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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01:22  

  • 中國時報

 

  • 馬瑞君/台中報導
  •  
  • 台中一連鎖超商陳姓麵包師傅,前年7月間以手機通信通訊軟體LINE先後3次向店長請病假,對方回覆「yes」,但請假第10天就被公司以曠職逾3天解雇,陳男提告要求給付資遣費、加班費;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以LINE請假不符公司規則,確為曠職,判決公司僅需給付22萬7千元加班費。

 陳男提告求償加班費及工作4年的資遣費10萬餘元,他指控,在裕毛屋工作多年,每天上班12、13個小時,因連續熬夜加班,前年7月1日他因胸口痛,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心臟科求診,並拍下藥單透過LINE傳給邵姓店長,店長回覆「在家好好休息」,他認定對方已經同意他請病假;同月5日、12日他到台中醫院掛診,仍透過LINE請病假,店長均回覆「YES」。

 陳男表示,當時他以為請假獲准,沒想到10日當天人事課長在公司LINE族組發佈他因曠職遭解雇訊息,還將他從公司LINE群組剔除,認為公司開除他不合法。

 公司方面則強調,因多次打電話找不到陳男,陳男又未依公司規則檢附證明請病假,且是他自行退出公司LINE群組,且另在外籌備開設烘焙坊兼營副業,延遲到18日才請他人轉交請假申請,他請假不符規定,無故曠職才被解雇。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雖曾經以LINE委請邵姓店長代請病假,但是事後均未補提請假申請書並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再以其病歷資料顯示,其身體未達重大疾病狀態,而陳男也提不出證明其請假當時,身體有急症致無法及時請假,認定陳男未完成請假手續確為曠職,判決裕毛屋僅須支付陳男先前未領的加班費22萬7千元。

 

2015-04-14 01:21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裕毛屋的謝姓大老板,在93年間,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就賣出300萬股,被國稅局盯上,認為這種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的行為,應課1.139億元的贈與稅,還裁處3,600萬元罰鍰。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審理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

 裕毛屋為裕源紡織集團旗下子公司,董事長為謝式銘;裕源紡織在台、日兩國間投資紡織與物流業,年營業額逾300億元。

 93年間,謝式銘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賣出300萬股給境外的GOLD公司,被中區國稅局查獲,稅官認為這些股權價值逾2.47億元,謝卻僅以7,800萬元就賣掉,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因此就其差額1.69億元,核課贈與稅。同年間,謝董將賣股所預收的款項1百萬美元,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也被稅官查出來,認定應屬贈與行為。

 94年間,謝董又以每股24.5元,出售所持裕源紡織股票50萬股給裕源投資,稅官認定是贈與,因此按成交當日裕源紡織每股淨值82元,核定贈與金額為4,100萬元。

 最後中區國稅局核定,謝董這3次交易所涉贈與總額近2.45億元,應納稅額1.1397億元,並罰緩3,659萬元。

 謝董不服循序打起官司,並主張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的款項是借款,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3月26日判決,謝董敗訴確定。

 不過,法院清查裕源紡織當時的未分配盈餘等財務資料後認定,交易時的裕源每股淨值應該只有67元,而不是82元,於是在追減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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