億元。
台塑石化總經理曹明證實,麥寮汽電今年首季虧損逾十二億元,主因是受到烏俄戰爭影響,歐洲禁買俄煤,市場轉向搶購澳洲、印尼及哥倫比亞等地煤炭,造成今年三月全球煤價每噸飆至逾四百美元,換算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將近五元、但賣給台電卻不到三元,發電愈多虧損愈大。
成本超過售電價 發電愈多虧愈大
曹明坦言,就「售電合約」來看,因有「最低供電量」規定,麥電不能因虧損就停止售電,且基於社會責任,邁入夏季用電高峰,麥電也不能因虧損就以最低供電量供電,讓全民陷入缺電危機。
曹明指出,今年三月煤價狂飆,但麥電採購煤炭的高成本尚未全數反映,三月還在用今年一月簽定的合約價,四、五月才會反映到高煤價,首季還不是虧損高峰,第二季將會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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