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主筆室〉「股利」對股價的影響有多大?
鉅亨網主筆 邱志昌 2012-04-26 07:20
壹、前言
根據鉅亨網 4 月 25 日報導,台股重量上市公司「宏達電」在 4 月 24 日「法人業績說明會」中宣告,將配發每股 40 元現金股利;4 月 25 日該公司股價表現平淡,以小跌 8元/股 (跌幅1.672%) 收盤。台股在每年第 1 季底,上市公司結算前一年盈餘後,會先將今年度即將到期的短期需清償部份預留、亦即將今年內到期的債務從盈餘中預先扣除,再保留部份用於「資本支出」、按照財報編制規定提列資本公積之後,即進行股利分配宣告。
在公司體制中,經營者使用普通股股東的資金成本是最低的,不像公司的債權人對本息的償還在權利上具有優先權,到期不給不行;但普通股股東所要求的「必需報酬率」(Requirement Return Rate) 卻也是最高的,最好是每年配發股利、且公司成長所帶來的股票價格上漲價差也能最大化。
貳、股利能決定股價?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台灣的壽險公司基於穩健的「資產負債配置」(Assets Allocation) 原則,對於台股市場中的「藍籌股」有所偏好,如台塑、中鋼、中華電、台哥大、台積電等公司,因為「殖利率」(每股股利除以股價) 高,因此每年可穩健為這些壽險公司帶來較確定的現金流入,因此這一些壽險公司在保費支付上就有較為安穩的預算可確保。股利對這一些長期普通股股東異常重要。
股利當然不是投資報酬的一切,但對投資報酬有決定性的效果。Myron. J. Gordon (1959) 以「固定股利成長模式」評估普通股股價;Miller and Modigliani (1961) 也提出類似觀點,即這一期的「股東權益市值」是由「未來每一期的現金股利」以「市場利率」折現之後的「現值」。他們的理念大致一樣,以公式來表達即是,現在的股價是由未來的每一期股利 (Dt)與價差 (Pn-Po) 所決定,以數學模型表達,就是:
Po 就是現在的「理論股價」
R 為必需報酬率,一般以債券市場短期的「公債殖利率」替代
Pn 為投資者賣出的股價
叁、股利與價差報酬最大化的檢視原則
我們以上述理論結合市場觀念,認為要達到股利與價差報酬最大化的檢視原則為:
一、未來「每股股利」要穩健,也就是每年都要有穩健的「每股稅後純益」(EPS)。稅後純益由「營收」與「銷貨成本」與「收入」、「費用」四大財務項目所決定;產品在市場中有競爭力、市占率才能提升、營收才會成長。
二、公司的舉債槓桿要發揮效果,公司的營業收入成長遠大於利息費用支出,純益才能成長;顯現於「來自營業的現金流量」就是正成長。公司如果再能夠抓住商機,在經營投資案時所獲得的資金運用績效,就會顯現在「投資」與「融資」的現金流量上。
三、一家未來具有高配息的公司,在本業的經營上一定要具備「產品價格的訂價者」(Price Maker) 的定價能力;即使無此能耐,也一定得擺脫只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的低度競爭力。
四、公司在資本支出的抉擇上一定要有效率,儘量少執行「淨變現價值」(Net Present Value,NPV) 為零或負值的投資計劃,避開「盈餘管理」(Earning Management,EM),實在地使「盈餘的成長大於股本的增加」。
滿足上述四項原則下,則「未來股利」、與未來股價應會持續上揚。
肆、個案實例說明
圖一:宏達電股價日K線圖,引用自鉅亨網「籌碼贏家」
以上述四原則來檢視與驗證宏達電的「股利宣告」對股價的效應,個人主觀判斷,此次 4 月 24 日股利宣告次日,4 月 25 日股價的單日報酬率為負的,主要原因為:
一、來自本次 4 月 24 日「股利宣告」與 4 月 6 日有關「公司今年第 1 季營收與獲利自結」訊息 (鉅亨網4月6日報導:HTC 宏達電首季自結,營收 677.9 億元、年減 35%,營利率為 7.5%;EPS (每股盈餘)為5.35元),兩個訊息產生「共伴效應」。
二、由股價日 K 線圖來看,前次造成次日股價跳空下跌 (4月7日股價K線呈現倒T字型),此次之下跌只是小黑;依照理論判斷前次訊息反應後,4 月 7 日後股價所以會續跌,有可能就是對此次股利宣告的預期反應。
伍、結論
「股利」對「股價」有下列影響效果:
一、本期「股利」Dt 除了會以單一變數影響 Po (理論股價) 之外,它也可以影響下一期股利 Dt+1。
二、投資者賣出持股前最後幾期的股利也會影響 Pn (投資者賣出的股價)。
三、單一「股利」宣告對股價的影響效應,除非極端 (Extreme) 的正或負面,否則反應的期間預估都在短期內結束;「股利」對「股價」的宣告前效應比宣告後大,尤其是股利政策透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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